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電子和電荷?

用戶3708573253

答:要理解電子和電荷的關係,並非易事,至於兩者的標準定義,很多人看了都會懵逼。


在這,我分享一下我個人的理解

1、電子是物質,具有實體性;

2、電荷不是物質,而是物質的一種特有屬性。

什麼叫屬性,比如質量、自旋、動量等等,就是物質的屬性。



屬性不具有實體性,只能借宿於物質,並以某種方式對其他物質產生作用後,表現出“屬性”的存在性。

所以,我們找不到單獨的“電荷”,就好比找不到獨立的“自旋”一般。


而電子就是一種基本粒子,該粒子擁有確定的靜止質量,而且這種基本粒子還帶有一個非常特殊的屬性——就是“電荷”。

當然可以是正電荷(正電子),也可以是負電荷,該屬性表現的形式,就是對其他帶電荷的物質,產生相互作用(電磁力)。



這就是我對電子和電荷的理解。



艾伯史密斯

電子:原子由原子核和電子構成,電子圍繞原子核高速旋轉(經典物理觀),按照量子理論,電子在原子核外形成電子雲。

每個電子帶一個單位的原電荷,1e=1.6*10-19C,是電荷的最小單位,帶負電。電子質量很小大約為質子的1/1842。所以在一般情況下,原子質量主要由原子核構成,電子質量幾乎忽略不計。


電荷:通常物體呈現電中性,即原子核所帶正電荷荷數和核外電子數是相同的。但是,通過一些手段:比如摩擦,化學反應等,導致物體得失電子,從而打破了電中性狀態,我們就叫物體帶上了電荷。顯然,物體所帶電荷就是其內部正負電荷量的差值。

由於物體帶電是原子外層電子的得失過程,所以,物體的電荷量一定是電子電荷量的整數倍。

電荷的多少叫電量:庫倫和原電荷是其單位,1e=1e=1.6*10-19C。

電荷可以是正電荷也可以是負電荷。所以電荷和電子是不同的兩個概念,當然二者有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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