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價大幅下跌,炒房者是繼續還貸還是將房屋丟給銀行?

如果房價大幅下跌,炒房者是繼續還貸還是將房屋丟給銀行?

這些年,中國的房地產市場發展迅速,誕生了一批以炒房為業的炒房者。炒房者往往利用貸款槓桿來進行炒房,雖然這些年很多城市出臺了限購政策,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炒房者利用各種“曲線救國”的手段來炒房。如果,在大陸出現如同90年代初日本東京的房地產泡沫破裂和97香港金融危機時樓價暴跌的現象,那些炒房者們為了損失是繼續還貸咬牙堅持還是將房屋丟給銀行呢?

如果房價大幅下跌,炒房者是繼續還貸還是將房屋丟給銀行?

如果是關注娛樂圈的朋友,肯定聽說過很多香港明星炒樓破產的事情,比如比如王菲、比如張衛健、比如鍾鎮濤,當年都曾炒樓破產。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香港樓市下滑,鍾鎮濤與前妻1996年短期借款1.54億港元在香港樓市價格山峰的時候"炒買"的很多樓市項目由於部分貸款利率高達24%,其所餘本息滾至2.5億港元。由於鍾鎮濤無力償還所欠欠款,最終法院裁定鍾鎮濤破產,所有資產抵押給銀行,債務一了百了。

但是,如果在大陸,這種做法就是行不通了。中國大陸的法系和香港的法系區別非常大,中國大陸沒有個人破產的相關法律,一旦你背上債務,除非你還清,否則這筆債務永遠都記在你頭上。

如果房價大幅下跌,炒房者是繼續還貸還是將房屋丟給銀行?

國內的房貸歸根揭底是以房產作為抵押的個人抵押貸款,你與銀行所簽訂的貸款合同,房產是抵押物。如果房價大幅下跌,炒房者無力償還銀行貸款的時候,銀行首先會將抵押物拍賣掉,但是,資不抵債的話,其餘的貸款是仍然需要繼續償還的。打個比方,一套房子一百萬,30年還清,本息合計150萬。房子買入5年的時候,遇到金融危機,房價大跌,炒房者無力償還銀行貸款,那麼銀行就會將房子給拍賣掉。加入炒房者已經還款50萬,而房子拍賣50萬,那麼你房子沒了不說,你還欠銀行50萬。這個時候如果你名下有其他資產,銀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你的資產來償還你所欠的銀行債務,無論何時,銀行才是最後的贏家,畢竟,目前我們還是房貸無限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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