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臉」要到車管所登記

7月5日,一輛桂B牌照轎車在G78線汕昆高速宜州收費站被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公路管理一大隊查處,原因是其車主李某改變了車輛的外觀。 當日下午15時許,一輛黑白相間的菲亞特小轎車駛出收費站,執勤民警在對該車進行檢查時卻發現車輛顏色與登記信息不符。該車登記顏色為白色,而實際上卻存在大面積的黑色。

“变脸”要到车管所登记

車主李某表示,車子本身是白色的,但他覺得白色太普通了,於是就花錢把車頭、車頂、車尾改成了黑色,自我感覺蠻酷蠻有個性。 執勤民警告知李某,機動車外觀不能大幅度改動,要與行駛證上的照片基本保持一致,車貼或車身廣告面積不能超過車身總面積的30%。《機動車登記規定》中明確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車主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的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並交驗機動車。

最後,執勤交警按規定對李某處於200元的罰款。

不影響安全的改裝,法律還是允許的,但是必須要申請備案,不可任性。(通訊員 莫質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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