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後5次公車私用,武漢一企業負責人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楚天都市報7月9日訊(記者王榮海 通訊員丁陽 齊陽 李玲)昨日,記者從武漢市紀委獲悉,武漢市一名企業負責人因5次公車私用,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楊和平,1996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武漢市江漢華興實業總公司黨委書記兼行政主要負責人。經核實,楊和平於2016年7月至2017年8月任武漢市江漢華興實業總公司黨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先後5次公車私用。

辦案人員介紹,楊和平身為中共黨員,武漢市江漢華興實業總公司黨委書記,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5次公車私用,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被追繳車輛使用費300元。

執紀者指出,多次公車私用,最終難逃被追責。這類問題的背後,暴露出一些幹部和工作人員仍然存在特權思想,全市各級黨員幹部要引以為戒,始終心懷敬畏戒懼,把公私分明化為行動自覺和行為習慣。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治“四風”只有持續努力,久久為功,方可善作善成。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拿出恆心和韌勁,繼續在常和長、嚴和實、深和細上下功夫,打好作風建設持久戰。既要加強對黨員幹部的教育管理監督,督促其增強黨規黨紀意識,做到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又要加強公車管理,嚴格落實公務用車管理使用相關制度規定。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對違規違紀行為,一經發現,堅決查處,嚴肅問責,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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