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也有過這樣的經歷?
在辦事的過程中
來來回回,奔波開具多種證明
非常麻煩……
廣州取消33項證明事項!
6月11日,廣州市政府公佈了《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取消33項證明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取消7個部門共33項證明事項,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再行要求辦事人提供。
取消33項證明事項
廣州自去年10月起已啟動“減證便民”專項工作,由市編辦牽頭,會同市法制辦、市政務辦對市政府各部門的證明事項進行梳理審核。
經研究,市政府第一批取消
7個部門共33項證明事項
↓↓↓
★市教育局13項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10項
★市公安局4項
★市司法局3項
★市民政局1項
★市交委1項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1項
順應群眾關心的領域
教育、醫療無疑是人民群眾最關心、生活接觸最多的領域,在這第一批取消的33項事項中,市教育局佔了13項,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佔了10項,共計70%。
取消的33個事項中,除“無參加邪教及無涉毒證明”等9項證明直接取消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已可通過“互聯網+電子政務”實現市民直接自主打印,不必再專門到房屋管理部門開具;而對於申領參保人死亡待遇時需要的《親屬關係證明》等,取消後由部門通過申請人現有證照核驗,現有證照不能反映的,由部門內部調查核驗。
全廣州市範圍內實施
本次取消事項,《通知》明確在全市範圍實施,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再行要求辦事人提供,開具證明單位也不再開具。但市外單位確實要求提供相關證明的,本著方便辦事人的原則予以出具。相關政府部門將通過信息共享、網絡核驗、主動調查等方式替代原來證明。
市編辦相關負責人表示
廣州將進一步在其他部門、其他領域
加大證明事項清理力度
讓群眾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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