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榆林市举行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启动仪式。清晰可见的“榆林市公务用车”字样,显示出的是榆林市对公务用车改革工作的创新和决心,不仅便于对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也便于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按照统一安排部署,榆林将在6月底前完成全市公务用车标识化喷涂工作,共计喷涂1500辆公务用车。
喷涂范围
全市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公车改革后保留的机要用车、应急用车、调研用车、接待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用于行政执法的车辆、车改后设立的公车服务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服务的车辆。
这些公务用车可以不喷涂标识哦~
◆ 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主要负责人车改后配备的保障用车
◆ 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车改后配备的保障用车
◆ 公检法等机关部门侦察办案个别有保密要求的车辆
◆ 保密机要等部门单位的涉密车辆
标识样式
1. 标识由标徽和“公务用车”字样、监督电话号码等组成。标徽中市本级喷涂“榆林市”字样,各县市区则喷涂“XX县(市区)”字样。标识喷涂在正副驾驶车门的正中位置,深色车辆一律喷涂反白色标识,浅色车辆一律喷涂黑色标识。
镇北台代表榆林
金盾代表保护
五角星代表人民
榆林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标识图案
2. 公安、法院、检察、工商、司法、食品药品、海事执法等执法执勤部门,有行业统一规定标志样式的,按行业规定标志喷涂;没有行业统一规定标志样式的,参照统一标识图案喷涂。
3. 非参公事业单位待车改后,对保留的业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等用车,按照上述要求喷涂。
公务用车统一标识的使用只是公车规范使用的第一步,需要全榆林市民的共同监督,如果你发现公车出现在不该出现的地方,请拨打监督电话!
公务用车监督电话
0912-6086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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