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倒生活垃圾,罰款!北海市海城區開出首張罰單

近日,市民楊某某由於亂倒生活垃圾,被北海市海城區城管大隊東街中隊執法人員處以50元罰款。北海

亂倒生活垃圾,罰款!北海市海城區開出首張罰單

(資料圖)

7月6日中午,北海市公安局海東派出所接到市民報警,稱有人多次在海南路一巷18號路邊亂丟生活垃圾,當天此人又亂倒垃圾,被周邊居民抓了個現行。

海東派出所立即出警趕往現場,把亂倒垃圾者楊某某帶回派出所詢問。瞭解相關情況後,派出所根據職能將案件移交給城管東街中隊。

城管東街中隊執法人員將當事人帶到亂倒垃圾的現場,讓當事人複述當時的情況。在執法人員的耐心教育下,楊某某終於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執法人員當場對其處以50元罰款。

根據《北海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禁止下列行為:

①隨地吐痰、便溺;

②亂丟果皮、紙屑、菸蒂、飲料罐、口香糖、包裝袋等廢棄物;

③亂倒生活垃圾、汙水、糞便;

④在露天場所或者垃圾收集容器內焚燒樹葉、垃圾以及其他廢棄物。

如果違反規定、影響城市環境衛生的,責令立即改正,可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