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簽合同要看準「勞動」「勞務」,關係到社保-善言法務

坐電梯的時候,有兩個人再說應屆畢業生身份,如果是應屆畢業生可以想受到某一部分福利,公司老闆也極力促成,但是教過社保的人就不是應屆畢業生了,沒有辦法享受相應的福利。兩個人就社保問題展開了討論:

A:公司給交社保你要不要;

B:能交的話,肯定要公司交啊,我的社保在外地一直是自己出錢。

A:公司交的話就要把社保遷到這個地方,你遷不遷?

B:額……額……額……向我們這種勞務派遣可以入社保嗎?再說派遣期結束了可能要換地方,還是留在原地吧。

其實B有自己的考慮,沒有打算在這個地方定居,原有地方的社保已經交了十幾年了,再遷過來遷過去的很麻煩。再者有些地方籤勞務合同,給員工上不了社保,如果盲目的遷社保,會給自己帶來不少麻煩。

入職籤合同要看準“勞動”“勞務”,關係到社保-善言法務

社保唯有與公司是勞動關係方能簽訂,其他關係公司是不會給員工交社保的,入職籤合同前要認清是勞動合同還是勞務合同。

用人單位在用人時應該和員工簽訂相應的勞動合同,規定好試用期時間以及約定好的工資福利等,勞動合同時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憑證,法律規定入職一個月為雙方觀察期可不籤勞動合同,但第二個月開始就應該簽訂勞動合同了,如果不簽訂需要補發勞動者雙倍工資。

入職籤合同要看準“勞動”“勞務”,關係到社保-善言法務

也有一些臨時工作者回和員工簽訂勞務合同,很多人都以為是一樣的合同,但是兩者完全不同。具體有哪些不同,看善言法務律師給出的解釋:

1、主體資格不同

勞動合同的主體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組織,另一方則必須是勞動者個人;勞務合同的主體雙方當事人可以同時都是法人、組織、公民。

2、主體性質及其關係不同

勞動合同的雙方主體間不僅存在財產關係即經濟關係,還存在著人身關係,即行政隸屬關係。勞動者除提供勞動之外,還要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服從其安排,遵守其規章制度等,成為用人單位的內部職工。但勞務合同的雙方主體之間只存在財產關係,即經濟關係,彼此之間無從屬性,不存在行政隸屬關係。

3、主體的待遇不同

勞動關係中的勞動者除獲得工資報酬外,還有保險、福利待遇等;而勞務關係中的自然人,一般只獲得勞動報酬。

入職籤合同要看準“勞動”“勞務”,關係到社保-善言法務

4、報酬的性質不同

因勞動合同的履行而產生的勞動報酬,具有分配性質,體現按勞分配的原則,不完全和不直接隨市場供求隋況變動,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為一種持續、定期的工資支付;因勞務合同而取得的勞動報酬,按等價有償的市場原則支付,是商品價格的一次性支付。

5、用人單位的義務不同

勞動合同的履行貫穿著國家的干預,《勞動法》給用人單位強制性地規定了許多義務,如必須為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等。勞務合同的僱主一般沒有上述義務。

入職籤合同要看準“勞動”“勞務”,關係到社保-善言法務

6、適用的法律不同

勞務合同主要由民法、經濟法調整,而勞動合同則由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規範調整。

7、受國家干預程度不同

勞動合同的條款及內容,國家常以強制性法律規範來規定。勞務合同受國家干預程度低,除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外,在合同內容的約定上主要取決於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自治,由雙方當事人自由協商確定。

8、違反合同產生的法律責任不同

勞動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產生的責任不僅有民事上的責任,而且還有行政上的責任。勞務合同所產生的責任只有民事責任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不存在行政責任。


上下班路上發生事故,若簽訂勞動合同確認是勞動關係的可享受工傷待遇,即便是公司沒有繳納社保,但是也要按照工傷賠償標準給傷者賠償。差別就是交社保的由保險公司賠償,沒有交社保的由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若是勞務關係或者僱傭關係,在上下班路上發生意外多跟公司無關。沒有繳納保險,保險公司也不會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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