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賠200萬!粵首創全國氣瓶管理地方法規,這些需牢記

今日(24日),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局長、黨組成員邱莊勝帶隊上線廣東“民聲熱線”時表示,氣瓶安全監管改革工作在廣東三地市試點一年多,已經建立了質量安全溯源制度、氣瓶安全責任保險制度。今年,廣東將實施政府監督抽檢,解決氣瓶檢驗站不按規範檢驗的問題。

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局長、黨組成員邱莊勝介紹,廣東是全國氣瓶保有量第一大省,在用氣瓶3060萬隻,總量約佔全國1/4。此前,氣瓶監管存在氣瓶充裝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瓶裝氣體經營市場混亂、消費者安全使用意識不強、氣瓶檢驗質量不高等四大問題。

自2017年6月2日,廣東省政府正式印發氣瓶安全監管改革方案以來,省質監局以深圳、東莞、佛山等三個地市為試點,開展氣瓶安全監管改革工作,積極引入社會監管因素,全面理順氣瓶充裝、檢驗、監管等各環節的權責關係,力圖建立科學監管新機制。

明確首負責任 建立質量安全溯源制度

“一年多來,改革工作已經在三個方面取得新突破。” 邱莊勝表示,首先,以明確氣瓶使用安全的首負責任為核心建立了質量安全溯源制度。“因氣瓶充裝站與瓶裝氣體使用者構成直接利益關係,我們確定其為氣瓶登記、標識、保養、氣瓶充裝環節安全管理和瓶裝氣體安全使用指導的首負責任人,並承擔建立氣瓶採購驗收制度等9項法律責任。” 邱莊勝說。

“在明確首負責任的基礎上,我們通過兩個手段來建立質量安全溯源制度。”邱莊勝介紹,一方面,改革氣瓶使用登記方式,由充裝單位將氣瓶信息上傳至省質監局建立的氣瓶信息雲數據庫進行使用登記,實行動態管理。目前,已錄入氣瓶雲數據庫的氣瓶信息數據已有326萬隻/條。另一方面,對氣瓶進行統一塗敷,以登記加塗敷的方式有效管理氣瓶。現深圳、東莞、佛山等三各地市的液化石油氣瓶的塗敷率大約已達到40%、46%、100%;廣州、珠海兩個地市的燃氣氣瓶充裝單位均採用了電子標籤的信息化管理系統,佛山、東莞、深圳分別是4家、5家和2家。

每瓶氣年保費1元 事故每人最高賠200萬

其次,建立氣瓶安全責任保險制度。省質監局與廣東保監局聯合發文建立氣瓶安全公眾責任保險制度,推出廣東省氣瓶安全責任保險統保示範項目,被保險氣瓶在氣瓶充裝和瓶裝氣體運輸、經營、中轉倉儲、配送、使用過程中發生有關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的基本險,保費為每瓶每年不超過1元,每次事故每人最高可賠付200萬元。這將有效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實施政府監督抽檢並將公開結果

再次,實施政府監督抽檢,解決氣瓶檢驗站不按規範檢驗的問題。省質監局計劃在今年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監督檢驗機構對全省液化石油氣瓶定期檢驗機構進行檢驗質量監督抽查,目前已制定了監督抽查實施方案,準備適時安排監督抽查,抽查結果將向社會全面公開。

通過總結試點經驗,《廣東省氣瓶安全條例》已經省人大常委會於2017年11月30日通過,並於2018年1月1日起施行。這也是全國首個專門規範氣瓶案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規。

文:廣州參考·廣州日報記者 湯南 通訊員 胡志慧廣州參考·廣州日報編輯 董業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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