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教師不允許補課,那允許在工作時間的8小時之外通過搬磚、打工補貼家用嗎?

v風熠v

這個問題我來回答:

一、問題反映了教師僅靠工資收入太低的現實無奈。

近年來,教師收入低成為了業界廣泛認同的不爭的事實。很多地區的一線教師,每月到賬收入在3000元左右,對於飛漲的物價、房價以及孩子的教育花費,包括平時的開銷,日常的禮尚往來,這樣的收入可以說是杯水車薪。教師們的生活常常是捉襟見肘,扯東牆補西牆,月月信用卡都幾乎到達上限透支。

教師群體之間的日常對話常常都會出現:不想點別的辦法,日子沒辦法過下去。類似這樣的苦悶與無奈。

二、問題表達了提問者對嚴禁在職教師有償補課規定的不解。

題主或許認為憑藉自己的知識、時間,掙取一定的費用,天經地義,對於嚴禁在職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不理解,所以提出瞭如此近乎於抬槓的問題。

為什麼要嚴禁在職教師為學生提供有償補課,有以下三個原因:第一,怕教師影響教師正常的教學工作,加重教師的心理和工作負擔。第二是怕家長出於矛盾心理不交錢怕誤了孩子,交了錢又心裡不爽,容易出現投訴事件。第三是對社會上盛傳教師補課收入高的積極回應。

三、問題傳遞了工作外時間教師可以自由支配的權利主張。

提問者看似提出問題,實則是對規定的反問,諷刺。其背後的邏輯是,你不讓我補課,那麼我就去搬磚去打工,反正我要去加班掙取工資。其實,只要不違規,違法,工作時間外做任何事情都是可以的。

不要人為自己是當老師的就只能教書育人,乾點別的也可以體驗體驗勝過不是?現在流行一個詞彙叫斜槓青年,指的就是要從事多項工作,以豐富自己的人生體驗。





明白說教育

這個問題,是屬於抬槓性質的問題,把嚴禁在職教師有償補課與剝奪業餘兼職混為一談,這兩者,完全不是一回事。

教育部門為何要嚴禁在職教師補課,在2015年之前,為何沒有禁止,怎麼就忽然出了個“規定”呢?這是有一定原因的。

2015年之前,在職教師補課並不少,但是,補課都是學生家長主動找老師要求的,完全出於自願,老師運用自己的知識,課餘給一些學生補課,獲得報酬,理所應當。

後來,由於出於的金錢的追求,補課變了味,少數老師,不擇手段逼迫家長送孩子補課,補課費越來越高,導致很多家長不停舉報,已經成為社會熱點問題了。

這種情況,引起了教育主管部門的高度重視,於是六個“嚴禁”的禁令出臺。這個禁令,屬於矯枉過正了。不分正當和不正當,全部禁止。

本來,禁令的本意是,防止老師利用身份地位強行或變相強行,逼迫學生補課,防止“師腐”。

但是,我認為,如果一個在職老師,招收的不是自己班級、不是自己學校的學生補課,這種情況是不可能發生“師腐”的,這種情況應該允許老師補課獲取適當的勞動報酬。

可是,在矯枉過正的政策下,老師們也只好執行。但是,在八小時之外,做其他任何不違法法律規定的工作,獲取報酬,是完全可以的。


教師妹子一枝花

請不要再侮辱教師了!據我所知,每一所學校都有嚴格的規章制度、有激烈的競爭,我所見過的老師幾乎每一位都是嚴格的遵照學校的規章制度,勤勤懇懇、踏踏實實工作的,他們並沒有對不起教師這份職業!之所以在休息時間補課,一是拜親戚朋友所託,無法推脫;二是工資太微薄,養家餬口壓力大;三是真心想提高學生的成績。其實,沒有比老師更不願在休息天補課的了,畢竟幹這種活耗心力、耗腦力還耗體力,是一件真正折壽的活!因此,休息天補課只是一個文弱書生在拿自己的生命獲換取一點微薄的報酬來貼補家用的無奈之舉!請大家不要那麼勢利,人云亦云!不要那麼偏見,說一些想當然的話!更不要那麼無情,把自己的不幸歸因於教師!請大家對老師多點同情,多點理解,多點關心!只有這樣老師們才能以更飽滿的熱情去對待這份工作!謝謝!


清風伴柳2

謝謝誠邀。

"在職教師不允許補課,"我們都要明白並且接受"不允許",關鍵是補課有收入,而且是"不合理"收費,那麼允許在工作之外"搬磚"打工,看似合理實際與前者並非矛盾,還是額外收穫,只是創收形式不同,這裡我們拋棄兩者之間的差異共有,細分明目。

而教師為什麼要有"特殊待遇",外面的人爭"不公",教師本人爭"不平",而這個"不公"與"不平"成為矛盾焦點的對立,並且這個行業的特殊與不公,真正的意義與價值並非內外共識,教師本人有埋怨是另外所想,而給你的這個"特利",所有的8小時之外的工資是幹什麼的?為什麼不實行記件付款或者以實時付費?這些道理並且自己糊塗,真正這個職業的特殊是責任與奉獻,育人是一個精細工程,教書是一個滿負荷時效,如果有"節外生枝"的舉動,就失去了當老師的職責,簡而言之,在職教師在時間概念上必須是分秒必爭而內外有責,因為教師的工作量僅僅在8小時內無法完成,所以,"在8小時之外"搞創收是一個"文盲"術語,或者是一個錯誤認識。


喜205409161

允許不允許,我個人認為應該分情況說,一個教師僅僅把八小時工作日奉獻給學生,我認為是遠遠不夠的,早晚自習時間呢,難道老師就不露面了嗎?就任由學生放養式管理嗎?學生有問題怎麼辦?總不會拿手機和老師聯繫吧!

過去自己小時候讀書,記得最清楚的一條標語就是號召教師“無限忠誠黨的教育事業”放開忠誠不談,我敢拷問,現在還有多少教師把自己的精力和時間都放在了學生身上,我想不是絕對沒有,只是很少很少罷了!“課上不講,課後補課”又是從何年何月開始的?“看著碗裡瞅著鍋”經常抱怨自己的工資低待遇差地位低又是從誰口裡說出來的?

作為一個學生家長和過來人,我們無權限制老師的自由(其實教師的假期比任何一個行業都多都長最起碼有一年一度的寒暑假是吧!只是大部分人都用在了補課上,在不知不覺中就過完了)也無權要求讓老師照顧到每一個學生的學習,但最起碼的一點,總應該對得起自己的那點工資吧!

自己也曾夢想著當一名人民教師,傾其所有把自己的所知所能所會毫無保留地傳授給他們,無論他們最後能否成才,最起碼應該把自己懂得的做人道理教授給他們,可惜的是自己沒有那個機會和福分!

回到題頭,八小時之外,老師能不能兼職打工,自己不清楚學校老師的作息時間是怎樣安排的,最起碼一點學生在校老師就不能脫崗,哦!學生在教室裡靜悄悄地上自習,而老師卻在建築工地當小工,這幅畫面描寫出來是不是也可以獲得一個大獎呢?還是回到自己上學的時候,下午放學學生課外活動,老師會靜靜地坐在辦公室(年級教研室)備課,學生早晚自習總能看到老師閃現在窗口的身影,學生晚上宿舍休息也能看到老師路過宿舍窗前的身影!這可以不叫忠誠,但最基本的責任心還是有的,現在的老師又有多少人能夠做到呢?我估計很少很少!

知足吧!老師!不要老想著如何創收賺外快,多用一點心思在教育教學上,多花一點精力在學生身上?好嗎?我敬愛的老師!


冀之筆

我個人淺見是反對補課的。導致需要補課,只能說明教師在課間沒有教好。甚至有些教師課間不教補課時教,長此以往,師腐是必然的。有人以待遇低工資不夠用來說事,那麼請問那些家長的待遇高工資夠用了?底層平民哪個不是勒緊褲腰帶過日子,家長們為了供孩子上學不知遭了多少罪,省吃儉用供個孩子上學,都不容易。當然,如果覺得教師的待遇不如意,可以另謀高就,去當明星,當老闆,這些來錢快。不能以教師的職位,誤人子弟。

教師本是個神聖的職業,以教書育人為己任。課間未能讓學生學到該學的知識,本就是失職。有什麼要講的,留在課堂上講。

另外現在學生課業也夠重的了,不提倡課外時間再被佔用來補課。孩子的童年應是快樂的,而不應被各種補課佔去這些時光。難道等這些孩子們長大,童年的回憶都是補課,補課,補課嗎?


根據目前的規定,教師是不允許開辦補習班的,教育部門發現一起會處理一起。你提出的在八小時之外,老師能不能去搬磚補貼家用?這在現實生活中的確有這樣的例子,週六週日休息,有老師幹其他的臨時工掙錢補貼家用。我上中學時候的老師,他老婆長期有病,兩個孩子上學,自己的工資不夠家用,在週六週日休息的時候,這個老師就跟著本村的一個建築隊去幹活,的確是乾的搬磚的活,一天一百塊錢,雖然辛苦,每個月靠搬磚也是掙幾百塊錢補貼家用,這也是唯一的辦法了。教師的職責就是教書育人,在學校好好教書,而不是另開補習班掙錢,在課堂上該給學生講的知識一定講,而不是在課堂以外開補習班掙錢。也沒有規定老師在週六週日不允許幹其他工作,有時候老師的壓力也大,家庭條件各不相同,去搬磚掙錢補貼家用沒有什麼不可。





關注新周口

這個問題目前來說是無解,題主心存抱怨,但大環境如此。

不過首先需要明確一下題主是因為老師在學校範圍內的合法收入不足以養家嗎?

老師賴以生存的技能是什麼?不可否認是教書,這是他們的主業,也是他們的手藝,憑自己的手藝掙錢無可厚非,但前提是合理合法,但目前來說確實有個別老師走偏了。

然而,老師作為一個特殊職業,其存在的價值是教書育人、授業解惑,術業有專攻,若老師能將絕大部分精力放在自己的工作中,一門心思鑽研自己的教學,盡職盡責,多些時間研究如何教學,如何提升自己,把自己的手藝研究精了,那麼就不存在有八小時之外去搬磚打工了(這裡並非是要剝奪老師的自由時間、自身提高是需要付出的),你的學生也不需要去課外補課了,因為有足夠強大的老師在傳授他們知識,當然也就更不用擔心貼補家用的問題了,自身強大了何愁缺家用。我接觸到的就有多位老師一門心思不斷鑽研教學,教出了很多優秀學生,也經常獲得各種獎,他們根本沒精力搞什麼課外補習班什麼的,也不需要做其他來補貼家用,因為回報已經不菲。

另外一層,學生學習是為什麼?為了以後能更好的生存,生存環境的優劣出現了差異化,隨之就會出現差異化的需求,因為學生髮現為求更好只能課外補課,學校的學習不能達到學生的需求,或者說不能達到社會的需求,那麼這到底是學生的問題?家長的問題?學校的問題?還是老師有所保留或技業不夠高的問題呢?

歸根結底,環境是一方面,自身才是最重要。


山野觀星星

看到這個問題,筆者忍不住笑了,確實有點感覺是明顯對老師工資有意見。如果就問題給答案的話,可以,也沒有任何規定說不可以。

以前看到類似報道,說美國某些省省長晚上下班在酒吧做服務生賺取外快。到底說這種行為對不對,可能有些人會說,這有失姿態,不應該。但有些人會說,這不偷不搶不貪汙,只是在業餘時間掙錢補貼家用,這沒什麼說的。

筆者認為這完全可以,就是好多老師一直是沒幹過活,那雙手是用來拿筆桿子的,突然說要去用拿筆桿子的手搬磚,那份苦怕是吃不了。

筆者小學老師那時候基本都是民辦老師,農村人,都也兼顧家裡的農活,不然那時候工資真不能養家餬口,什麼苦也能吃,什麼髒也能受。上課盡職盡責,下課下地勞做。最讓我記憶深刻的是小學語文老師,那時候老師五十多歲,早上五點就到地裡幹活,等我們七八點去學校的時候又匆匆忙忙去上課,連衣服都來不及換,晚上下學又匆匆忙忙下地,真的特別辛苦。致敬那些默默無聞的農村教師,雖然是民辦,沒有編制,沒有高工資,但他們在這個崗位卻堅持了幾十年,無怨無悔,培養了一批一批的學子。

家庭和家庭不一樣,有些老師不需要去搬磚,可有些真的需要,當有困難的時候,就需要去做,哪怕是不被同行理解。生活嘛,總沒有那麼多如意。


珞珈評論社

我不明白為什麼那些美術音樂老師就可以八小時以外開補習班,掙取額外費用呢?其他老師不可以。還又,很多家長都認為老師上課不講下課講,你們有證據嗎?別告訴我孩子回去和你們說的,那是自己沒學好的一個藉口。補課也不過是補習孩子薄弱的或者沒聽懂,並不是講沒講過的新知識。即使會有些課堂沒講的東西,也不一定就是不想講,而是課時受限,不可能把所有的東西都講一遍,課下補習的時候因為課上講了很多過額外再補充一些上課沒來的及講的東西。而且,老師課上講的都是所有裡面重要的,課下補充的那些相對不是很重要,所以可講可不講,在時間沒那麼充足的情況下就會選擇性講。

補習,補課,一大部分都是校外的補習機構,那裡真的不敢說都是老師,很多都是社會閒雜人等冒充老師補課。還有一部分是家長你們自己慣的,自己孩子學習不認真非說老師教的不好,然後再求爺爺告奶奶的找老師給你家孩子補課,反過來又說老師的不是。真無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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