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界市全面部署全市河湖「清四亂」專項行動

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8月3日訊(通訊員 趙威)8月1日,張家界市河長制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與市水利局聯合印發《關於開展全市河湖“清四亂”專項的通知》,部署在全市開展河湖管理範圍內亂佔、亂採、亂堆、亂建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清理整治行動(簡稱“清四亂”),進一步加強河湖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生命,確保全市河長制工作取得實效。

此次行動將對全市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進行全面排查,分摸底調查、集中整治、鞏固提升三個階段,預計2019年7月19日全面完成。專項行動主要是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河湖管理範圍內,“亂佔”,圍墾湖泊,未依法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圍墾河道,非法侵佔水域、灘地,種植阻礙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亂採”,河湖非法採砂、取土;“亂堆”,在河湖管理範圍內亂扔亂堆垃圾,傾倒、填埋、貯存、堆放固體廢物,棄置、堆放阻礙行洪的物體;“亂建”,河湖水域岸線長期佔而不用、多佔少用、濫佔濫用,違法違規建設涉河項日,河道管理範圍內修建阻礙行洪的建築物、構築物的問題。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在河長組織下,牽頭負責本行政區域“清四亂”專項行動的具體實施,及時發現、查處各類涉河違法行為。各地河長辦要主動協調,在河長領導下,負責協調水利、環保、住建、交通、農業等相關部門分工協作,共同推進,確保專項行動達到預期效果。各區縣要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強化督導檢查,做好整改落實。

通知強調,對亂佔、亂採、亂堆、亂建等“四亂”突出問題,各地要發現一處、清理一處、銷號一處。2018年底前“清四亂”專項行動要見到明顯成效,2019年7月19日前全面完成專項行動任務,河湖面貌明顯改善。其中,河湖採砂專項要在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對非法採砂、堆砂場和涉砂船舶的執法打擊和專項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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