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歲男子“撿養”女嬰,未婚妻鬧分手,男子:再苦也要把她養大


很多事情都是緣分,所以她們本沒有血緣關係卻成為"父女"。張軍領,35歲,一位普通的保安。4年前的一個晚上,從路邊撿來了一個女嬰,當時檢查女嬰是沒有任何健康問題的,而且看起來很漂亮。如今4歲了,鄰居都說像是四川或者新疆那裡的人,父女兩相依為命。

當時,張軍領談了一個女朋友,起初兩人都喜歡孩子,而且還幫她上了戶口,名叫張義敏。平時孩子有女朋友帶,張軍領上班掙錢養家,可惜的是,這樣的日子只持續了一年多。圖為張軍領給女兒塗藥物。

一天,張軍領女朋友的媽媽在沒有告知他的情況下,將張義敏以3萬元賣給了別人。得知這一消息,張軍領輾轉找到買家把張義敏要了回來,而此舉也惹怒了女友的母親,在女友家人的一致反對下,加之張軍領死活不願放棄孩子,即將談婚論嫁的一對情侶分道揚鑣。圖為女兒在小賣部等著爸爸下班。


很多人想問張軍領這樣值得嗎,為了一個撿來的女孩,放棄本要結婚的妻子。張軍領坦然回答:“孩子讓我遇見了,就是緣分。我抱回來是為了養她不是為了錢,如果真的那樣,我也不配做一個人了。去年五一的時候,曾經有一個人出10萬元想買敏敏,我沒答應,也不可能答應。這孩子我是不會賣給別人的,再苦再難我也要把她養大。”

張軍領說,當初之所以將孩子抱回來,其實潛意識裡也受到了自己經歷的影響。“我們都是苦命的孩子”。女朋友離開後,沒人照看孩子了,無奈之下,張軍領把女兒送到了一家託兒所。不小心摔倒的敏敏,頭上立馬起了個大包,父親立馬帶她去了醫院。

週一到週五,張義敏由幼兒園裡的老師照看,週末,張軍領將其接回來。父女倆租住的地方是一間又黑又小的偏房,室內光線很暗,這裡就是他們的家。“以前在我這裡吃飯的人很多,後來孩子小做不了飯,我就不讓他們在我這裡吃飯了,好久沒做過飯了。”張軍領說。


現在張軍領每天要做兩份工作,一份是娛樂場所的保安,另一份是在廣告公司做兼職。從早上八點到凌晨兩點都在工作中,星期天的時候張軍領還要帶著敏敏一起去上班。在張軍領工作的時候,敏敏就自己一個人在旁邊玩。她不願意離開她的爸爸,哪怕爸爸工作時不能抱著她,她也要跟爸爸呆在一個房間裡。

每月拿著2000多元的工資,張軍領要精打細算:孩子的學費、房租、吃喝拉撒、電話費……

張軍領說:“雖說現在的生活也能過下去,但敏敏越大就越需要錢,孩子上學也是個大事,想再另外打份工乾點別的,存點錢,一定要把敏敏撫養長大了。”

現在的生活還算湊合,可想到以後,張學領皺起了眉頭。如今希望能夠快點找到其他的好工作,然後存錢供女兒讀書,至於找媳婦的事他已經不怎麼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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