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哈德森那次嚴重的漏判?

如何看待哈德森那次严重的漏判?

今日,北京首鋼隊就季後賽第三場時出現的一些吹罰的爭議情況向CBA公司正式提出申訴。

其中,包括在第一個加時賽中出現了很有爭議的情況:當時對方外援哈德森運球突破內線,在遭遇嚴防後,將球分出給三分線的趙繼偉,後者命中了令遼寧隊領先的投籃。可是,在哈德森突分的過程中,出現了一個在很多人看來是二次運球的違規動作,但裁判並未因此進行相應的吹罰。

CBA公司在此後對此做出了認定,哈德森確實是二次運球,這也屬於當時的一次漏判。但同時,他們也表示不會出示最後兩分鐘的裁判報告,因為這個事實是清晰,屬於裁判明顯的漏判,所以不需要官方再次解釋,而且裁判報告也需要投入不小的人力物力,這也是裁判報告在目前並未常態化的一個原因。但並不排除接下來在季後賽後邊比賽出現最後兩分鐘報告的可能性。

對於這次的漏判,在如此關鍵時刻出現,非常不應該。無法準確地確定這對於比賽的結果產生的何等影響,但至少在當時場上局面,讓遼寧隊在處於了一個很大的主動,如果不是之後王驍輝同樣回敬了一個三分,那麼這可能將是直接導致比賽結果發生改變的一次漏判。

但不能因為王驍輝命中了那個三分,就降低了對於這次漏判的嚴重性的衡量程度,這是對待這個問題的一個關鍵點。

如何看待哈德森那次严重的漏判?

但同時,一些基本情況與規則需要再強調下:裁判出現漏判錯誤,在就算是職業化程度最高的NBA,也是常見的。有些漏判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比賽的結果。

再像是,在上個賽季總決賽時杜蘭特對於詹姆斯的打手犯規,但卻沒有被吹罰等,這些都在最後兩分鐘裁判報告得以體現。

還有一個基本事實是,哈德森這個球難道不可以通過錄像回放去判斷嗎?但按照裁判對於比賽的回放規定,這並不在觀看錄像回覆的情況下。再者,當時三個裁判對於這個球都保持了統一的意見。

並不確定當場三位裁判心中是否有過猶豫或者遲疑,但結果是他們都沒有響哨。

但說完這些,我想說的是一些觀點:CBA最後兩分鐘裁判報告需要常規化。我知道裁判所承受的各方面壓力,有的裁判甚至私底下曾經表示,無論是吹得正確與否,都會被罵,這樣的壓力,已經有些讓這個群體中的部分裁判,都可能產生了不太敢吹比賽的負面心理。

如何看待哈德森那次严重的漏判?

但我始終在堅持那個觀點:欲戴其冠,必受其重。雖然CBA裁判還不是完全的職業裁判,也沒有得到職業裁判的那份薪水待遇,以及職業裁判的各方面保障,但職業裁判勢必是CBA發展的必然方向,所以,既然要做這個工作,裁判就不能有“玻璃心”。而抗壓性,是裁判在逐漸職業化道路上,必須要過的一道關。

而比賽最後兩分鐘裁判報告的常規化,可能會在一定程度上加重裁判身上的壓力,但是它是利大於弊的:公開、透明的最後兩分鐘的裁判報告,是對於重要時刻的吹罰正確與錯誤的負責表現,這對於兩支球隊、整個CBA形象,以及品牌價值,都將是有益的。

而後,才是如何逐步提高裁判各方面水平的問題。

NBA在這方面的做法:在比賽進入最後兩分鐘時,分差在5分或者5分以內的話,第二天就會出現裁判報告。

這值得借鑑。

對於哈德森那個動作,北京隊有球員這樣說:“可能那是他的一個正常技術動作。我打這麼多年球,沒學過這個技術動作,也沒見過。”另外一個北京隊球員也說:“我也沒見過這樣的動作。”

其實,對於哈德森那個動作,已經事實很清晰了,無需多言,但在這個時候,我更想分享了一段,在季後賽第三場後,採訪翟曉川的話,他說:“我們不會過多地在意是在客場打,還是主場打。也別太多在意那些其他因素,我們應該(接下來)打得更加頑強,處理球更加好。”

這不是雞湯,是球員的成熟。

對此有什麼想說的,可以留言,我都會看到。

如何看待哈德森那次严重的漏判?
如何看待哈德森那次严重的漏判?

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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