不到30歲,沒住院史,卻被保險公司拒保!有醫保卡的朋友得注意

在此提醒有醫保卡的朋友們,醫保卡只能自己使用,千萬不要借給別人,包括買藥!

醫保卡千萬不能外借,包括家人

基本醫療保險監督管理辦法規定:醫保卡/農保卡不得出借、轉讓或惡意使用社會保障卡,丟失社會保障卡應及時掛失,騙取或協助他人騙取醫療保險基金要承擔法律責任。因卡片保管不善、將卡片轉借他人使用或其他不當行為而致的損失將由持卡人本人承擔。

或許,這時候,您就想了:醫保卡上的錢只能用來購藥或者作為住院醫療費補充,對於沒有就醫需要的人來講,醫保卡餘額攢著攢著就成了“不動產”,既不能去藥店買米買菜購置生活用品,又不能提現另作他用,更不能讓其它家庭成員使用,那能做什麼呢?

事實上,隨著去年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的若干意見》的出臺,多地政府研究並試點鼓勵用醫保卡個人賬戶餘額購買商業保險,以此來提高城鎮醫保個人賬戶資金使用效率,減輕個人和家庭醫療費用,對於年輕群體來說,這是一個“理財+保障”的極好選擇!

毋庸置疑,基本醫保“保而不包”,一旦重病,經過自費藥、起付線、報銷比例層層關卡後,個人負擔依然很重,“因病返貧”屢有發生!而如果利用醫保卡餘額購買商業健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則“一舉兩得”:既不讓資金閒置,又能給自己一份穩妥的保障!


不到30歲,沒住院史,卻被保險公司拒保!有醫保卡的朋友得注意​至於國家為何如此大開綠燈?要知道,一旦買了世上最貴的那張床——病床,社保能做的只是九牛一毛,且那筆醫療費必須自己先拿出來,那時候,能給200的是鄰居,能給2000的是朋友,能給20000的是父母兄妹,能給200000的一定是保險公司!

我們還可以算筆帳:

一、10萬存銀行,得病花10萬,您的存款等於零。

二、9萬存銀行,1萬買重疾險,保額30萬,得了大病賠付30萬,花了10萬,還剩20萬,加上銀行9萬,您的存款等於29萬。

所以,千萬記住,支出了保險費,您抵禦了風險;節省了保險費,您卻留下了風險!商保和社保一樣,為的就是愛和責任!為的就是一旦出事,自己和家人能有所依靠!它們同出一門,互為補充,社保+商保,生活才能更美好!沒有人希望風險發生,但每個人都需要為風險的發生做好規範和準備,您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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