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正式印發,將從嚴界定單位主體責任,保障責任落實!

去年10月份,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就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責任制作出了全面、系統、具體的規定。寧波市政府辦公廳從去年底啟動我市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起草工作。期間,起草工作組多次組織座談調研、徵求意見,並及時修訂完善。5月18日,《寧波市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經市政府第2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宁波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正式印发,将从严界定单位主体责任,保障责任落实!

《實施辦法》一共五章、三十三條,主要分總則、各級政府職責及相關部門的職責、單位職責、責任落實以及附則五個方面。在今天上午舉行的全市消防安全工作會議上,寧波市消防支隊支隊長傅松良對《實施辦法》進行了解讀。

《寧波市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解讀

一是《辦法》系統地、完整地明確了消防安全責任制的基本原則。提出了“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總原則,明確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為消防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為主要責任人,班子其他成員對分管範圍內的消防工作負領導責任。強調市縣兩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在各自職責範圍內依法依規做好本行業、本系統的消防安全工作。強調堅持權責一致、依法履職、失職追責、盡職免責,對不履行或不按規定履行職責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二是《辦法》進一步明確和細化了區縣(市)、鄉鎮(街道)兩級消防安全的領導責任。在區縣(市)級政府層面,突出了具體執行,明確了編制落實城鄉消防規劃、落實消防業務經費保障、將消防公共服務事項納入政府民生工程或為民辦實事工程、定期分析評估消防安全形勢、加強宣傳教育培訓等8項職責;在鄉鎮(街道)政府層面,突出了群防群治,明確了建立消防安全組織、專職消防隊和志願消防隊、落實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部署消防安全整治、指導村(居)民委員會開展群眾性的消防工作等8項職責。

三是《辦法》從嚴界定了單位的主體責任。對一般單位,提出了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保證資金投入、定期開展防火檢查巡查、建立專職或志願消防隊伍和微型消防站等6項職責。對重點單位,從消防安全管理機構、消防檔案、電氣安全檢測、消防安全培訓、技防物防措施等7個方面提出了更加具體的要求。對火災高危單位,增加了定期召開工作例會、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和相關從業人員必須取得相關資質、參加火災公眾責任保險等6項職責。

四是《辦法》在保障責任落實方面提出許多創新措施。《辦法》規定將消防工作考核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目標責任制考核重要內容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重要組成部分。各有關部門將單位消防安全信用記錄,作為項目核准、用地審批、金融扶持等方面的參考依據。同時,《辦法》明確了建立消防工作通報制度、約談制度、掛牌督辦制度,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瀆職的政府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實行問責,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宁波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正式印发,将从严界定单位主体责任,保障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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