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茅藥酒是藥是酒?爲何引發如此大的風波

廣州醫生譚秦東因在網上發佈一篇標題為《中國神酒“鴻毛藥酒”,來自天堂的毒藥》而被跨省逮捕一事,連日來引發廣泛關注。事發後,內蒙古自治區涼城縣公安局表示,譚秦東的行為造成內蒙古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損失140餘萬元,“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目前,案件已移送當地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鴻茅藥酒是藥是酒?為何引發如此大的風波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新聞發言人昨日表示,國家藥監局已組織有關專家對鴻茅藥酒由非處方藥轉化為處方藥進行論證,並責成企業對近五年來各地監管部門處罰其虛假廣告的原因及問題對社會作出解釋。

當地檢察機關曾經要求警方補充偵查

涉事醫生譚秦東在向警方提交的申訴書中解釋,《中國神酒“鴻毛藥酒”,來自天堂的毒藥》“在標題擬定上或有不妥之處,但在文中沒有捏造任何虛假事實”,並強調其發帖目的在於“忠告那些不適合飲酒的老年人不要飲酒,更不要盲目輕信‘鴻茅藥酒’的廣告宣傳。”

鴻茅藥酒是藥是酒?為何引發如此大的風波

對於鴻茅藥酒如何成為非處方藥以及鴻茅藥酒說明書中提及的“不良反應尚不明確”的說法,昨天國家藥監局新聞發言人進行了解答。

鴻茅藥酒為甲類非處方藥

新聞發言人介紹說,我國於1999年發佈《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並按照該辦法開展非處方藥的目錄遴選與轉換。2004年以前公佈的非處方藥,是由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專家分批從已上市的標準中遴選產生;2004年之後公佈的非處方藥,是按照《關於開展處方藥與非處方藥轉換評價工作的通知》,由企業對已上市品種提出轉換申請,經對企業申報資料進行評價後確定轉換為非處方藥。2003年11月25日,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印發《關於公佈第六批非處方藥藥品目錄的通知》(國食藥監安〔2003〕323號),公佈鴻茅藥酒為甲類非處方藥。

鴻茅藥酒是藥是酒?為何引發如此大的風波

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新聞發言人表示,目前已組織有關專家,對鴻茅藥酒由非處方藥轉化為處方藥進行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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