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起至6月30日,全省高速公路開展貨車佔道行駛違法行為集中整治行動。
整治目標
通過集中整治,使高速公路貨車行車秩序明顯改善,因貨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引發的事故大幅下降,節假日擁堵狀況得到緩解,有效減少貨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違法行為。
大型車輛在高速路上要規範行駛
1、同方向有兩條車道的,大型車輛在非超車情況下,不得佔用快車道行駛;需要超車時,要在不影響快車道車輛正常通行的情況下,短暫借用快車道超車,超車後立即駛回慢車道行駛。
2、同方向有三條(含三條)以上車道路段,大型車輛只能在右側兩條車道行駛。
3、遇有車輛排隊或交通擁堵時,大型車輛要在慢車道有序排隊停放,不得佔用快車道停放。
處罰依據和標準
一、在設有小型載客汽車專用車道標誌、標線的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對貨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駛入專用車道的,按照“機動車違反規定使用專用車道的”(違法代碼1019)予以處罰。
有設置小型載客汽車專用車道的高速
三、在同方向有二條車道的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對貨車有下列情形,違反《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在左側車道行駛的,按照“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違法代碼4312)予以處罰:
1,在不需要借道超車的情況下,使用左側車道行駛的;
2,超車後,與被超車輛拉開必要的安全距離、且有條件駛回原車道,仍持續使用左側車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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