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人:劉強東或屬於第四等級性侵

知情人:劉強東或屬於第四等級性侵

網易娛樂專稿 9 月 3 日報道 近日,劉強東性侵事件鬧得沸沸揚揚,引發熱議。

根據警方曝光的信息顯示,當地時間 8 月 31 日深夜,劉強東被女生控訴性侵,隨後被帶走;9 月 2 日,《紐約時報》等美主流媒體對此事進行報道,國內不少媒體也跟進,京東回應稱是 " 不實指控 ",遭當地警方 " 打臉 ";今晚,京東回應稱劉強東已經回國,沒受任何指控也沒繳保釋金。

隨後,有知情人向網易娛樂獨家爆料,證實劉強東確定已回國。

知情人:劉強東或屬於第四等級性侵

微博上有幾十萬粉絲的律師博主對此事進行分析,查證了明尼蘇達州對犯罪性行為的定義包含五個級別。據悉,劉強東的行為被定義為犯罪性行為,明尼蘇達州對此定義的內涵非常豐富,包含五個級別,最低的是五級,五級的範圍很廣泛。任何性接觸都算,皮膚也算。最低的性侵大概判 1 年 ~5 年,罰款 3 千到 1 萬美刀。

知情人:劉強東或屬於第四等級性侵

根據該博主的科普,作為成年人劉強東的行為極有可能屬於第四等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