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狗志願者高速路上抱必死決心撞停運狗車,該被譴責嗎?

李蕭卿


借這個機會很鄭重的寫些東西。

我以前養狗,我對它很寵溺,寵溺到身邊人無法理解的程度。甚至於被它咬傷過好幾次,我都不怪它,我覺得這是它天性使然。但是我對那些攔停運狗車的行為很鄙視,畢竟是違法行為,雖然我愛狗,但我起碼有這個底線。

後來,我的狗被偷了。對我而言它就是孩子,甚至超越了一些社會關係的含義,它更像是一種寄託。我關於未來的所有想象裡,都有它的存在。可是它離開我了,我所想象的那些畫面,房子要怎樣設計才更方便它起居,車子要怎樣改才更適合它陪伴我出行,所有這些,都成了泡影。已經一年啦,朋友們眼中成熟穩重的我,在這一年裡流了太多眼淚,就像現在。

這一年裡,有一段時間我很極端,我很自然的想到那句話: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那時我開始痛恨那些吃狗肉的人,甚至痛恨那個讓我失去它的城市——這裡的人們為什麼這麼殘忍。

後來我開始想,我能不能做點什麼?我想到了攔停運狗車。可在我剛動這個念頭的時候,我腦海中就浮現出了攔車的畫面,我與一群志同道合的人攔下了一部貨車,貨車司機眼裡滿是恐懼,當我們把一車狗都搶走之後,他痛苦流涕,他原本搖搖欲墜的家庭這回將徹底崩塌——想到這裡,我彷彿感受到了我的狗在面對偷狗賊時內心的恐懼,那種所有動物都有的,面對暴力的恐懼。

我沒去攔車,不是因為心裡那根法律的底線,因為感同身受。不論站在狗的立場還是人的立場,我們反對的,是對方的暴力。我開始意識到自己的偏激很可怕,如果我真的付諸實踐,我所做的事,與偷狗賊做的事,又有什麼區別?無非是對象不同罷了,卻逃避不了造成傷害的事實。

我最該恨的,是那個偷狗賊,不是其他人。是啊,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但這不能成為我侵犯別人權利的理由。我依然不能忍受別人吃狗肉,所以後來,我開始勸說身邊的人不要吃狗肉,像一個傳教士一樣,努力的去一點點做,只希望有朝一日,這能成為一個普遍的共識。

無論是愛狗人士,還是愛吃狗肉的人們,暫時放下雙方的矛盾吧,在道理扯清楚之前,有一點可以不需要扯:偷狗的犯罪行為和背後的整套利益鏈條,以及衍生出來的對狗的虐待行為等等,既觸犯法律,又泯滅人性,是一個完全黑色的存在。愛狗人士,你們一定希望狗能有一個安全的環境;愛吃狗肉的人們,食物的來源可靠事關食品安全,這一點你們真的可以出一份力。

今後社會對待狗的態度,我不願再去想象,對我而言,它已經離開了。願天堂一切都好。


超級無敵蔣斌斌


這種行為不僅應當被譴責,更應當被追究刑事責任,以明確法律與道德之間的界限,確立不可動搖的法律標準。

在高速公路上強行撞停正在行駛的大貨車,是一種危害公共安全的嚴重犯罪行為,而該行為具體涉嫌的是一個較為少見的罪名,破壞交通工具罪。

《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條 【破壞交通工具罪】破壞火車、汽車、電車、船隻、航空器,足以使火車、汽車、電車、船隻、航空器發生傾覆、毀壞危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首先要強調的是下面兩個問題

一、車輛的法律性質不由其運輸的物品來定義,本質上都是交通工具,本事件中受到直接侵害的客體是正在運行的大貨車,不管拉的是貓還是狗,就算是毒品,也不影響其本身的性質。

二、刑法中的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危害廣大群眾生命健康和公私財產的安全,足以使多人死傷或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一類犯罪行為,而在具體的罪名上還需要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進行細分,以突顯法律的嚴謹性。

一般大眾比較難以理解的,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體,既公共安全。

公共安全指的是保障正常生產生活,生命財產安全的環境和秩序,為什麼要有《交通安全法》,就是為了建立正常的交通環境和秩序,而環境和秩序的破壞,常常帶來不可預估的重大損失,在這個事件裡面,受到直接侵害的大貨車是犯罪的目標,而這種行為的危害,卻遠遠大於對貨車本身的侵害,當時在同一環境下運行的車輛,都受到了這一行為的干擾,沒有引發嚴重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實屬萬幸。

要構成破壞交通工具罪,有兩個必要條件,一是針對正在使用中的交通工具,正在高速上行駛的大貨車顯然符合這一條件,而另一個必要條件是足以導致傾覆、毀壞的風險,用小型車輛去撞擊大型貨車,導致傾覆的可能性比較小,但是造成其毀壞可以說是不可避免的,而這樣的撞擊有極大的可能導致大型車輛出現安全問題無法繼續運行,也就符合刑法中關於毀壞的定義。

就從事件中“志願者”所說的,抱著必死的決心,也說明他們對行為本身的危險性有著充分的認知,很顯然,這是故意的犯罪行為。

而被破壞的車輛是否真的達到了毀壞的程度,從法律角度是犯罪既遂的後果,而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不要求既遂這一條件,只要做出此種行為即構成犯罪,所以本案中“志願者”已經成為了犯罪嫌疑人。

還有一點非常容易造成混淆的,就是“”志願者“”們主張,這是一種阻止大貨車非法運輸被盜犬隻的見義勇為的行為,然而關於見義勇為,有著必要的手段和程度限制,為了制止某種較為輕微的犯罪去製造更為巨大的損失,完全無視他人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是不能接受的,舉個例子,為了制止小偷逃走,我朝他扔了一個手雷,為了制止建築商使用偽劣建材,我把他摟炸平了,這不是正義,只是無知和愚蠢。法律始終強調的是,要實現正確的目標,必須使用正確的手段,而使用錯誤的手段本身,就是犯罪。

以殺止殺是荒謬的,用犧牲他人來實現自己的目的是自私的,無人有權定義什麼是正義,在實踐正義這件事上,必須始終牢記的是

你的天堂,很可能是他人的地獄,而他人,並不是你登上天堂的墊腳石。


一笑風雲過


這種作死的行為必須遭到輿論的譴責,以及他們愚蠢的行動所受到的法律處罰。愛,沒有錯,但要有分寸,有理智,這種喪失理智的行為如果不制止會愈演愈烈,他們不僅違法了我國交通道路法,還將自己與他人的性命不顧在高速路上玩起了所謂的“愛心行動”可悲,可嘆也可憐。

狗肉為什麼到他們眼裡就不能吃呢,我不明白。我只知道狗肉大補,特別是冬天。過去農村家家都差不多養狗,養過幾年後就勒死,狗皮做褥子,狗肉全家吃掉,很正常的一件事。可現在呢愛心氾濫,狗肉不能吃了,那麼我想知道,狗肉不能吃,難道讓那些流浪狗到處咬人嗎?

愛心要有理智,沒有理智的行為是愚蠢的,盲目的,無知的,有時間多去關注一下孤寡老人,多到貧困山區看看那些需要關心的百姓,比盲目愛狗更有意義。




這件事已經超出愛狗與虐狗的問題,變成了違法違紀問題。堅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什麼原因,只要違法違紀,必須受到嚴懲。高速公路上的攔車救狗人實際上也是交通違法的肇事者,他們的違法性質絕對沒有跑。

近年來,愛狗者與反對愛狗者之間明爭暗鬥的趨勢愈演愈烈,雙方相互視如仇敵,而且他們都有自己的說法和理由,不遺餘力地攻擊對方。但愛狗人士高速公路攔車救狗行為明顯走極端化了,已經觸犯了法律法規,儘管出發點含有愛心因素,但不會得到公眾的同情和理解,只能為這種出格的護狗行為付出代價,自我抹黑!

我國法律沒有哪條規定禁止殺狗、吃狗肉,人家買賣運輸行為完全合法,所謂的護狗人士沒有權力和資格在高速公路去攔截別人的運狗車輛。這種攔車救狗違法行為如不嚴懲,必然會讓法律失去尊嚴。由此可以預見,那些以救狗為名、行違法之實的肇事者必須吞下自己無法無天所帶來的苦果!

幹任何事情應適可而止,不能任性到無法無法。救狗的事本來不是一件壞事,但以高速公路攔車的極端行為救狗肯定既荒唐又愚蠢!


千山車神


這種行為不是過火行為,而是一種違法犯罪行為。按照法律規定,這是一種明顯的交通肇事罪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罪。很明顯這是一起嚴重犯罪行為,與愛護動物毫無關係了。愛狗之心可以理解,但是任何心理都不是違法犯罪的藉口,都必須受到法律的嚴懲。按照相關規定,這種在高速上故意衝撞他人車輛的行為,應該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愛護動物是個人的選擇,但是這種選擇不能影響他人的安全和自由。個人可以愛護狗、可以愛護豬、可以愛護馬等等,但就算個人再愛護也沒有理由要求他人同樣愛護。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將個人意志強加給別人。運狗車輛沒有任何問題,愛狗者的做法顯然是沒有任何道理的。所以說任何愛好都要以遵守法律為前提,不然就要受到法律的懲罰。

對於諸如愛狗之類的個人愛好,在尊重的同時,應該給予引導,避免這種愛好進入了非理性狀態。危害公共安全是一種很嚴重的犯罪行為,特別是在高速公路上。沒有任何法律規定狗是不可以殺的,也沒有任何關於狗是保護動物的規定,所以就算是愛狗也要理性愛狗,而不是盲目的,瘋狂的去愛狗。這樣的做法不是愛狗,而是失去理性,愛狗只是藉口而已。


深度軍備


愛狗人士高速上不惜撞車截停運狗車輛,造成嚴重的交通事故,已經涉嫌違法。

高速公路上車速較快,在高速上截車,這種行為,對於雙方的人身安全都是極大的隱患!後果不堪設想!這是對人類生命的不尊重!也是拿人們的生命安全當兒戲,魯莽、胡鬧、不計後果的行為。

愛狗人士真正愛狗的話,那就要遵守城市養犬管理辦法,遵循文明養狗的基本準則。比如,教育引導養狗人士養狗時,要及時辦理相關證件,注射疫苗,遛狗要牽繩,及時清理狗狗衛生,不汙染環境,不去擾民。

只有做到文明養犬,才能做到人和動物的和諧相處。才能不因自己的養狗行為,給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危害。

文明養犬,從我做起,並且動員號召身邊養狗的朋友,積極行動起來,這才是真正的愛狗人士,應該身體力行,積極倡導的大有可為的事業。

不管在什麼情況下,都請記住,人的生命是第一位的。

由此觀之,“愛狗人士”貿然跑到高速上撞停車輛,威脅別人生命安全不說,實在是有些捨本逐末,本末倒置了。這樣的“愛狗人士”並非理性、理智的愛狗人士,所以打上個雙引號,以期引起大家的反思。




漢字之美值得鍾愛


這不是單純的譴責問題,必須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高速上非法攔截車輛屬於違法行為,什麼愛狗志願者,愛狗根本沒有志願者,這是非法組織,應該儘快解散。

什麼都有志願者,但愛狗志願者是第一次聽說,大部分志願者都是公益組織,志願者顧名思義就是積極投身公益組織,幫助別人,積德行善,愛狗志願者明顯不符合這個標準,他們是禍害狗販子的,必須嚴懲。

大家都知道狗就是商品,廣西玉林狗肉節每年舉辦的如火如荼,難道因為你們這些無聊的愛狗人士取消嗎?首先看看你們是幹嗎的,你們都做了什麼貢獻,你們的想法非常單純,就是禍害別人,叫別人賠錢,你們的目的就是看笑話,看熱鬧,愛狗只是你們一個坑人的幌子。

我曾經無數次說過,這些愛狗人士大部分家庭不完整,妻離子散的較多,家庭困難的較多,家庭條件不好的眾多,大家想一想一正常的人那有時間去做這些無聊的事情 ,工作忙的天天睜不開眼,還有時間去愛狗嗎?孩子都沒有時間愛了。

很多人給我留言說我愛狗,但我很幸福,我也不窮,我也根本沒有說全部都是這樣,大部分是,沒有必要給我澄清,你即使幸福,你就是不窮但你絕對也是無聊,或者你絕對也好不到哪裡去。

現在什麼組織都有,愛狗志願者的存在是不符合社會發展的,這些無聊的人組織在一起就是禍害,提供不了一點社會正能量,除了禍害人就是殘害狗,你們把這些攔截的狗弄到哪裡去了,過不了三天這些狗又成了流浪狗,還是禍害社會,你們根本沒有一個拯救方案,怎麼安置,你們說,你們一點辦法都沒有,就是出來搞破壞。

我們沒有權利叫你們放下愛狗去做公益,但是我們還是要告訴你們,愛沒有錯但不要傷及別人的利益,你們的組織是得不到大家認可的,我們只能嗤之一笑,如果真愛就拿出實際行動,流浪狗傷人了,你們承擔責任,你們組織必須建一個大型養犬基地,隨時接收流浪狗,你們有錢嗎?

你們就是一群窮光蛋組織,專門出來禍害人,自己不正經幹,還看不得別人的好,出來洩私憤,對待你們這些人必須嚴懲,追究你們的刑事責任,抓幾個你們就老實了,真抓起來看看有幾個幫忙救人的,一個往看守所送飯的你也找不到,其他人肯定置之不理,愛狗志願者只是一群批著羊皮的狼。


大海傳媒


首先這隻能作為一般交通事故處理!管你愛狗還是精神病,你到高速公路上來就是找死,司機可以不負責任,再說他只是個司機,最多也就按人道主義給點補償!

自古以來,吃狗肉就作為人類滋補的方式及食補原料不可或缺的!

大量養殖菜狗,人家就是靠這收入養家餬口的,也是一些地方脫貧致富的路子!

我就養有20多條菜狗🐶,500塊一條賣出……不賣難道我要給他們穿衣洗澡,我們農村的不養寵物!

但回頭說,這樣的愛狗人士真的是熱心過度,有點像公牛擠奶!





非非生活


一張圖表達一切



優能設計


好,就算你不要命全是義舉!上次玉林狗肉節攔下的狗的現狀呢?大批病死和餓死,最後照看那些狗的人士一個個“消失”,那批狗最終都不得善終,狗屍遍野汙染一方。

下圖為其他愛狗人士壯舉,只看圖不評論。





我的話講完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