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估值”機制VS房價“調控”政策

提起目前中國房價,可能有些人心中感到憤憤不平,並且紛紛把憤怒的矛頭指向政府,認為是政府把房價推高了。並列舉了一系列論據,如地方政府的土地財政,房價綁定中國經濟等等。政府真的能夠推高房價?我心裡想,哥們,您也太高估政府的力量了。政府如果真的有本事控制價格的話,為何地方政府不去炒路邊的石頭呢?炒石頭不比炒房子更方便嗎?

從個人估值到價格形成機制

“個人估值”機制VS房價“調控”政策

我們在討論房子的價格到底由誰來決定之前,還是要從經濟學基本原理——需求原理出發。大家如果看過我寫的一系列文章的話,會發現本人分析問題往往從最基本的需求定律逐層展開,通過這種“層展機制”逐步揭開事實真相。

其實,每個人的需求都有一個層層遞進規律,這就牽涉到另外一個重要的經濟學概念:個人估值。個人估值不是以個人的願望為基礎的,而是以他人願意放棄的其它商品的數量來計算的。所以,個人估值是個人的主觀判斷,不是天馬行空的臆想,而是以一種實際行動表現出來的現象,外人可以觀測到,並以此做出計算與決策。

因此,價格是不同個人對於某種商品價格進行心理估值測算的結果。也就是說,價格是通過無數個體意志整合為集體意志,最終以價格形式確定其合法性標準。事實上,在現實經濟生活中,無數個體意志同樣綜合形成一些國家宏觀指標,如匯率、利率、失業率等。所以,認為國家可以控制房價,那也太抬舉國家的功效了。總之,由於價格具有高度分權的特徵,房價的漲跌是無數個體對於房價進行估值的結果。

通過以上分析可知國家不能決定房價的走勢,而在現實生活中,國家卻總想通過一系列行政政策、法規來影響房價走勢。事實證明,任何人為干預“個體估值決定價格”的行為最終都會造成無謂損失,最終形成房屋短缺或者過剩。

國家“限購”令

“個人估值”機制VS房價“調控”政策

瞭解價格決定機制之後,我們再來談談國家的“限購”政策。國家限制房屋在市場上自由流通,本身就是一種人為控制價格,限制“個人估值為房子自由定價”行為。事實上,房子是商品,商品是由供需決定的。你人為的控制能控制的了嗎?不理會價格背後的“現實的人”的需求,以此控制房屋的供需,猶如控制不了溫度,卻人為的控制溫度計一樣徒勞無功。

首先,房地產限購政策會使房屋更加稀缺。凡政策必遭遇對策。地方政府搞個限購,弄得房地產商無利可圖,你覺得房地產商除了蓋房子就不會幹其他事情了嗎?比方說,你想打車去一個地方,出租車司機問你要100塊錢,你可能會答應;問你要150元,你覺著勉強可以接受;但是,他要是問你要300元,你就不會再答應,你就立馬做出替代選擇。要麼你會選擇自己開車去,要麼你就會選擇不去。國家限購政策同樣也會產生這種效果,開發商若覺得無利可圖,他們也會找出替代性方案,要麼他們轉行不蓋房子了,要麼在資金鍊斷裂時“跑路”。他們這樣做的結果是:由於房地產商離開這個市場,市場上的房子就更稀缺,而對房屋的需求一點都沒有減少,一旦房屋解除限購,房價就會暴漲。

其次,國家各級政府實施限購政策,就會形成一個國家解除限購之後房價還會上漲的預期。現實生活中就經常報道許多人不惜任何代價(如假離婚)來獲得再次購房的權利,你覺著他們會在限購期間賣房子嗎?他們只會想,等到限購解除之後我很有可能賣一個更好的價格,我要再等等看!

“廉租房”政策

“個人估值”機制VS房價“調控”政策

“廉租房”政策同樣違背個人估值價格形成機制。“廉租房”表面上能解決一部分人的需求,孰不知已經違背市場規律。

首先,政府這麼做,只能增加一部分人的惰性,減少社會的流動性。你想想看,政府提供“廉租房”,整個家庭在住進“廉租房”之後就會喪失進一步努力獲得商品房的動力,他就想守著這個房子一輩子不動了,這樣只會禁錮人才的流動性,使社會固化,也會使孩子喪失接受更好教育資源的機會。

同時,政府搞“廉租房”必然佔用大量資源,並用行政手段來控制這些房屋的流通,這樣就會產生一種擠出效應,資源政府能用,企業就不能用,而政府利用資源的效率又不高,不能滿足房屋需求者的多樣需求,這就會給社會造成無謂損失。現實中,我們會看到大量“廉租房”建築質量差、公共服務能力差。

最後,從需求的角度去思考,政府搞“廉租房”,投資收益肯定是歸政府。這對於房屋的投資功能並沒有造成任何影響。而由於政府提供住房質量與周邊服務較差,再加上政府廉租房的所產生的擠出效應,就會使市場上的優質商品房顯得更具有競爭力,廉租房不僅不能降低房價,反而促進房價再次上漲。

租售同權

“個人估值”機制VS房價“調控”政策

租售同權即不會增加優質資源供給,更不會降低房價。租售同權政策一出臺,大家都高興的不得了,覺著租售同權了,大家都有機會享受優質教育資源了,事實上,這種想法太幼稚。

我們從供需原理出發,租售同權政策並沒有增加社會上優質教育資源的供給,而社會上對於優質教育資源的需求一點都沒有少。並且,隨著城市化的發展,大量外來人員蜂擁而至能夠提供更加優質教育資源的城市,這隻會造成該地區優質教育資源更加稀缺。

租售同權更不會降低房價。我們打一個形象的比喻,本來一個人有18般武藝,你請他當教練需要花費不菲的費用,而現在他有19般武藝了,你請他當教練是否還得多花錢?針對“學區房”進行的租購同權政策,就相當於使房子的“18般武藝”,變成了“19般武藝”,你把它弄得更加“多才多藝”了,它還會便宜賣給你嗎?再加上租售同權,你得去房管所去備案。房東可不會同意,他要交稅的,這個稅也有他的份啊,因為稅務是由買賣雙方共同承擔的。最重要的是,租售同權政策使房子還是那個房子,一個沒多,一個也沒少,而需求反而更多了,你覺著房價會下降嗎?

限購令、廉租房、租售同權政策都是妄圖人為控制破壞“個人估值決定價格形成機制”規律的表現。人為的價格管制,不是造成稀缺就是造成多餘。要想處理好這個問題其實也很簡單,那就是讓市場在資源配置過程中起決定性作用,房屋供給“價高者得之”。“價高者得之”才是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的正確姿態,也只有這樣才可能避免“租值消散”,使社會財富增加,使房價該漲的漲,該跌的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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