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雙峯縣人民法院 布 告

開設賭場、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犯陳志雄,男,1988年3月8日生,漢族,初中文化,農民,住湖南省雙峰縣鎖石鎮景星村。

尋釁滋事犯劉兵,男,1990年8月16日生,漢族,初中文化,農民,住湖南省雙峰縣永豐鎮楊村村。

自2015年1月始,陳志雄參與毛向平、李玉成、龔發展、彭柳斌、王米榕(均已判刑)等人在雙峰縣城內多地以賭“三公”的方式開設的賭場,賭場每場抽水六、七千元,並由賭場向賭徒發放高利貸。

2015年3月19日,黃某川在陳志雄參與的賭場內後向龔發展借了七萬元高利貸。同年3月28日21時許,為了追討高利貸,陳志雄與龔發展、張海紅、彭柳斌、曾僖等人駕車尾隨黃某川及其妻子賀某,在塔子山附近將黃某川從摩托車上拖下毆打,將賀某拖下摩托車甩在地上,造成賀某腹中胎兒流產。爾後,拘押黃某川經石牛鄉前往邵東,又在車上對黃某川進行毆打,強迫其書寫了一張金額為七萬元錢的欠條。經鑑定,賀某的損傷構成輕傷二級,黃某川的損傷構成輕微傷。

2015年3月24日,彭某龍在陳志雄參與的賭場內向毛向平借了七萬五千元高利貸。同年3月27日下午3時許,毛向平打電話向彭某龍催討,二人發生爭吵並約定至某酒店見面。陳志雄、李玉成、曾僖等人趕到該酒店為毛向平助威。彭某龍開車搭乘蔣某康來到酒店門口,毛向平打了彭某龍一個耳光。陳志雄、彭柳斌、曾僖、李玉成從車上拿出砍刀、棍子,對彭某龍、蔣某康進行毆打。經鑑定,彭某龍的損傷構成輕傷二級,蔣某康的損傷構成輕微傷。

2015年1月21日下午,陳志雄、劉兵與龔發展、張海紅、彭柳斌、胡堅勝等人,在縣人民醫院向鄧某討要高利貸未果後,對鄧某進行毆打,將鄧某推搡至急診室外的停車坪處後,再拖至一輛三菱吉普車上,在車上對鄧某進行毆打。經鑑定,鄧某的損傷構成輕傷二級。

2013年2月2日上午9時,謝某群與謝某華雙方因為房屋地基的問題發生糾紛,引發衝突。劉兵過來後看到謝某華吃了虧,就唆使謝某華,不要怕,要打就打。於是謝某華、劉兵等人又手持木棒毆打謝某群、李某峰等人。

2016年12月24日,劉兵等人駕車經過雙峰縣第一中學原校區大門口路段時,賀某清將車子停在路邊和朋友打招呼。因當時車流量大,比較擁堵,劉兵等人駕車經過賀某清身邊時,雙方發生言語衝突,劉兵等人隨即下車對賀某清實施毆打,至賀某清耳部、頭部和上唇受傷。

2017年1月25日,陳志雄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罪犯陳志雄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數罪併罰,合併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罪犯劉兵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

開設賭場犯周庚燦,男,1992年10月20日生,漢族,初中文化,農民,住湖南省雙峰縣杏子鋪鎮先鋒村。

開設賭場犯張正其,男,1965年5月30日生,漢族,小學文化,農民,住湖南省雙峰縣杏子鋪鎮歐源村。

開設賭場犯曹遠才,男,1990年4月11日生,漢族,初中文化,農民,住湖南省雙峰縣杏子鋪鎮杏子村。

2016年9月至12月,周庚燦、張正其、曹遠才夥同劉正、張雨豹、曹德華、賀奇連、張小桃(均已判刑)等人在雙峰縣杏子鋪子鎮、婁星區蛇形山鎮等地以賭“介子寶”的方式開設賭場八次。單局下注100元起,上不封頂,每場參賭的人員數十人,每場“抽水”漁利數萬元。

罪犯周庚燦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罪犯張正其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罪犯曹遠才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開設賭場犯劉來章,男,1975年11月29日生,漢族,高中文化,農民,住湖南省雙峰縣杏子鋪鎮學堂村。

2013年9月份至2014年1月份,劉來章夥同胡學愚、向小燕、羅道德、胡志勇、劉偉、熊旺、曾文俊(均已判刑)等人在雙峰縣杏子鋪鎮坳頭村、紅陽村、大豐段村、合心村、和睦亭等地多次以賭“三公”的方式開設賭場。賭場持續時間達數月之久,每次參賭人員數十人,單局下注一百元起碼,上不封頂,每局輸贏幾千元到上萬元,每場抽頭漁利一萬元到幾萬元不等。

罪犯劉來章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對以上“涉惡”罪犯的判決均已發生法律效力。本院已依法將罪犯陳志雄、劉兵、周庚燦、張正其、曹遠才、劉來章交付執行。

此布

院長:譚志強

二0一八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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