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祕: 爲什麼李雲龍1955年只能授「少將」軍銜? 是因爲這個!

《亮劍》中李雲龍於1927年參加“黃麻暴動”,後投身革命,長征時期在紅四方面軍任團長,國共合作時期任國民革命軍第18集團軍129師386旅獨立團團長,解放戰爭時任中原野戰軍新二師師長,後新二師轉調華東野戰軍。解放後調任福建省軍區C海防軍軍長。1955年於南京國防大學學習,畢業後繼續擔任該軍軍長,授少將銜。很多網友對李雲龍的經歷而被授予少將軍銜表示不解,其實這一切都與他的參軍時間和主要功績無關,而與當時的一項規定有關。

揭秘: 為什麼李雲龍1955年只能授“少將”軍銜? 是因為這個!

按照當時中央軍委的《軍銜指示》,授銜主要參考為幹部1952年評定級別,並參照編制軍銜的規定,從“德、才、資”三個方面進行全面衡量,規定了正兵團級以下各級軍隊級別與上將以下各級軍銜的比照標準。依次級別和軍銜的對照為:

揭秘: 為什麼李雲龍1955年只能授“少將”軍銜? 是因為這個!

正兵團級,多數可評為上將;副、準兵團級,多數可評為中將;正、副、準軍級,多數可評為少將;正師級,多數可評為大校;副師、準師級,多數可評為上校;正團級,多數可評為中校;副團、準團級,多數可評為少校;正營、副營級,多數可評為大尉;正連級,多數可評為上尉;副連級,多數可評為中尉;正排級,多數可評為少尉;副排級,擔任軍官職務的可評為少尉,擔任軍士職務的可評為準尉。當時李雲龍是正軍級對應的正好是少將軍銜,所以他被授予少將軍銜是最為合理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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