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方面稱將對普吉島海難中喪生的遊客每人賠償300,000泰銖,這個賠償合理嗎?

耕介

300000泰銖,相當於人民幣6萬左右,對於一條人命來說確實太少了,不過人命是不能拿金錢來衡量的,再多的金錢都不能換回生命。



造成此次海難的主要原因是天氣狀況導致,此前氣象部門發佈了當地天氣狀況,而兩艘遇難船出海,造成了側翻,而這兩艘遇難船上乘員多為中國遊客,而這些遊客多數來自廣州、河南、江蘇等城市,他們都是個人通過飛豬、懶貓等在線旅遊平臺購買的旅遊產品,應該說這些平臺對於此次遇難者進行一定的賠償,其次就是當地遊船公司,是否在事發前接收到天氣狀況,有沒有采取措施,遊船公司、當地旅遊公司都應該賠償。


至於說旅遊、體育部公佈的數據,我想這只是一個初步的說法,具體賠償事宜還得對於全部落水人員進行搜救完畢,對於遇難和受傷者進行詳細的統計後再協商賠償事宜吧!


珞珈評論社

30萬泰銖按照當前的匯率計算摺合人民幣只有區區6萬元,如果說這個金額是對本次沉船事故中每位遇難者的所有補償在我看來明顯是不合理的!

把6萬元和一條人命之間畫上等號,否非中國人的命在泰國眼裡真的如此輕賤嗎?

事實上,泰國政府即將給予每位遇難者的這30萬泰銖根本不是什麼賠償,而是政府撫卹。

根據媒體的報道,就在今天泰方的旅遊和體育部部長威拉薩表示,翻船事故遇難者家屬將獲得泰國政府30萬泰銖撫卹,而每位受傷者將會獲得不超過50萬泰銖的醫療報銷。

此外,威拉薩部長還表示涉事船隻鳳凰號所在公司已購買遊客意外險,遇難者家屬將從保險公司獲得100萬泰銖的保險賠償,傷者獲得50萬泰銖的賠償。

100萬泰銖的賠償金摺合人民幣大概是20萬元,這筆賠償金加上泰國政府方面提供的6萬元人民幣的撫卹金,每位遇難者家屬實際上可以得到的最終賠償數字是26萬元人民幣。而每位上傷者可以在獲得醫藥費報銷的基礎上(醫藥費報銷額度最高不超過10萬元人民幣)額外獲得10萬元人民幣的賠償金。

對比國內類似的意外事故賠償標準,泰方目前給出的賠償方案並不高,甚至可以說是相對較低的。

我記得當年馬航MH370事故發生後,當時馬航給出的賠償方案是每位乘客家屬可獲得150萬元人民幣的賠償。當然,空難由於其特殊性與此次發生的海難不盡相同,其賠償過程中參照的法律法規或者國際公約亦不盡相同。

如果說遇難者家屬對該賠償方案尚有異議的,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爭取己方的合法權益。

今天下午,媒體最新的報道顯示此次發生在普吉島海域的翻船事故的遇難者人數已經上升到40人,並且這些遇難者都是中國遊客。儘管我們都希望那些在事故中失蹤的遊客能夠平安歸來,可就目前的情況看來,他們的命運恐怕也是凶多吉少。

我真誠希望泰方能夠加大搜救力度,盡力挽回更多的生命。如果說命沒了,我想即便賠償再多的錢也是沒有實際意義的!



通城丹妹

泰國一項統計數據顯示,中國對泰國旅遊收入的貢獻度超過任何一個國家。

2016年中國赴泰遊客達到877萬人次,佔了所有去泰國旅遊外國人總數的28%,並帶來4392億泰銖(約合856億元人民幣)收入。平均每人要給泰國帶來大約10000元(人民幣)的收入,而2017年赴泰國的中國遊客更是高達980萬人次。毋庸置疑可以肯定的是,中國遊客已成為泰國旅遊業的最大受益者和貢獻人群。

對比而言,在日前普吉島翻船喪生的中國遊客卻僅僅只能得到區區6萬元人民幣的賠償(

300000泰銖),這是不是有點拿不出手的好小氣、太不厚道了?!


如果同胞在國內發生交通意外,獲得的相關賠償至少是泰國金額的十倍以上,比如僅2016年全國單人交通事故死亡賠付費用平均為85.3萬元(最低為甘肅66萬元,最高為上海146萬元)。

按照世界銀行界定的標準,泰國2017年人均GDP達6589美元;中國2017年人均GDP達8836美元,兩國均屬於“中高收入國家”,因此那種認為泰國“人均國民收入低”,據此賠付國內同胞金額理所當然要少很多的“觀點”是站不住腳、抑或是缺乏足夠說服力的。

霍小姐以為,從保護中國遊客旅遊目的地積極性,保障該國旅遊業健康發展的角度而言,中國遊客的切身利益、生命安全都是需要認真來維護的,切不可幹那些“撿了芝麻丟了西瓜”的事情,畢竟這邊尚有眾多欲前往泰國旅遊的同胞都在關切此事呢?!




霍小姐的八卦爐

這是國家層面的撫卹金,不是賠償金,畢竟這是天災引發的慘劇。遇難人員和傷者應該是有商業保險,當然再多的錢也不能換回寶貴的生命。但也要理解泰國本身也不是什麼發達國家,而且對華友好,在這一點上不管怎麼說還是要對泰國政府的善意表示感謝,對於某些噴子真的是隻能劃分到非人類的種群裡了。遇難者都是普通人,很多都是趁著暑假帶孩子出去感受異國風情的工薪階層,那裡面沒有他們家人所以大放厥詞,滿嘴噴糞。


想說話的過路人

任何政府在任何時候只會進行撫卹,對於撫卹不管多少都表明一份誠意,這是不可以否認的。

對於100萬泰銖賠償那是船本身已經購買了座位意外險,那是保險公司賠償。

既然已經分清楚賠償金的來龍去脈、那麼要求更多的補償可以嘛?

完全可以的,方向是遊輪公司。雖然擁有一等不可抗力影響。

但是遊輪公司必須負責,所以完全可以要求得到公司的賠償。

其二是否有購買意外保險,如果有購買那麼賠償自然是會更高的。意外保險自費購買是可以購買多份保險的。

是否參加旅行社又或者通過網上購票自由行

如果是參加旅行社,旅行社本身已經在幫每位遊客購買了高額意外險,旅行社本身也會給予一定的人道主義撫卹。

自由行的那就得看你自己是否有給自己購買人壽險又或者購買意外險。

綜合怎麼多賠償如果你全擁有,總算賠償不低於300-400萬。

出國旅遊還是注意安全,多購買保險別讓意外發生才覺得人是脆弱的。

對於悟空問題出這種問題雖然有意解答這總問題,但是題目容易誤導。


銘可銘非恆銘

對於這個問題先不做回答,對於目前的情況,應全力救援,降低死亡率,把生還的進行救助,還沒找到的進行人員記錄並督促救援人員全力搜救,爭取做到最低傷亡,即使死了的也要盡力把遺體找到,給生人有個交代。

現在來談賠償的事宜,對於過錯方肯定得追究責任,特別是這起事故負責人,再之當地海監局。而泰國方面目前做300000泰銖的賠償,換算人民幣不到十萬,這個肯定是不夠的,在人道和法律上都說不過去,這事件果家高層該引起重視,人員搶救安撫並督促泰方做好善後,而對於泰方給出的賠償金額是肯定不夠的,負責人該跟泰方進行交涉,爭取最大補償,給生人有個交代,畢竟死人不是小事,這次事件也太大,望果家出面應對。

對於這次事件,生為同胞感到惋惜,希望泰方全力搶救把傷亡降到最低,並做好善後工作,對於生還者,希望堅強的,也希望果家負責人對事件進行督促泰方,對賠償事宜做嚴正交涉,爭取為本果民得到合理賠償。


默求銘

拋開一切賠償不談,這都是後話,遇見暴風雨的危機處理做的還是遠遠不夠的,難道就是穿著救生衣飄在茫茫大海等待救援?也沒有個定位系統,拋開會不會遇到鯊魚吃人不說,一個人飄在海上,你確定你搜救隊找得到?我覺得以後應該給救生衣上面設置個定位系統無非就是gps定位,和防水兩個難關,現在科技這麼發達的難道沒有人推動一下這個?真的挺需要的我覺得,最後希望失聯的同胞能早日找到


YL1246333

賠6萬人民幣開國際玩笑,是對生命的不尊重表現,在他們國家能得到6萬元人民幣可能是天文數字,誰都想去死。可惜死的中國人多他們就倒黴了,趕緊謝絕中國人入境即救了中國人又少賠錢一舉二得,何樂而不為。中國那地方不好玩,非得去外國玩,賠總比不賠強,節哀順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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