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與業主的關係本該如同水與魚,兩者相互依存。然而,近年來,物業與業主的糾紛卻越來越多,兩者的關係也如同水火,難以相容。雖說物業與業主在本質上屬於服務與被服務的關係,但由於物業公司有著管理者的身份,所以他們就自認為比業主略高一等。所以,這5種情況下,業主可以拒交物業費。
①並未交房就開始徵收物業費,這種情況可以拒絕繳納。
②物業要求交不歸業主繳納的費用,可以拒絕。
③物業沒有按照有關承諾做事,不作為,但要鎖定證據
④物業擅自提高收費,業主可以拒絕繳納提高的部分。
⑤物業沒有跟全體業主簽訂相關合同
物業收費標準
一級收費標準
1.20元 /平方米·月 (已包含稅、費 )浮動幅度在20%上下合法有效
二級收費標準
0.90元 /平方米·月 (已包含稅、費 )浮動幅度在20%上下合法有效
三級收費標準
0.70元 /平方米·月 (已包含稅、費 )浮動幅度在20%上下合法有效
每一級對園區的綠化覆蓋面積和日常維護管理不同,業主可以根據自己需求進行選擇。
物業費構成
物業費構成要素有以下幾點:人工費。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維護費用;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辦公費用;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費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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