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法人換地址重新註冊新公司又怎樣?」武漢有房託管的房東們要當心啦

簽署3到5年的長期合同,由專業公司對空置房屋進行管理,包括出租、收租、清潔、維修等,而房主只需要每年付一個月的租金成本即可。

免受收租、看房瑣事打擾。近年來,武漢房屋託管業務漸漸興起,一些手握多套房屋的市民也樂當“甩手掌櫃”。然而,這種託管方式所帶來的一系列問題也開始浮出水面。

不管收租不管維護 房東託管圖省心

“比以前省事多了,算上空當期還是比自己租要划算。”家住武昌徐東的徐芳(化名)女士,自從把房屋託管給專業機構之後,感覺到輕鬆多了。

徐芳有兩套閒置房,一套是位於鵬程花園126平方米的老房子,另外一套則是去年新購置的徐家棚附近新長江濱江花園的新房,面積85平方米的兩房。

去年4月,武漢本地一家機構找到徐芳簽下3年的委託協議。“省事,這一年多來只要看錢有沒有到賬。以前不時還有房客打電話說電器壞了什麼的。現在一概不用管。”

有了經驗之後,徐芳乾脆將徐家棚的房子也以每月3200元的價格委託給另一家機構。新房子由機構統一裝修風格配上電器變成單身公寓,租給年輕白領。

像徐芳這樣,不再直接對租客,直接將房子委託機構管理當上“甩手掌櫃”的市民還不少。據業內人士介紹,提高租金、隔斷增加房間或重新裝修變身日租房、公寓式酒店或民宿等模式成為機構賺取利潤的主要途徑。

兩房被隔成三房 託管公司捲款跑路

美好之下必有隱憂。近日,記者接到多方反映,房屋託管產生的一系列糾紛也隨之出現。

家住武昌的李先生在沌口有一套120平方米的三室兩廳閒置。去年6月,他將房屋以每月2400元的租金委託給經開萬達樓上的一中介機構,約定期限為3年,服務費為三個月租金。

相安無事一年半。上個月底,小區物業人員突然找到李先生,稱房子已拖欠物業費和電費,請李先生按時交付。李先生遂聯繫到當初簽署委託合約的中介公司業務員。該業務員稱李先生的房子因為租金過高,一時無法出租,現在處於空置狀態,並要求提前終止合約。

說好的三年變一年半,對方還不同意支付違約金,稱“合約是不平等條約”。最後,業務員乾脆稱自己已離職,與此事無關。

“房屋空著,他們不打租金過來的話,因沒解約我也不便再招租。真是進退兩難。”李先生說。記者跟隨李先生找到該中介公司,一姓李的經理稱:“我要是更換辦公地址和法人,你拿我有什麼辦法?”今日,記者獲悉,在多次交涉下,李先生已收到一個季度租金,“但總是提心吊膽的。生怕他們突然跑路,而房子有沒有人租我也不知道”。

李先生的擔心不是多餘。漢口畢先生就真遇到了這樣的事情。畢先生有一套房子在解放大道,去年7月和一家公司簽署了委託協議,約定租期兩年。今年5月,畢先生查賬發現,應該付的租金已經逾期一個月沒有收到,業務員也聯繫不上。他到自己的房間一看,兩房已經被隔斷成三房,正在租住的兩家租戶告訴他,已經付了一年的租金。他找到該公司辦公地點,發現公司已經人去樓空。

主管部門:託管即是“二房東”,建議房主選擇正規機構

對此現象,業內人士周女士認為,傳統的租賃業務中,房東和租客雙方信息對稱,不存在房屋安全和資金安全問題。而託管業務中,房東和租客間信息不對稱,一旦改變房屋結構群租出去,或者當房屋託管公司在收取資金後卷錢蒸發,受害的就是房東和租客。

她認為,託管的房屋與收取的資金由誰來監管,由於沒有相關法律規定,容易讓一些不良企業鑽空子。為了租賃市場的良性發展,政府需要出臺一些法律法規來規範這項業務。

武漢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該託管業務其實就是中介機構的租賃業務的新方式,即俗稱的“二房東”。武漢市作為全國首批住房租賃試點城市,將56家企業納入試點企業,對房屋租賃市場實行監管和規範。但是目前並無資金監管方面措施。對於違法經營的機構,將嚴厲打擊。但仍建議市民選擇正規機構合作,如果對方違約,建議按照法律程序爭取合法權益。

湖北百思得律師事務所文勵鵬律師也表示,房屋託管雙方的經濟行為,受法律保護。他建議房東和租客儘量選擇有實力、信譽好的公司,並查看其相應資質證明,避免造成經濟損失。

楚天都市報記者周萍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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