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給孩子立規矩?

大正小雨家庭教育

基本上所有的父母養孩子,都希望能給孩子建立起良好的規則。孩子規則感好了,那麼日常生活中“帶孩子”這件事肯定輕鬆很多。“熊孩子”也就不復存在了。

哪家沒給孩子定過規矩呢?只不過是規矩太難執行,漸漸就形同虛設了。

孩子真的不愛守規則嗎?

其實,別看孩子平時的一大樂事就是跟父母對著幹,好像他們最討厭規則。但其實,孩子從一歲多,就開始漸漸對規則有強烈要求,他們是很喜歡規則的。

不信你想想,自己的孩子是不是有些固定的、不能打破的習慣?比如:

我認識一個小女孩,擦寶寶霜必須先擦左臉,然後擦右臉。如果媽媽把寶寶霜全給她點在臉上一起擦,她一定會大哭;
還有個小男生,出門的時候一定得由他來關門,要是這一次,門被家人關了,他一定會大哭。

還有很多孩子睡覺前一定要有固定的程序,穿衣服的時候一定要先穿左邊袖子然後才是右邊袖子……

爸爸媽媽甚至覺得孩子有強迫症。

但事實上,這樣的狀態,正好表明:

孩子對規則是很有要求的,秩序化是孩子的內在要求。

在4到5歲之間規則的敏感期時,對規則更是感興趣。

所以,讓孩子守規則,並不是在和孩子的天性對抗,反而是在順應孩子的需求。如果能用更恰當的方式來引導孩子遵守規則,情況一定會有改善。

下面是7點幫助孩子建立規則的小建議:

一、 用客觀具體的語言說規則效果更好

比如,孩子在書店裡喧譁,家長簡單的一句:“不要吵!”或許效果不好。

但家長溫柔而嚴肅地一句:“在書店裡小聲說話”就會好很多。

爸爸媽媽給自己的孩子講規矩的時候,或許常用的語言是:“這樣好、那樣不好”;“這才對,那樣不對”。

可是這樣的表達方式,太過主觀和籠統了一些。如果能用更明確的句子,更精確的命令

,把我們的要求說出來,那孩子才能更好地理解,他也更樂意遵守。孩子甚至會覺得自己和爸爸媽媽之間多了一層“共謀關係”

你們倆成了一夥兒的,孩子就更樂意聽你的。

二、用選擇代替指令。

有時候大人說,“把那個凳子搬過來,你搬不搬,你搬不搬?”叛逆期的小朋友一任性,可能就說,“不!”

但是如果給孩子一點選擇,用更尊重的語言,就會好很多,比如:“寶寶,你想搬那個藍色的凳子,還是那個紅色凳子?”

小朋友有一定的自主選擇權,他也感覺自己得到了充分的尊重。當然了,給孩子的選擇可以有一定的限定條件:在這個範圍內,孩子選那個家長都能接受。

這就要爸爸媽媽給選擇的時候動動腦筋了。

三、溫柔而堅定地堅持規則。

執行規則的時候,肯定會遇到孩子牴觸的情況。那這個時候,家長就真的需要“堅定”了。

“堅定”並不需要很兇、對孩子大喊大叫。暴脾氣容易激化矛盾,孩子情緒越差,就越不願遵守規則了。

所以我們只需要表情嚴肅,語氣溫柔地堅持規則。

比如可以這樣說:

媽媽知道你還想玩玩具,但又不得不把它收起來,這真是太掃興了,你心裡肯定難過死了,等你舒服一點了,我們可以一起收。

溫柔地理解孩子情緒,但仍堅定地執行規則——收玩具。

四、儘量使用“順著說”的積極說話方式。

“順著說”的積極說話方式,更容易被孩子接受。那啥叫“順著說”呢?

簡單總結就是:少說否定詞,儘量把我們習慣性的“不能、不要、不行”去掉。

比如:

不能在路上吃→回家就可以吃了;

不要吵→你可以小聲說話;

不要跑那麼快!→你可以慢慢走。

儘量不要說“不能做什麼”,儘量多跟孩子說“可以怎麼做”。

這樣的說話方式,不僅孩子喜歡,即便是成年人,也更喜歡這樣的說話方式,它讓人感到更樂觀更積極。

所以,養成這樣的說話習慣,不僅有利於教育孩子,自己也會更受歡迎。

五、讓自己適當的保持距離

“我希望你現在就上床睡覺”;

“我告訴你,這裡不能大聲說話”;

“我不許你在這裡跑來跑去”。

這麼多“我”,孩子會很自然地以為:這些煩人的規則都是媽媽定的,媽媽真討厭!

忍不住就和媽媽大吵大鬧起來,這不是太不利於我們親子之間的關係了嗎?媽媽也很委屈不是?

規則並不是媽媽一個人定的,媽媽不該背這個鍋,而且也需要讓孩子明白:規則是客觀的,不同場合有不同的規則和負責人,大家都要遵守

所以不如讓周圍的人和事都來幫幫你。

“鬧鐘到八點了,上床睡覺”;

“圖書管理員說,這裡不能大聲說話”;

“那個保安叔叔說了,這裡不能跑來跑去”

六、建議一個替代方案:

孩子的要求沒得到滿足,或者想做件什麼事兒被媽媽否定了,心情肯定不會太好。這時候爸爸媽媽可以給孩子提供一個孩子樂意接受的替代方案。比如:

這是媽媽的唇膏,不適合給你玩。媽媽去給你找一支漂亮的蠟筆和紙給你。

七、可以拒絕孩子的行為,但不要拒絕孩子

簡單說來,就是我們常說的“對事不對人”。

可以告訴孩子“這件事情做的不好”,但絕不要對孩子說“你不好”

類似下面這樣的話,更是要注意:

“你不乖”;

“你就是調皮”;

“你再這樣媽媽不喜歡你了”;

“這樣不是好孩子”

……

這類對孩子本人“貼標籤”的語言,只會損害孩子的安全感、自信心,以及和爸爸媽媽之間的親子關係。對規則的建立沒有一點好處。

規則當然不是一朝一夕建立起來的。在這個過程中肯定有孩子的激烈牴觸,也有家長的心軟和不忍。

但我們要知道,讓孩子守規則,並不單是為了家長輕鬆,規則更大的好處是,讓孩子更有安全感。

如果沒有規則,一切的對錯判斷都來自爸爸媽媽的心情,或者是孩子今天的“運氣”,那孩子們一定會迷茫和不知所措。

而一旦有了明確的規則,規則之下,令行禁止;規則之上,盡興發揮。

孩子們在清楚的掌握規則之後就可以從容應對,沒有迷茫和壓力感,安全感自然而來。

時間久了,這些規則變成了習慣,便不需要外在的力量來督促提醒,孩子們自動自發就能做到。


Carrie萌育兒研習社

“規矩”的本質是“界限”,是基於一定社會習俗和規範的“不要這樣做應該那樣做”的規則。孩子必須先有規則意識,然後才能表現出有規則的行為。給孩子建立規則或者說規矩,必須先了解孩子的規則意識是如何發展建立的。

孩子是如何建立規則意識的呢?跟三個因素有關:規則認識、情感體驗、規則意志。

所謂規則認識簡單的來講就是孩子清楚規則是什麼並知道為什麼要遵守規則。通常情況下,孩子在社會環境中,當他們表現出不當的不符合規則的行動或行為時,大人就會呵責,這種呵責會讓孩子表現出不安進而撤離或改變自己的行為。又或者是當他們表現出適宜的符合規則的行動或行為時,大人可能會給予某些激勵,這種激勵會讓孩子有積極的情感體驗進而強化自己的行為。多次反覆之後,在孩子大腦的內部會形成一系列“不要這樣做應該那樣做”的認知結構。這些認知結構就是孩子對於規則的認識,這些認識會促使孩子最終表現出相應的規則行為。

孩子對於規則的認識,需要經歷一個基本的過程。如下圖所示:

4-5歲之前,尤其是2歲以後,孩子基本上是自我中心的,行為受結果的支配,有好的結果的行為就是“好行為”,沒有好的結果的行為就是“壞行為”。對於規則的認識,多是從自身出發的,無法認識到自己的行為會對他人產生什麼影響。對於成人所立的“規矩”,對自己有利的就遵守,對自己不利的就反抗。所以,這個階段的孩子往往很“不聽話”。4、5歲到8、9歲時,孩子會慢慢的開始變得“聽話”,但這並不意味著孩子認識並建立了規則。這個階段對於規則的遵守更多的是服從“權威”。在他們心中,父母或教師是權威,願意聽從“權威”的話,故而遵守規則,典型的“爸媽/老師說的都是對的”。到9、10歲以後,孩子對於規則的認識真正建立起來,他們對於規則有了自己的判斷,所以又會開始變得“不聽話”。

在孩子規則的認識建立在“情感體驗”的基礎之上。孩子表現出某種行為,當情感體驗消極(被呵責或懲罰)時就會撤銷和改變自己的行為,反之當情感體驗積極(被表揚或獎勵)時就會強化自己的行為。

很多時候,孩子並不能完全理解社會習俗或規則,服從規則只是為了避免懲罰,或指望好的行為得到好的結果。包括兩個階段:一是以服從與懲罰為定向,判斷的標準為表現好受獎,表現不好受罰;二是樸素的利己主義定向,從自己的觀點出發,以滿足自己的需要為上,按快樂原則行事。在這個階段,規則是外在的,還沒有被孩子內化。

同樣,孩子規則情感的發展也需要經歷一個基本的過程,如下圖所示:

0-2歲,孩子還處於依戀狀態,以父母的喜好為自己的喜好。2-4歲時,能察覺別人的情感,掌握大人或同伴的喜好。表現出強烈的探索和要求行使自主權的願望,因此也就可能會去做侵犯、佔有、破壞性的或不衛生的淘氣行為,惹惱成人或同伴。到4-6、7歲,孩子會自我表現,希望得到承認的讚揚、認可的願望更加強烈。

在孩子規則認識和規則情感發展的過程中,

有時候即使是孩子已經明確的知道了有些行為不對,會被大人苛責或懲罰,但依然還是會去做,原因在於孩子還無法完全控制自我的行為,即規則意志沒有發展起來。

在孩子道德意識發展的過程中,“移情”能力的發展非常關鍵。移情即設身處地的站在別人的位置上,從別人的角度去體驗別人的情感。

基於孩子規則意識發展建立的基本過程及關鍵因素,給孩子立規矩的關鍵在於三點:

第一,幫助孩子明確規則是什麼,即告訴孩子做什麼和不做什麼。基本的要求是:

1、規則必須合理,為制定合理的規則,成人必須考慮孩子的發展、過去的經驗、現在的能力以及必要的任務類型。

2、規則必須是可以定義的,即成人和孩子對規則的意義要有同樣的理解,規則的描述要具體,切忌模糊的描述,如“行為得體”、“表現好”、“像個淑女那樣”。

3、規則必須是積極的。告訴孩子做什麼比告訴他們不做什麼、或停止做什麼更能使孩子服從規則。

第二,明確表達成人對於孩子的期望,即告訴孩子為什麼要這麼做。不論孩子是否理解,都要對孩子解釋原因,尤其是在孩子表現出不合規則的行為之後。需要不斷的向孩子解釋,向孩子解釋自己反應的原因,當一遍一遍的解釋出現時,孩子最終學會自己進行是非的判斷。

第三,及時的對於孩子不合規則或是符合規則的行為作出反饋。

孩子最終對於規則的認識是建立在成人反應的基礎之上的。so,對於孩子的行為,不要大驚小怪,但也不能毫無反應。

給孩子立規矩,具體可用的方法有:(這一部分摘自《兒童社會性發展指南:理論到實踐》,馬喬裡.J.克斯特爾尼克著,人民教育出版社,括號裡為本文作者添加)

1、探究孩子發展的常模,即孩子發展基本特點和能力水平(孩子有時候不遵守規則是因為真的做不到)

2、意識到要把群體中的孩子都看做是獨特的個體(即每個孩子都是不一樣的)

3、想一想兒童要順利完成一種規則需要掌握哪些知識和行為的結合

4、只制定合理的規則,基於安全、財產保護、對他人尊重和重要性原則來確定是否需要制定某個規則(很多時候成人制定的規則本身是不合理的)

5、告訴孩子規則是什麼(簡單、清楚的規則要求)

6、當孩子接近規則時要予以獎勵(及時反饋,尤其是正面的積極反饋)

7、當孩子行為不當時,即明確告知孩子你的感受及原因

8、使用積極的性格賦予去促進孩子積極的自我印象及其社會認可行為的增加。要及時發現孩子表現出的延遲滿足、控制衝動、拒絕誘惑和親社會行為,並對其加以肯定

9、修正不合理的規則

10、使用清晰明確的語言

11、弄清楚孩子是否和你一樣瞭解規則

12、當拿不準孩子是否理解規則時,假定孩子沒有理解而不是認為他們故意破壞(當孩子行為不當時,不要著急去處理,想想是不是孩子沒有規則)

13、向孩子說明規則時:儘可能慢的重複你的話並儘可能清晰;使用一種更簡單、更熟悉的詞語重新說一遍並且強調關鍵詞;結合動作和語言一起來重申你的話;把孩子帶到沒有噪音和他人干擾的地方;使用圖片或實物與手勢結合的提示來強調你的話;通過自己親自去做來表明你的要求。

14、不讓自己說“不”或“禁止”

15、告訴年齡小的孩子和沒有經驗的孩子一些其他的選擇,而讓年齡大些和有經驗的孩子自己想出解決途徑

16、說和做同時進行,對於那些會傷害自己或同伴的行為要立即制止,必要時可以使用身體的介入

許多證據表明,絕大多數孩子願意聽從成人的要求。可是有時幾乎所有的孩子都會出現不適當的行為,這可能有以下幾種原因:

1、不知道規則或不知道該怎樣遵守規則

2、知道行為不正確,但不知用什麼行為來替代

3、沒有能力遵守規則

4、沒有能力控制衝動行為(6歲)

5、對怎樣獲得他人或群體的接受有錯誤的認知(通常有三種認知錯誤:一是錯誤地認為只有他們成功的成為焦點時才有價值;二是兒童認為只有權利超越同齡人或成人才能變得更重要;三是認為自己對任何人都不重要,覺得自己不受歡迎,毫無用處。即尋求關注型、尋求權利型和無助型)

6、其他重要的成人、兄弟姐妹夥同齡人所推崇的行為與照看者和老師的要求正好相反

7、認為規則是不公正的

8、孩子的不適當行為經常被忽視,導致兒童認為是否遵守規則沒區別

9、孩子想弄明白社會行為的實際界限,成人是否始終維持界限

毫無疑問,不同的原因我們需要不同的應對方式,明確孩子出現不適當行為的具體原因是解決問題的第一步,也是最為關鍵的一步。在解決行為問題的過程中,孩子認識規則並最終建立規則。

當孩子表現出不當行為時,大人一定要注意:

1、在行動前仔細觀察孩子

2、準確理解孩子的想法,從自己的角度去考慮問題之前先提醒自己站在孩子的角度想一想

3、在決定作出哪種反應時,想想孩子的年齡

4、避免使用“但是”來連接其餘的信息

5、認同你所經歷的情感,把你的情感明確的告訴孩子,不要僅僅依靠非言語信息

6、使用大量不同程度的感覺詞

7、說出影響你行為的名稱

8、描述時要針對行為,而不是孩子

9、對於你為什麼贊成或反對他們的行為給出具體的理由

10、用孩子可以理解的短語來解釋原因

11、你試圖改變孩子的行為時,每次都要給出理由


孩子閱讀這事兒

關於這個問題,小哈想引用付麗旻老師的一篇文章作為回答,因為其他回答已經列舉了網絡上很多成熟的觀點,其實這些道理我們大家多多少少都已經知道了解了,但是具體操作起來卻不是那麼容易,因為每個孩子都有自己的特點,無法一概而論,所以小哈引用付老師在和她兒子溝通過程中的親身經歷,期望能給大家一些啟發,重視親子溝通,找到適合自己的家庭教育方法。

《“規則”讓親子溝通更順利》

系列欄目第1

作者丨付麗旻

幾乎每個孩子小時候都會對玩具表現出極強的佔有慾,兒子也不例外。

從嬰兒時期我的一些做法讓他懂得了哭鬧不能達成任何目的之後,他開始嘗試用另外的、更智慧、更以情動人的方式試圖來打動媽媽,達成自己的想法。

記得當時我們倆有一個約定,每個月只能買兩個玩具,但是這兩個玩具可以由他自己來選擇,他很痛快的答應了。那時候我每天從幼兒園接他回家,如果走近路,需要穿過一個很大的市場,這裡主要經營項目是玩具和兒童食品。這就意味著每天我們都要經歷面對誘惑和抵制誘惑的歷程。

最初他試圖通過央求、進而用熱切的眼神表達對新玩具的渴望沒有得逞之後,四歲的維克多小夥子開始跟媽媽鬥智鬥勇了。

有一天當我們再次走過這裡。

兒子輕輕拉住我說:“媽媽,一會兒你要拉著我的胳膊走路,我的兩隻手要捂住自己的眼睛,因為我們這個月的兩個玩具都買過了,是不是不能再買新玩具,只能等下個月了?可是我不能看,因為只要看了我就還想要,可是今天媽媽不會同意給我買新玩具,是嗎?”

我蹲下來說:“這個主意不錯,媽媽就彎下腰來拉著你的胳膊慢慢走,你現在捂住眼睛了嗎?我們可以走了嗎?”

他當真用胖乎乎的小手捂著眼睛,我彎著腰拉著他異常艱難的走過了那段路。用艱難這個詞來形容當時的情形一點都不過分,因為面對不哭不鬧這麼智慧且委婉的跟媽媽表達自己想法的孩子,作為媽媽很難堅持自己最初約定的規則,但是我還是堅持著按照他的要求拉著他走過去了。

當我說:“好了,你可以睜開眼睛,因為玩具店那段路已經走過去了。”,我觀察到他的眼神中有點不甘,也有點委屈,但是沒有哭鬧。

那天,我允許他選擇一塊奶油蛋糕作為對堅持規則的獎勵。他的表情緩和很多了。

晚飯後當我在整理廚房的時候,他自己跟爸爸講了這件事,依然在尋找支持者和同盟軍。而且用了這樣一句話結尾:“媽媽是不是有點狠心?我都想出那麼好的辦法了她都沒動心。”

當晚等他睡著了,看著睡夢裡孩子天真可愛的臉龐,其實我也有點難過。

兒子跟爸爸“告狀”的時候,還好爸爸沒有當時表態,只是說我一會兒問問媽媽怎麼回事。孩子睡著之後,那個愛孩子愛得沒有原則的爸爸開始赤裸裸表達他的心疼和不滿了:“我兒子都那麼懂事了,你怎麼能狠下心來就是不給他買的?”

如果還原我當時的心路歷程,我大概是一方面覺得孩子面對那麼多玩具的誘惑,應該慢慢學會節制,因為我知道,每個人長大的過程中都會通過不同方式終於知道,這個世界很大,有太多美好的事物,可是我們真正能擁有的只是一部分,其他的遠遠的看著欣賞就好;還有我們約定了那個規則,就必須堅守,如果輕易就破壞而不去遵守,那麼在孩子看來,這些東西就沒那麼值得敬畏,這件事的破壞力顯然更大。

第二天我再去接他的時候,沒有急著回家。

而是帶他在幼兒園跟小朋友們玩了好一會兒的滑梯,孩子很開心,玩得滿頭大汗。等他休息的時候,我抱著他說:“滑梯是不是也很有意思?而且還可以跟小朋友們一起玩?”他開心的點頭。“你這麼喜歡滑梯,怎麼沒有想過把它搬回我們家呢?”寶寶笑了媽媽的異想天開之後認真的說:“不是我們的,所以我們不能拿,再喜歡都不可以,如果有人搬走它,小朋友們會很難過的。”

“滑梯放在這裡,即使不玩,看著是不是也很開心呢?”我嘗試著用四歲孩子能懂的語言系統來跟他溝通、修補昨天的不甘。

“是呀,不是所有的東西都要拿回家呀。”孩子開心的說。

“那麼一會兒我們再經過玩具市場的時候,你其實不用捂著眼睛,媽媽可以陪你好好看看,那麼多好玩的好看的玩具,看著也是很好的事情啊。還有,我們很認真的看過,下週我們就有新的指標可以買新玩具了,那麼你就可以把自己最喜歡的買回家了,這是不是很開心的事呢?”

寶貝歡呼雀躍著,覺得真是一個好主意。

等他一路瀏覽過去,既有閱盡美景的心滿意足還有為下次買玩具挑選的負責精神的時候,我發現我和孩子開始對昨天那件事釋懷了。

後來等他讀小學開始,我們每個月設定了買課外書的額度,之所以制定這個規則,是因為我觀察過很多孩子,他們在買書的階段很熱衷,但是很難完整的讀完。為了鼓勵他閱讀,我們約定,每個月購置的限定額度內的書籍認真地閱讀完,並跟媽媽進行交流之後,才可以買下個月的份額。

等到上初中之後,他的閱讀面更寬了,我們商量的額度增加了很多,但是還是經常遇到一些心儀的、整套的書籍,超過他的預算。

我們就一起商量辦法來完善之前的約定,比如他獲得了數學競賽的市級一等獎,作文在全國比賽中獲獎,或者在學校每天主動搬大桶的純淨水送到教室,或者課後幫助老師輔導其他同學,有一定數量類似好事,我們就可以把本來當月不能都買回來的書籍作為獎勵買回來,他還主動表示都閱讀完成後,會寫讀後感跟媽媽交流,作為呼應,媽媽也用文字的方式回應他的讀後感。

通過這樣的方式,不僅進行了親子閱讀,而且還促進了孩子很多方面能力、包括助人為樂情懷的提升。

等到他十九歲去美國讀書,我依然讓他每學期開學前跟我報預算,會根據他的預算額度略多給一點錢作為獎勵,如果有額外的需要,他需要跟我報備。而懂事的維克多每次回國的時候,都會用這部分錢給家人買禮物。

這些能力和生活習慣顯然對於一個學習經濟和金融專業的孩子來說,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但是這個好習慣會讓他受益一生。

這些不同階段的規則和我們對規則的遵守和不斷完善,使得我們的親子溝通一直比較順暢,現在的大小夥子維克多已經是二十五歲的青年了,但是回國度假的時候,依然可以跟媽媽一邊散步一邊說很多自己的事情。母愛其實可以無條件,但是需要有原則。會愛,比盲目的愛,對孩子、對自己都更有價值,我們才能跟著他一起成長。


小哈有感:

有人說,父母應該給予孩子充分的自由,定那麼多規則,條條框框的,會約束和限制孩子,會影響孩子的發展。可我們也應該知道,自由是相對的,絕對的自由是不存在的,以遵守規則為前提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設立規則的目的,是幫助孩子更好成長。

付麗旻老師的第一篇文章分享了她和維克多關於“規則”的小故事,字裡行間不難讀出她在育兒之路上也曾有過小困擾。但在偉大的母愛面前,還有什麼問題是解決不了的呢?她沒有為此焦慮,更沒有把自己的焦慮轉嫁到維克多身上。

付老師明白,對孩子的規則意識的培養,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是一個逐步滲透的過程。她愛維克多,希望用最柔和、孩子最能接受的方式把成人社會的“規則”教給維克多,這樣的母親溫柔且智慧。細心的哈爸哈媽應該發現,付老師和維克多之間的規則,都是在商量、達成一致後才制定出來的,讓孩子參與制定規則,這與命令式的規則大有不同,付老師選擇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尊重了孩子的人格,培養出有獨立主見的維克多的同時,也維繫著最和諧有愛的親子關係。

的確,規則意識是需要從小就建立起來的,幼兒期是萌生規則意識和形成初步規則的重要時期,家長需要在與孩子共同的生活中,以多種方式引導孩子認識、體驗、理解並遵守規則,學習自律和尊重他人。從小幫助孩子建立規則意識有利於發展孩子的意志力、控制力和思維力,一個懂得敬畏規則的孩子才能擁有把握自己人生的能力。


哈菲少兒

其實給孩子立規矩這件事,自古都有,在我們中國最出名的就是《弟子規》,只是這些年東西方文明的碰撞,各種新的教育理念層出不窮,再加上互聯網時代知識的爆發性的增長,這幾年父母們遇到的問題是前所未有的。

一、為什麼會現現這個讓家長頭疼的問題

1、 父母的高度焦慮

我們過去可以對未來進行估計,可以把孩子按照估計的樣子培養,而現在培養的孩子,我們因為不知道未來是怎麼樣的,我們不知道該把孩子培養成什麼樣子的,未來二十年之後需要怎麼樣的工作,二十年之後需要什麼樣的人才,大家都搞不清楚。所以說以上各種各樣的因素聚集在一起,帶來的就是父母們高度的焦慮。

2、教育專家、心理專家說法不一

網上各種各樣的教育專家、心理專家,各種各樣的說法,彼此之間都是矛盾的,很多家長有時候在網上查了很多資料,甚至參加了很多的培訓,學習到了很多教育理念,真的到了用到孩子身上的時候才發現無法實施。


二、立規矩背後的心理學道理

1、不同的孩子性格千差萬別

對於孩子的立規矩而言,不是簡單的你給他規定幾條,他就能夠執行的,也不是你給他使用讚賞教育,不停的誇獎他,不停的捧著他,他就不會犯錯誤了,不同的孩子的性格千差萬別。

就像我小的時候,我的有些同學,那就是調皮搗蛋長大的,而且一個錯誤比一個錯誤大,家長每天擔心得不得了,不知道他有犯了什麼樣的大錯誤。比如說在我上初中的時候,我的一個同學就把另外一個班的同學的眼睛打瞎了;還有一個同學帶著其他的孩子去游泳,就差點被淹死;還有的同學帶著其他的同學去偷東西,把公安局都找來了。你們想想,每個孩子發展的性格確實是區別太大了,所以在教育孩子這塊,我們要想找到一種適合每個孩子通用的方法是特別困難的。

2、探索的過程其實是一個學習的過程

給孩子立規矩這件事情上,我們必須認識到,孩子天生就有非常強烈的探索世界的興趣、好奇心,這種探索的過程其實是一個學習的過程

大家不要覺得說那一群孩子去偷魚去了,他們學習啥啊?這個過程中其實學習到了很多東西,比如說孩子之間要學會如何去組織。如何逃避別人對你的,比如說農民伯伯還有魚塘的人對你的很多防護措施,你要學會怎麼樣逃避,你還要準備很多撲魚的設,整個過程都是一個團隊協作的過程,你說參與這個過程中哪裡沒有學習到很多知識?魚和蝦撈上來之後還要學會在野外用非常簡單的工具,比如說罐頭盒,點上火,撒點鹽,還要學會去烹飪。


三、如何正確認識立規矩這件事

1、沒有絕對的錯誤

我們給孩子立規矩和孩子探索世界之間的確是一個矛盾的存在,我們也不要把孩子犯錯誤,把它看成一個絕對的錯誤。很多孩子犯錯誤的背後其實都是一個學習的動力。而且就我個人而言,就是在那些大量的、犯錯誤的互動中,學習到了很多在成年之後都沒有學習到的和社會打交道的各種各樣的知識。

2、孩子眼中的社會與大人眼中的社會並不是一個社會

孩子眼中的社會和大人眼中的社會其實並不是一個社會。所以我們在給孩子立規矩的時候,我們並不能簡單的告訴孩子這個不能做,那個不能在。孩子的成長其實正是在這一次一次的試錯過程中慢慢的長大。

3、立規矩要有一定的彈性

父母一定要孩子一個容錯的能力,很多孩子在做事的過程中一不了小心把事情惹成大禍,所以父母在給孩子立規矩的時候要有一定的彈性。有的時候要看看這個孩子最開始的動機是什麼樣子的,有的時候的確是因為知識能力不足,甚至是一個把出發點是好事的事情做成一個對自己對社會有危害的事情。

4、家長和孩子共同商討

立規矩的時候應該和孩子同時來商討,這是立規矩最重要的一點,前面是思想的準備,現在就是實施了。在立規矩的時候首先要和孩子商量探討,最重要的就是,我們在立規矩的時候要讓孩子知道,分別在主體程度上講是為了保護誰,有些規矩是為了孩子的安全著想的,有些規矩是為了保護社會保護他人的,為他人的安全著想。

5、從懲罰條款中讓孩子理解社會法則

立規矩一定會涉及到懲罰的條款,關於懲罰的條款我們不能簡單地認為孩子不能打,或者簡單的認為打就可以立規矩,這是不對。立規矩肯定會涉及到懲罰,該怎麼樣懲罰呢?我給大家這樣的建議,首先按照懲罰的強度給孩子看,讓孩子看到一個懲罰上升的表格,比如說從0到最強的10是什麼樣的懲罰強度,小的懲罰,比如說禁言、禁足,包括禁玩的時間,這些都是比較小的懲罰,還有勞動的懲罰,社會公益的懲罰。

讓孩子認識到,懲罰其實是和社會一個關係。我們給孩子的懲罰最重要是讓孩子明白,我們的行為本身對社會是有危害,所以我們用社會行為來補償我們的危害。因為對孩子的懲罰是為了讓孩子慢慢了解社會的法則,並且讓孩子知道社會法則到了一定程度就會產生法律的問題。而且隨著孩子的成長過程中,每一年每一個階段性應該和孩子商討哪些條約、哪些懲罰條款,我們是可以進行修改的。

6、家長和孩子公平的一致的懲罰方法

如果我們和孩子設置的條約如果涉及到家長本人的時候,比如說我們希望孩子做到哪些,如果在家庭裡面,父母也會涉及到這個問題的時候,父母應該和孩子有一個比較公平的一致的懲罰方法,讓孩子意識到,錯誤發生之後,家長也要和孩子一起懲罰,而且孩子也不僅僅是被動懲罰的對象,孩子也可以去觀察父母們犯錯的地方給與父母懲罰。

除了這些懲罰之外,金錢也是懲罰的一種方式,每個孩子對於懲罰的敏感度不一樣,有的孩子對金錢敏感,有的孩子對勞動,有的孩子對限制他玩耍、禁言、禁足敏感,因此懲罰應該是一個框架,應該是一個全面的行為。上面我們所說的東西其實是對所有孩子懲罰的一個共性的東西,具體到每個孩子身上父母還是應該和具體的孩子商量來做出更細緻的調整。

趙小明丨央視財經頻道特約心理專家


趙小明心理團隊

看到“立規矩”一詞,彷彿看到了來自大人對於孩子施加的力量,一種只有大人說的是對的、只要是大人要求的就必須照做的規則,那麼給孩子立下這樣的規矩,意義在哪裡呢?

但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孩子的成長就像一棵樹由小到大,適時適量的規則來標杆孩子的言行舉止還是很有必要的。

從正面管教的角度來說,大人和孩子是彼此尊重、共同成長的,正面教養的原則是不懲罰、不嬌縱,和善而堅定,所以我想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說,如何和孩子共同製作規(yue)則(ding):

1.規(yue)則(ding)不在於多,而在於精,明確告訴孩子可以做什麼,而不是不可以做什麼

首先我們要明確給孩子立規矩是期望達到約束孩子的目的,只能做這個、不能做那個,還是希望有更好的行為習慣來指引長遠健康的成長髮展?若是後者,那就建議摒棄類似不要挑食、不能打架、不可以撒謊等規則,而是約定什麼時候讀書做運動、約定與人社交該如何表達等,明確告訴孩子可以做什麼,而不是不可以做什麼。

這樣的規則不是對孩子的束縛,反而給孩子犯錯誤的機會,並讓他們從錯誤和規則中有所學習和提高,我們關注的更多的是孩子的長久發展。

2.規(yue)則(ding)的制定需要孩子的參與,尊重彼此和環境的需要

阿德勒說,讓孩子發揮主觀能動性,感受到能力感、價值感,感覺好的時候他會做的更好,而自己參與並決定的規則,通常都可以很好地執行。因為這個過程給了孩子責任感,他要對自己的決定負責,我們期待孩子成長為內心有力量的人,放手讓他們去做,結果值得期待。

同時規則的制定需要尊重彼此,放權給孩子並不表明他們想做什麼就做什麼、不想做什麼就不做什麼,尊重他們意願的同時也要尊重自己對於管教的原則。另外對於環境的需要,則是具體事項具體處理的有力補充。

3.規(yue)則(ding)的制定需要和善而堅定的執行

規則制定出來卻沒有得到執行就沒有任何意義,沒有被很好地執行的約定可能存在一些客觀原因,那麼找出原因的情況下,該摒棄的要摒棄、該添加的要添加,需要完善的內容也要在試錯後進行完善。這個過程中來自父母和善而堅定的態度非常重要,若我們從開始就認為規則只是個形式而已,那麼就不會有好的成效。對與錯,在執行中才可以見得分曉。

4.每個家庭都需要和孩子共同建立日常慣例表

幫助孩子建立日常慣例表,鼓勵孩子自律。具體做法如下:

1)和孩子一起建立
2)頭腦風暴需要做的事情
3)拍下孩子做事時的照片
4)在孩子出現行為不符時,讓慣例表做主:“你的日常慣例表的下一項是什麼?”
5)不要加入獎勵,因為獎勵會帶走能力感


親子成長教練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給孩子立規矩是有必要的,如果你捨不得給孩子做規矩,將來孩子就要給你和社會做規矩,到那時你再後悔都已經晚了。




所以,我們給孩子立規矩,不是想著要懲罰孩子,而是要明白孩子在需要愛的同時也需要規矩。那如何立規矩孩子才能接受呢?我們要遵循以下三個原則:

首先,規矩要有公平性。你要讓孩子明白,規矩不是針對他制定的,而是針對家裡的所有成員,無論誰觸犯了規矩,都要受到相應的懲罰。

其次,不是為了發洩自己的情緒來為孩子立規矩。



最後,當立的規矩有分歧時,一定要開家庭會議,不要在孩子面前爭議。

所以,當父母在給孩子立規矩時,一定要建立在公平公正的基礎上,同時父母自己也要明白,我們建立的規矩是體現愛的規矩,我們給孩子的愛也是帶有規矩的愛,一切與自己的情緒無關。


諾言的微笑

給孩子立規矩先要培養孩子的規則意識。規則意識是指,發自內心的、以規則為自己行動準則的意識。比如,買東西要排隊、公共場所不要大聲喧譁等。

可以嘗試一下這4步:

第一,轉換心態,孩子並不是長大了就自然懂事,需要大人正確引導。

“孩子還小,不懂事,長大了自然懂了”,這恰恰是一個錯誤的觀點。美國杜克大學的一項研究表明,3歲的孩子能明白承諾和合作的意義,已經能發展出合作精神。也就是說3歲的孩子已經不完全是以自我為中心,可以開始教他們規則意識了。

第二,提前設定期望,適時提醒行為。

給孩子提前設定好期望,並提醒他的行為,暴力鎮壓可能會失效。提前告訴他明確的行程、目的地、注意事項、回程時間,並用溫和的提醒來強化行為,告訴他“怎麼做”。

比如,以去餐廳為例:

1.提前解釋清楚目的地的規則:“我們今天要去餐廳跟爺爺奶奶吃飯,你可以享受吃飯,但並不是去玩,所以你不能亂跑或者大聲說話,這樣會影響其他人,因為他們和我們一樣,是來吃飯的,不希望被打擾到。”

2.給他具體的禮貌指導:“你可以點菜,但是要和服務員說謝謝。”

第三,在公共場合不要試圖改正孩子的行為。

如果孩子已經開始發脾氣,不要急著矯正孩子的行為,請直接離開,找一個安靜的角落,跟孩子平心靜氣地溝通。同時,帶他離開,也是給孩子一個教訓:“如果你胡鬧,就不能再繼續吃飯或逛街了”。

第四,儘早培養,從點點滴滴做起。

孩子的社會意識,需要從小培養,從點點滴滴做起,小到一句“謝謝”、揮手再見,大到有秩序地排隊、禮貌讓座。想讓孩子建立良好的規則意識,在公共場合表現好,往往意味著孩子得坐著不動,這很難。我們可以在平時吃飯時,讓孩子練習靜坐,從2分鐘到15分鐘,逐漸遞增。

第五,建立規則意識的過程中,身教大於言傳。如果大人的行為舉止和教給孩子的理論相悖,會造成孩子收到的信息混亂,不利於他的成長。


山人自有妙計教兒

每當我們抱怨孩子不聽話時,總有人拋出一句“你得給孩子立規矩啊!現在都不聽話、沒規矩,以後大了更管不住了!”聽完這話,心裡更是沒著落,問題還是沒解決,當爸當媽的還是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其實,給孩子立規矩6歲前最佳時期!這個時期沒立好規矩,後面要花費更多更多的精力去彌補,那時候父母會更累!

6歲前立規矩只要做好這三點,孩子堪比霍思燕的貼心小嗯哼!



在說方法之前先講一個我朋友的案例:

我一個朋友的兒子,現在4歲多了,可是孩兒爸格外嚴厲,孩兒媽是寵愛有加,結果孩子是當著爸爸的面是一套,當著媽媽的面是一套,他雖然還小,卻懂得看大人臉色,如果媽媽不高興了會說各種媽媽喜歡聽的話,媽媽很快就對他無可奈何只好作罷;如果爸爸生氣了,他會撒謊跟爸爸說不是他拿的東西,他說他一整天都碰那個東西。

看了這個案例,不知道你身邊是否有類似的家庭呢?以此為戒吧!下面來說給孩子立規矩的三個原則:

第一,孩兒爸和孩兒媽的教育觀念一致,如果做不到一致也至少是有溝通,有商量的,這樣至少不會看大人臉色行事,不能做真實的自己。另外,親子關係和諧的前提是夫妻關係和諧,這點也很重要。

第二,大人自己心裡要有一個標尺,什麼可以、什麼不可以,並且要說到做到,不要孩子“花言巧語”、大哭大鬧,大人心一軟就改變規矩了,那麼孩子就知道這不是規矩的最後底線,他還會一再挑戰你的底線!



第三,跟孩子說清楚規矩的意義。比如飯後要漱口,每次跟孩子提這個要求,可是到底為什麼要這麼做呢,如果孩子總是不知道做這件事的原因,就會覺得“我做這件事是為了達到你的要求”、“憑什麼老是聽你的”。尤其是到了5歲左右,孩子有了自己的想法,開始不願意聽大人的話了,或者會偷偷地揹著你不做你讓他做的事。

PS:這讓我想到了賈靜雯的咘咘偷吃餅乾,其實因為咘咘年齡還小,這個時候如果你跟她說“不能吃零食的意義”可能效果不明顯,因為她這個年齡的孩子還不能理解哦,最好用遊戲化或者生動形象的語言跟孩子溝通呦~


小糰子在幼兒園

婦專委特邀心理問答專家志願者李穎:

俄國文豪高爾基曾經說過:愛護自己的孩子,這是母雞都會做的,但教育好孩子卻是一門藝術。

可見,人類父母對子女的愛,與動物界的舐犢情深並沒有本質的區別。但人類能夠進化到今天的高度文明,成為萬靈之長,其中最重要的一點原因,

是明白教育的重要性,懂得用法律和道德來約束個人的行為,才能把千百年來智慧的結晶傳承至今。

父母之愛像浩瀚的大海,如果子女只是徜徉其中,而沒有任何的約束,就像船隻沒有航向,我們稱之為“溺愛”。這樣造成的惡果,古往今來不勝枚舉。愛絕不是無原則的放縱,家長更應該做到的,是教會孩子用規矩約束自己的言行,在遵守規矩的前提下健康地成長。

首先要讓孩子懂得,法律的底線不能超越。涉及黃、賭、毒之類,絕對不可觸碰;交通規則必須遵守;但凡法律有明文規定,都應嚴格執行。這要求家長要勤於學習,對法律法規有充分的瞭解,教育孩子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

法律之下,還有道德的約束。人際交往中,教育孩子要尊老愛幼,禮貌待人,尊敬師長,團結同學,以德服人,成長為一個守規矩、有擔當的大人。

因為孩子的性格特徵、氣質類型各不相同,規矩要根據具體情況確立。家長在立規矩的過程中,切忌簡單粗暴,也不要強權命令,要和孩子充分溝通,在理解的基礎上去執行。

總之,真正的規矩是體現愛的規矩,真正的愛是帶有規矩的愛。規矩和愛的統一,才能成就孩子的未來。


心理衛生協會婦專委

如何給孩子立規矩?

這個問題提得不錯,因為規矩很重要,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沒有規則,就會有衝突、矛盾,就會造成混亂。所以建立良好的家庭規則,是家庭教育中父母的重要工作之一。我們社會也提倡建立良好的家風,其實良好的家風就是良好家庭規則的長期堅守。

但這個問題提得也很有問題?因為,建立規則不能只是給孩子立,比如,看手機,不準孩子看手機超過半個小時,但你卻整天手機不離手,孩子如何能夠服氣,他的心裡一定會想,憑什麼你能,我不能。而且,他會認為不公平,父母不能以身作則。問題很大 。

建立家庭規則,我認為要堅持七個原則:

1、不針對一時一事。

發現孩子有問題,就定一個規則,不考慮是否有利於他的長期發展,不考慮背後的原因,不考慮偶然發生,還是長久的形成,看見一個就立個規則,規則多了,不好遵守,就形同虛設。

2、要有持續性,不能隨意變化。

不能今天想起一個就立一個,明天就忘記了,發現了就再立一個,或者再立一遍,沒有持續性,不利於執行,也不利於約束。尤其是同一件事情,今天說這樣,明天說那樣,孩子不好執行,而且還會給孩子的內心造成混亂。

3、要讓孩子參與制定、修改規則。

無論是建立規則,還是修改規則,都要讓孩子也參與進來,一個是讓他認識到,他也是家庭重要成員之一,讓他感覺到被重視;二是讓他參與,他會感覺到這個規則也是自己制定的,是自己同意的,應該遵守,也會監督別人一起遵守,他是主動的,不是被動的、被管制的對象。

4、規則面前,人人平等。

規則不能只是給孩子自己制定,應該是給家裡人共同制定的,比如東西不能亂放,那每個人都不能亂放東西;比如吃飯的時候不能看手機,那每一個人都不能看。

規則也不能只是孩子遵守,人人都要遵守,尤其是父母要以身作則,帶著遵守,給孩子樹立榜樣,也接受孩子的監督,違背了一樣接受懲罰。

5、不宜太多,一般十條以內足矣。

我見過的最多的家庭規則有34條之多,5號字打滿了A4紙一大篇,我把規則扣在桌子上,問那個爸爸,你能記住幾條?他說,只能記住前3條。看看,這是大人的表現,那孩子怎麼可能記得住,記不住何談執行,不執行,制定了還有什麼用?

抓住重點,只三五條就好。一段時間,都執行得非常好,甚至成了習慣,那就可以廢止,刪除,並增加或修改成其他的規則。

6、規則制定不絕對,要有限定條件。

規則制定要留有餘地,不能太絕對,要儘量考慮特殊情況出現,並對特殊情況做出約定。否則,因一次的違背和解釋,孩子就可能理解成,原來有些時候也可以不遵守呀,那他可能就為了不遵守而找各種理由。

舉個例子,比如吃飯不接電話,但你明明知道是你們董事長打來的電話,也知道可能就是那個重大項目的事兒,你不接,可能就會出現大問題,這時候就要把這樣的例外事項考慮進去。

7、執行要有獎有罰。

任何制度或是規則都不可能完全執行,總會有人依照習慣,或是忽視了,或是不自覺地就違背了規則,這就需要一些懲罰,同時也要對遵守得好的人,尤其是孩子進行必要的獎勵。

關於獎罰要注意:

懲罰一定不要體罰、暴力,或是影響到孩子的身心的重大處罰,可以搞一些有趣的懲罰,比如我們原來有一個規則,自己的房間要自己收拾,如果最少三天一次,如果不收拾,就要接受監督和懲罰,不僅要馬上收拾房間,還要做一件讓其他人高興的事兒,或者為其他人做一個服務,或者代其他人做一個家務。

獎勵一定不要只是物質上的獎勵,尤其是金錢的獎勵。可以是送一個禮物,比如一本書,也可以是孩子提出陪同做一個什麼活動等等。

這七條原則中,最為重要的是第三條和第四條,一定要注意。

還有,制定過程一定要民主、協商,不能一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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