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財險宋靜剛總經理任命遭監管否決 或因缺少保險經驗

长江财险宋静刚总经理任命遭监管否决 或因缺少保险经验

中國銀保監會表示,經審核,宋靜剛不符合《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第十一條規定,不予核准其擔任長江財險總經理的任職資格。

據查,《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第十一條規定,保險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總經理助理應當具有兩項條件。第一,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者學士以上學位;第二,從事金融工作8年以上或者經濟工作10年以上。

而保險公司總經理除具有前款規定條件外,還應當具有以下四項任職經歷之一。第一,擔任保險公司分公司總經理以上職務高級管理人員5年以上; 第二,擔任保險公司部門負責人5年以上;第三,擔任金融監管機構相當管理職務5年以上;第四,其它足以證明其具有擬任職務所需知識、能力、經驗的職業資歷。

據長江財險2017年第二季度償付能力報告,其曾披露宋靜剛將擬任董事、總經理職位。今年3月,宋靜剛擔任長江財險董事的任職資格,通過監管部門核准並對外公佈。

另據長江財險公開資料,宋靜剛具備經濟學學士學位和高級會計師職稱,現任長江財險黨委副書記、董事,直接管理辦公室、發展企劃部、人力資源部、產品精算部。

業內人士分析,從宋靜剛以往的任職經歷來看,其具有多年電力系統公司任職經驗,但卻缺少保險公司工作經驗。

資料顯示,宋靜剛曾歷任龔嘴水力發電總廠財務經營部副主任,國電大渡河流域水電開發有限公司財務經營部財務負責人、財務部副經理、財務產權部部長、副總會計師,國電長源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總會計師、黨組成員,國電湖北電力有限公司黨組成員、中國國電集團公司財務管理部副主任。

长江财险宋静刚总经理任命遭监管否决 或因缺少保险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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