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論》一切商品只有換成貨幣才能實現自己的價值

一切商品只有換成貨幣才能實現自己的價值。

《資本論》一切商品只有換成貨幣才能實現自己的價值

貨幣結晶是交換過程的必然產物,其他一切商品只是貨幣的特殊等價物,而貨幣是它們的一般等價物,所以它們是作為特殊商品來同作為一般商品的貨幣發生關係。

當這種特殊商品的自然形式同等價形式緊密地結合在一起的時候,這種特殊商品就成為貨幣商品,也就是可以執行貨幣的職能。

在商品世界中,這種商品特有的社會職能能夠起到一般等價物的作用,不僅能夠在第二種形式中充當麻布的特殊等價物,而且可以在第三種形式中把各種商品的價值體現出來,從而形成它的社會獨佔權。

然而,在歷史過程中,有一種商品就是金和銀,可以奪得這個特權地位。

因此,在第三種形式中,我們可以用商品金代替麻布,就得到以下公式:20碼麻布=2盎司金;1件上衣=2盎司金;10磅茶葉=2盎司金;40磅咖啡=2盎司金;1夸脫小麥=2盎司金;1/2噸鐵=2盎司金;x量商品A=2盎司金。

當金代替麻布成為一般等價物的時候,一般的交換的形式即一般等價形式,可能會由於社會習慣最終地同商品金的特殊形式結合在一起。

因此,在第一種形式向第二種形式過渡的時候,尤其是在第二種形式向第三種形式過渡的時候,麻布簡單的相對價值表現就是在執行商品的貨幣職能。

此時,等價物發生本質的變化,形成價格形式。

貨幣形式的出現,使商品內在的矛盾,即使用價值與價值、具體勞動與抽象勞動、私人勞動與社會勞動之間的矛盾,完全轉變成為商品與貨幣的對立。

因此,一切商品只有換成貨幣才能實現自己的價值。

商品的拜物教性質從使用價值來看,商品是一種很古怪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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