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物業費,物業不給業主大門門禁卡合理嗎?

AH法治時空


業主不交物業費是不對的,同時物業不也門禁也不對!

一,業主和、物業是服務被服務的關係,雙方同時受物權法保護,物業的存在要受到絕大多數業主擁護和支持!

二,即然是互相依存的關係,物業為你服務了,你必須交費,這物業才能正常運轉,如付保安費,清潔工費,二次供水的電費,電梯費等等!

三,你不交物業費,說明了你對物業管理有意見,你可向業主委員會提出,以便物業改進。物業現在還存在,說明了是得到大多數業主的認同及擁護!

四,如物業對你提出訴訟你決對敗訴,那5O元訴訟費該你出!不交物業費是社會不齒之行為,被視為"老賴”,:!

總之,該交的物業費要交,物業有不足之處改進!物業讓業主住得安心,舒心,滿意,業主交物業費也是一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巾幗球迷武漢楊老師A


物業管理部門沒弄明白一個問題:什麼叫物業和物業管理。物業是已建成並投入使用的建築(住宅)及其相關配套設施。物業管理是業主大會通過公開選聘的形式,由物業管理企業依照《物業管理合同》對住宅及相關配套設施實施的維修養護和園區秩序進行的管理。說白李了,物業管理企業就是小區業主請來的一個大管家。

想一想,一個管家因為個別主人沒付工錢,就不讓這個主人進門回家,這樣對嗎?

如果沒交費的業主,拿不出合理的理由,物業管理企業可以提示、協商直至提出法律訴訟,以維護企業自身的合法權益。如果因服務質量的原因,導致業主不交費,物業管理企業也應從自身查找原因,不斷地完善或改進管理,使得個別業主失去不交費的理由或藉口。就算是該業主惡意欠費,也不能用違反(危害公民權益)法律的行為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說穿了,這是物業管理企業負責人(因這種事情都是由負責人決定的)不懂物業管理基本知識、不懂法律,做出的愚蠢行為。

對於一些業主,總想投機取巧,想盡一切辦法逃避繳費的行為。我只能說:小區是大家的,住房是自己的。不繳費看似佔了便宜,但長而久之大家都這樣做,由於沒有資金投入,物業管理不能有效的進行。小區早晚會變成破大院,不但自己的物業得不到保值增值,弄不好連正常居住都會困難。


老段167167312


我住蚌埠一小區,去年物業因業主沒交物業費而不給門禁卡,派出所協調過後,物業同意解禁。可到了今年,物業找了個升級的理由又把門禁卡鎖上了,不交物業費的業主又進不了門,請問律師,物業有這個權力嗎?


物業沒有這個權利,物業只是被業主委託來管理這個小區或者為小區提供服務的公司。

在服務的過程中,業主是小區公共設施的產權人。如果在服務過程中,業主方拖欠物業費,那麼物業公司可以通過法律的途徑對其進行追討債務,不可以禁止業主進出小區。


AH法治時空


好,咱先說物業這麼做肯定不對,那麼,不交物業費就是對的麼?顯然也不是,有分歧,有糾紛,可以訴諸法律,業主因為各種原因不去法院,而是採取簡單粗暴的不交物業費的方式,。遇到這樣的情況,物業也該去法院的,可是物業跟業主一個想法,去法院太麻煩,我就各種卡你,都不合理合法,奉勸一句那些嚷嚷不交物業費的人,要麼按照正常流程走司法,畢竟中國是法治社會,如果真要跟物業耍流氓,首先你得比物業拳頭大,這年頭總不能100斤的小瘦子去找300斤的大塊頭耍流氓吧,這不沒事找削麼


天然呆88970771


雖然電梯是業主的,但有電它才會上上下下,沒電就廢鐵一堆。電梯的電費和維保費是由物業公司支出的,業主不繳納物業費,自然無權乘做電梯?因此,不給電梯卡是合理的。

現在個別業主太強調自身權益,完全忽視履行個人義務。說別人一身毛,卻不知道自己更是一隻妖怪。這樣的主,不能慣!


瑣事漫談


不給門禁卡也是迫不得已,一旦收物業費,有些業主都會找出各種理由,其實就是想賴掉物業費,物業其實很難做,有些人覺得老子交了錢你們就是得給我們服務,物業人員都是給業主服務的,低人一等,法律規定,業主有義務交管理費的。我做物業的,各種奇葩業主都有。有些在當地有點實力的業主就是不交物業費,你咬我啊。有一兩個不交的別人知道了都不交。這樣就形成了惡性循環,物業收不上錢只能簡配人員。這樣就讓交了錢的業主覺得我們交了錢沒有得到相應的服務。也開始拖欠或者不交。物業不強勢是做不了的。像萬科,恆大,碧桂園這些都是地產商自己的物業,基本都是在賠錢地產商補貼給物業。應為他們做的是品牌,後面還要賣房子。物業不做好房子不好賣。有好多業主說取消物業,大家可以想想假如沒有物業,小區到處是垃圾臭氣熏天,今天這家孩子在樓梯間撒泡尿,明天那家孩子在單元門拉屎,前車停進了草坪,後車堵了前車的屁股,東家有權在公共場合搭個車棚,西家拳頭大又建個房子,小區天天都有打架的,試問你能管的了嗎,弱勢群體怎樣生活,這些事情只有物業來解決,可以說沒有物業小區根本沒有生存空間。建議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有些問題由業委會和物業共同解決。


sgy天山老童


物業公司經營的性質決定了物業不是無嘗免費服務,維持運轉的保障資金就是物業費,在物業服務工作正常的情況下每個業主都應該積極繳費,這本來就是每個小區的正常節拍,可遺憾的是很多小區的這個節拍都亂套了,原因是多樣的,說到底兩點,一是政府在這一塊缺乏細化有效管理手段,二是素質問題!就象題主的問題,其實業主配合小區物業管理是應盡的義務,你繳物業費不就行了嗎?自己不對在先,哪兒來的資格說別人對不對?!當然這是在物業管理工作正常情況下!


三劉子20801


根據物權法規定,物業與業主簽訂服務合同,有物業為業主服務,業主付費。物業提供了服務,你為什麼不交物業費?打官司業主100%輸。若不滿意物業服務,也不是拒絕繳費的理由。看不慣這個物業,業主有權炒了物業!


海芋百合1


廣大業主維權的路基本都被物業公司使用手段堵死了,遇到物業公司不作為亂作為怎麼辦?唯一隻有停交費來維護自已的合法權益。其時,取締物業私營公司釆用新的服務模式,比如由業委會聯手社區招聘各專業公司進入小區服務或由業委會招聘小區裡的困難家庭的業主和社會上的困難人群進小區服務,省去物業公司這個中間賺過手錢的成本,使得物業費也能降低而惠及業主,這是一個兩全其美的好方法。


雲層6


不交物業費不對!但要看為什麼不交,不該交的不交,不合法的等合法了再交。合理合法的還是要交,不交不對。關於物業費不管你願不願意它就在那裡!它的存在合不合理合不合法,只有天知道!時間會給答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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