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感情,女人總是很執著。明知不可得,卻依然奢望。
女人這一輩子,向來只掏心掏肺的愛一個人。
然而,與你生活一輩子的人,卻不見得是你掏心掏肺愛的那個人。
每一個不眠之夜,我都會想起那一段刻骨銘心的愛戀。
20歲的時候,失戀的我遇到了同樣失戀的你。
不過相識了一段時間,我們就像認識了多年的朋友。你懂我的心,我明白你的溫暖。
直到我們牽手逛校園,一切都像冥冥之中的註定。而這一牽手,便是五年。
五年裡,我們有過太多的歡笑。我的任性、我的無理取鬧,你都一一包容。
每次看到你被我氣得通紅的臉頰,舉起的手卻遲遲落不下來,我都在心裡偷笑。
習慣了五年裡,你對我毫無原則的疼愛。也習慣了,五年裡,聚少離多的日子。
可是,我等了五年,身邊的人早已成雙成對,而我們的愛情,卻依舊沒有明天。
我向你求婚,你的沉默,讓我的心被撕開了一道大大的口子。
你說你要為我打一片江山,然後帶我看最美的風景。
於我,每個夜晚的相擁而眠,每天清晨的第一個早吻,便是最美的風景。
就這樣,我們漸行漸遠。
最後,還是沒能逃離分手的厄運。
沒有你的日子,無數個夜晚,我在噩夢中驚醒,枕邊卻早已沒了你的溫度。
你再也不會,像從前一樣,如孩子般,摟著我,拍拍睡,為我唱童謠。
再後來,你有了她,我也有了他。
他待我,挺好,可我,卻再也沒有了當初對你的心動。
你待她,卻如當初我想要你對我的樣子,給了她所有我想你給我的疼愛。
所以,在我一遍又一遍我看完《前任3》之後,我止不住淚流滿面。
你不是孟雲,我卻成了林佳。
閱讀更多 無畏的想象力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