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拘留公民必須經過檢察院嗎?爲什麼?

真如子


公安機關拘留公民不需要事先經過檢察院的批准,可以自行決定。

這是因為拘留只是一種臨時性的強制措施,公安機關在拘留公民後應當儘快查明是否有逮捕必要,而逮捕是需要提請檢察院批准的。下面,我來具體闡述一下其中道理。

一方面,公安機關一般是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採取拘留措施,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串供,爭取在案發後最短時間內突破其心理防線,從而儘快偵破案情。因此,公安機關需要當機立斷,充分把握偵破案件的“黃金48小時”。如果拘留需要向檢察院提前報批,顯然就無法達到這個目的。


另一方面,公安機關拘留犯罪嫌疑人以後,應當在最長三十日以內報請檢察院批准逮捕,而檢察院應當在七日以內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決定。因此,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的最長期限是三十七天,相對來說不會對其造成太大損失,檢察院事前監督的必要性也就不大。這也印證了我之前的結論:拘留只是一種臨時性的強制措施。


綜上所述,基於上述兩個方面的緣由,公安機關採取拘留不用事先經過檢察院的批准。公安機關提請批捕只有兩種結果:要麼當人,要麼逮捕。


冰焰



我從事檢察工作,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公安機關拘留人,是不經過檢察院批准的。

為什麼呢?那讓我們先來看看公安機關的性質。



公安機關是依照國家法律設立的,代表國家行使公安職權和履行公安職責的,具有武裝性質國家機關。公安機關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的行政機關,是政府的一個職能部門,依法管理社會治安,行使國家的行政權。同時它又擔負著刑事案件的偵查任務,依法偵查刑事案件,行使國家的司法權。


以上公安機關的這兩個法定屬性,就決定了公安機關在拘留人時無須經其他機關(包括檢察機關)的批准。公安機關的拘留分兩種:一種是對違反《治安處罰法》、《交通道路管理法》等行為的違法嫌疑人,實施的行政治安拘留;另一種則是對觸犯《刑法》犯罪嫌疑人,採取的強制措施,實行的刑事拘留。
公安機關依照《行政處罰法》、《治安處罰法》和《刑事訴訟法》授予的職權,可以自行決定,對違法嫌疑人和犯罪嫌疑人,予以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而並不要經過檢察機關的批准。但是,如果是刑事犯罪嫌疑人,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在刑事拘留後需要逮捕,必須要向檢察機關提請逮捕,經過檢察機關的批准。

檢察機關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檢察院依法有權對公安機關刑事偵查活動予以監督的。這種監督包括刑事案件的立案、逮捕和審查起訴,也包括對治安案件的辦理等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還有就是對公安機關羈押場所(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和戒賭所)監管活動,檢察機關的刑事執行部門可以檢察和監督。


伏龍蘇


權利過大,容易被陷害,公檢法基本一體,都認識,沒有明白人為你出頭,那很難翻案!但是,自己必須懂,將來清算時,調取檔案,就很容易看出來,漏洞百出,相關的人一個都跑不了,自己手中也要有證據,人人自危的時代,要謹慎小心!


教父在路上


你沒說是刑事拘留還是行政拘留,不過不管啥拘留都不需要檢察院批准,公安局說了就算,行政進拘留所,刑事進看守所。

行政拘留前會告訴你多少天,你期滿後回家就行。刑事拘留就不一定了,進去時後告你涉嫌啥罪名,你籤拘留證,如果快的話三天公安局去當地檢察院提請逮捕,慢的話有一個月也有兩個月,檢察院提審你後會做出批准不批准逮捕,行為不構成犯罪或很輕以後會判緩刑就會不逮捕,轉成取保候審,回家就行。

如構成犯罪就會批准逮捕,下達逮捕證,由公安局執行。然後案子公安局辦理完後就會移到檢察院,檢察院寫好起訴書,就會移交到法院,法院最後審判,如對結果不滿有上訴權利。

至於為啥?你可以看看刑事訴訟法,就是這樣規定的,但是檢察院有監督公安局辦理案件中有沒有違反辦案規定的權利~監督權~~~


HENRYZHI


公安機關有決定拘傳、刑亊拘留、取保侯審、監視居住的權利。如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的,呈檢察機關批准逮捕;檢察機關不予批准的,公安機關立即釋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逮捕條件為:有犯罪嫌疑人、有涉嫌犯罪事實的、有逮捕必要的、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公安機關沒有決定或者批准逮捕權,必須呈檢察機關批准。


131遊客131


拘留的種類一共有四種,即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與行政強制措施性質拘留(具體可關注我並查看《我國法律規定的拘留種類及關押場所?》一文)。

根據法律的規定,除司法拘留外,公安機關有權依法決定其他三種拘留,均無需檢察院批准。其中:行政拘留的法律依據是《治安管理處罰法》及其他規定有行政拘留的法律,如《環境保護法》等;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據是《刑事訴訟法》;行政強制措施性質拘留的法律依據是《遊行示威法》、《戒嚴法》等。此外,司法拘留的法律依據是三大訴訟法,由法院行使相應權力!


塵829



冷L明M貴


公安機關依法行使偵訊,偵查,治安處罰的權力,是獨立辦案的權力機構。在治安,行政處罰決定中,對於尚未觸犯刑律的行政治安案件的偵訊終結,作出行政,治安處罰決定,不需要向人民檢監察批准決定。如在刑事偵訊過程中,被嫌疑人的行為以觸犯刑律,須要向人民檢察院提請批捕意見書,報捕。人民檢察院批捕科收到報捕意見書後,決出批准逮捕或不同意批捕,必須向人民公安下達肯定或否定意見書,交由人民公安執行。


浩然正氣158623811


公安機關不會隨意拘留公民,在你違反治安管理法的情況下不用通過檢察院,可以採取拘留,罰款,教育等措施,如果你觸犯法律構成刑事犯罪,需承擔刑事責任,就會通過檢查院進行公訴通過法院量刑。



渤海BH


不管是治安拘留還是刑事拘留都不用經過檢察院,提請逮捕才通過檢察院,逮捕之後就正式進入公訴階段,公訴機關也就是檢察院著手向法院提請訴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