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謀顛覆美國音樂產業?你所不知道的美國《音樂現代化法案》

或許你還未聽說過美國的《音樂現代化法案》(Music Modernization Act),但可以肯定的是,美國的主流發行商和流媒體服務平臺,都喜歡這個法案。

那麼會有哪些人不喜歡這個法案呢?這個法案是否會搞砸音樂產業的某些部分呢?

密謀顛覆美國音樂產業?你所不知道的美國《音樂現代化法案》

美國《音樂現代化法案》被稱作“遲到的”版稅立法法案,被稱讚為可以解決美國多年的音樂產業訴訟問題。

《音樂現代化法案》由眾議院起草,但是隨著這109頁法案的提交,一些令人不安的細枝末節開始浮出水面。

本週早些時候,Wixen音樂發行商的總裁Randall Wixen震驚地發現,該法案禁止任何針對Spotify等流媒體平臺的任何訴訟。

這就意味著,如果該法案一旦通過,在2018年1月1日之後,任何針對未付的版稅而提出的訴訟將被宣佈無效。

而這個小炸藥包只是被悄悄地埋在了第82頁裡。

眾議院在12月21日起草該法案,編號為4706,這讓Wixen及其律師在2017年只剩下10天的時間來準備他們的訴訟,其中還包括了聖誕節等國家法定休假時間,法院和文員也有假期,處理訴訟的窗口幾乎不可能在假期間開放,這讓訴訟變得更加複雜。

幸運的是,Wixen趕在2017結束之前,已經完成了對流媒體Spotify高達16億美元的訴訟申請。

但並不是所有的發行商都那麼幸運,因為他們沒有仔細研究該法案,更沒有看到第82頁所隱藏的炸彈。

密謀顛覆美國音樂產業?你所不知道的美國《音樂現代化法案》

除此之外,這個法案還有另外一個可疑的方面。

翻閱條例草案第35頁,你會發現一個有關無人認領版稅的條款,很值得推敲。

“(i)持有期限:許可授權的集體應在自收到資金之日起至少三年內,或者至少從數字音樂發行商處獲得授權起的三年內,持有與特定音樂作品(及作品份額)相關的應計版權費,無論是以哪個期限計算期滿時間,根據第(10)(B)款項,數字音樂發行商之後可將這些資金轉移到授權集體之中。”

密謀顛覆美國音樂產業?你所不知道的美國《音樂現代化法案》

根據該法案,流媒體平臺(如Spotify和Apple Music)可資助一個負責收集和分發版稅的機構(類似另一個Harry Fox機構),上面的條款規定,如果三年後的音樂版權無人認領,那麼將歸該平臺集體所有。

那麼這些平臺集體又怎麼得到資金呢?

首先,根據《音樂現代化法案》規定,這筆錢應該存入有息帳戶內。然後,所有這些錢都被分配給記名的發行商,並根據市場份額進行分配。

所以,如果一個出版商擁有25%的市場份額,那麼對於這筆無人認領的資金,該出版商將收到25%的比例以及利息。

以下是詳細說明的部分(在法案第38頁):

“版權持有者對特定報告期未認領的應計版權費的支付份額,應根據表明該版權持有者的相對市場份額的數據,以透明和公平的方式確定......”

當然,這對發行商巨頭來說非常有利,特別是由於大多數音樂人以及許多小型發行商甚至不會在全新的平臺集體中註冊。

為了證明這一點,就單單看SoundExchange,它的數據庫一直都沒有包括一些世界上最著名的音樂人。

這些是音樂人所不知道的版權費用,其中隱含了一個巨大的動機。

一位頗有微詞的發行商告訴Digital Music News音樂網站,“創造這個機制的動機很明顯,即使外國的版權資金也要歸美國的發行商,這雖然是合法的,但是難免是一種盜竊行為。”

同時,像Spotify這樣的流媒體平臺並沒有抱怨,原因在於《音樂現代化法案》實質上是在避免多年的侵權行為。

由於沒有進一步的訴訟,Spotify大可昂首闊步,向華爾街公開上市進軍,現在他們基本上已經擺脫了數十億美元的侵權訴訟困境。

這一切聽起來,似乎都很不錯。

(source:digitalmusic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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