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和個人欠稅,會公告哪些內容?不注意這5個納稅常識,有風險

單位和個人欠稅,會公告哪些內容?這5個納稅常識不知道,有風險

一、單位和個人欠稅,會被公告哪些內容?

根據《欠稅公告辦法(試行)》規定:欠稅公告內容如下:1、企業或單位欠稅的,公告企業或單位的名稱、納稅人識別號、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經營地點、欠稅稅種、欠稅餘額和當期新發生的欠稅金額;2、個體工商戶欠稅的,公告業戶名稱、業主姓名、納稅人識別號、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經營地點、欠稅稅種、欠稅餘額和當期新發生的欠稅金額;3、個人(不含個體工商戶)欠稅的,公告其姓名、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欠稅稅種、欠稅餘額和當期新發生的欠稅金額。

二、個體戶的費用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費用是指個體工商戶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已經計入成本的有關費用除外;成本是指個體工商戶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銷售成本、銷貨成本、業務支出以及其他耗費。稅金是指個體工商戶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除個人所得稅和允許抵扣的增值稅以外的各項稅金及其附加。

三、 稅收執法督察會採取哪些工作方式?

執法督察可以採取下列工作方式:1、聽取被督察單位稅收執法情況彙報;2、調閱被督察單位收發文簿、會議紀要、涉稅文件、稅收執法卷宗和文書,以及其他相關資料;3、查閱、調取與稅收執法活動有關的各類信息系統電子文檔和數據。

四、資源稅代扣代繳單位不按規定申報,有哪些處罰措施?

扣繳義務人發生下列行為之一者,按《稅收徵管法》及其實施細則處理:1、應代扣而未代扣或少代扣資源稅款;2、不繳或少繳已扣稅款;3、未按規定期限解繳稅款;4、未按規定設置、保管有關資源稅代扣代繳賬簿、憑證、報表及有關資料;5、轉借、塗改、損毀、造假、不按照規定使用“資源稅管理證明”的行為;6、其他違反稅收規定的行為。

五、個人戶定期定額戶怎麼扣稅?

凡委託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辦理稅款劃繳的定期定額戶,應當向稅務機關書面報告開戶銀行及賬號。其賬戶內存款應當足以按期繳納當期稅款。其存款餘額低於當期應納稅款,致使當期稅款不能按期入庫的,稅務機關按逾期繳納稅款處理;對實行簡易申報的,按逾期辦理納稅申報和逾期繳納稅款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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