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江環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股票代碼:002672 股票簡稱:東江環保 公告編號:2018-52
東江環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東江環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2017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已獲2018年6月20日召開的2017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次實施的分配方案與2017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分配方案一致,且實施時間距離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時間未超過兩個月,分配方案中採用的股本總額至實施期間公司股本總額未發生變化。現將A股權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權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公司總股本887,100,102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人民幣1.61元(含稅),共計派發現金股利總額為人民幣142,823,116.42元。剩餘可分配利潤結轉至以後期間,不送紅股,不以公積金轉增股本。
A股股東:以本公司現有A股總股本686,962,602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1.610000元人民幣現金(含稅;扣稅後,通過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場投資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發前限售股的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每10股派1.449000元;持有首發後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個人股息紅利稅實行差別化稅率徵收,本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個人轉讓股票時,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注】;持有首發後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證券投資基金所涉紅利稅,對香港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按10%徵收,對內地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實行差別化稅率徵收)。@ 【注:根據先進先出的原則,以投資者證券賬戶為單位計算持股期限,持股1個月(含1個月)以內,每10股補繳稅款0.322000元;持股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補繳稅款0.161000元;持股超過1年的,不需補繳稅款。】
H股股東:權益分派的詳細安排請見本公司發佈於香港聯合交易所網站的公告。
二、股權登記日與除權除息日
本次A股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為:2018年7月3日,除權除息日為:2018年7月4日。
三、權益分派對象
本次分派對象為:截止2018年7月3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後,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四、權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託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東現金紅利將於2018年7月4日通過股東託管證券公司(或其他託管機構)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
2、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發:股權激勵限售股。
3、以下A股股東的現金紅利由本公司自行派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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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權益分派業務申請期間(申請日:2018年6月26日至登記日:2018年7月3日),如因自派股東證券賬戶內股份減少而導致委託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現金紅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責任與後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擔。
五、諮詢機構:
諮詢地址:深圳市南山區科技園北區朗山路9號東江環保大樓
諮詢聯繫人:王娜
諮詢電話:0755-88242612
諮詢傳真:0755-86676002
特此公告。
東江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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