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都是壞蛋嗎?那倒不一定,和他是誰、是個怎樣的人無關,但是前任最壞的地方在於,他始終像一個夢魘一樣纏繞著你,哎,還是高溫100度。
一碰就痛死,還留疤痕。
既然前任已經到了要“忘掉”的這個地步,這就表明,你們基本是沒有複合的可能了。
你不想忘記,一方面是自愈力不夠,另一方面,不過是,不願意承認這個事實:他再也不可能擁抱你了,而已。
退一步講,其實你忘不掉他這件事本身一點錯兒沒有,錯的是你不肯接受自己必須忘了他這件事,你不死心。
所以你問我忘不掉前任怎麼辦啊,我只能說,不能怎麼辦。
感情不可控這件事沒什麼好怪罪的,你只要清楚最後要忘記他,而不是一直一直留戀他到地老天荒,就是最大的清醒了。
畢竟,他會挽起別人的手,成為別人的新郎的,你清楚自己的資本,耗不起,也等不起的。
哭夠了,總該放手的。99分精力都給他了,至少,兩不相欠了。
你也是個需要被愛的女孩子啊,剩下的一分,去買糖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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