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辦發文掀起統計督查風暴 統計數據「注水」爲何屢禁不止?

統計數據造假懲治力度再度升級。近日,中辦、國辦印發《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督察工作規定》,提出由國家統計局組織開展統計督察,建立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責任制,問責統計違紀違法行為,建立統計違紀違法案件移送機制,追究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責任。

現象:統計數據造假屢禁不止

虛報、瞞報、拒報……統計數據造假特別是經濟數據造假,已成頑疾並屢遭曝光。2013年6月,國家統計局就在其官網通報,廣東中山橫欄鎮將71家企業2012年工業產值虛報62.9億元。

2015年全國第三次經濟普查中,抽查發現的統計造假亂象更加觸目驚心:湖南衡山縣39家企業5.8億元的產值上報為44億元,有些停產的、未投產的甚至連地址都找不到的企業,還在上報“產值”;長沙市某區被核查的9家聯網直報企業普查數據,有5家存在虛報,虛報數是實際數的80多倍;一些部門分解任務,偽造資料,“指導”企業上報虛假數據。

從最新的統計執法檢查結果來看,情況依舊不容樂觀。今年6月20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東明作了關於檢查《統計法》實施情況的報告。他表示,2017年,地方各級統計機構共立案查處7479起統計違法案件,統計造假屢禁不止,有地方違法企業平均虛報率高達56倍。

原因:少數地方搞攀比、爭位次或制定目標脫離實際

為何統計數據“注水”頑疾難除?王東明分析指出,少數地方未能樹立正確政績觀,搞攀比、爭位次,在數據上做文章。有的地方把統計機構作為地方計劃目標完成的直接責任單位給予壓力,有的採取多種方式對統計部門和人員、調查對象及其主管部門進行干預,影響統計數據的真實準確。

同時,一些地方制定目標脫離實際,有的還層層加碼,甚至直接向企業下達任務,當任務難以完成時,就在源頭數據上弄虛作假。有的要求企業按指定數據填報,有的代替企業報送虛假數據,有的甚至編造虛假企業和投資項目。

此外,受增長速度基數累積效應影響,導致數據基數年年抬高,數據“水分”年年增大;一些統計調查對象為了資質考核、爭取融資、騙稅逃稅等,虛報瞞報甚至拒報。

監管:懲治力度層層加碼 造假可追刑責

近年來,針對統計造假的懲治力度持續加碼。《統計法》、《公務員處分條例》、《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等眾多法規,都明確了對統計造假相關責任人員的問責舉措。同時,中辦、國辦等相繼印發《關於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的意見》《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處分處理建議辦法》等多個統計改革文件。

例如,修訂後《統計法》規定,對國家機關在統計上弄虛作假的,將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過,截至目前尚未有官員因統計數據造假被追究刑責的先例。

此外,《統計法》還規定,統計機構人員和有關部門人員參與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對統計調查對象拒報、遲報、虛報、瞞報統計數據資料都作出了明確規定,特別是對於調查對象、企業事業單位,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以5萬以上、20萬以下的罰款。

不僅如此,2017年4月,國家統計局成立執法監督局,其工作重點就是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

新規:全國開展統計督查 建立防範和懲治造假責任制

近日,中辦、國辦印發《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督察工作規定》。文件提出,由國家統計局組織開展統計督察,日常工作正是由成立一年半的執法監督局承擔。

文件明確,統計督察聚焦統計法定職責履行、統計違紀違法現象治理、統計數據質量提升。工作機制方面,統計督查通過組建統計督察組開展,統計督察組設組長、副組長,實行組長負責制。督察主要通過工作座談會、個別談話、受理舉報、調閱資料、問卷調查等形式進行。

督察對象是與統計工作相關的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其中,對省級黨委和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開展統計督察的內容包括,建立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制,問責統計違紀違法行為,建立統計違紀違法案件移送機制,追究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責任的情況。

統計督察將設立統計違紀違法舉報渠道,受理反映被督察地區、部門以及有關領導幹部統計違紀違法行為問題的來信、來電、來訪等。

按照文件規定,被督察地區、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規定不支持配合甚至拒絕、阻礙和干擾統計督察工作的,應當視為包庇、縱容統計違紀違法行為,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两办发文掀起统计督查风暴 统计数据“注水”为何屡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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