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農戶如何「銜接」現代農業發展

小農戶如何“銜接”現代農業發展

黨的十九大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並要求“實現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這是著眼我國現實的國情農情和農業農村現代化規律的理論創新與務實要求,對於促進農業農村發展具有重要指導意義。我們要科學謀劃,大力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實現農業綜合效益和競爭力提升,使億萬小農戶共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成果。

相對於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進入農村的工商資本,小農戶對接現代農業的機會和能力最為欠缺,也是最值得我們重視和加以改進的薄弱環節。

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直指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的薄弱環節,抓住了提升農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難點所在;對於推動農業發展的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也可以發揮畫龍點睛的作用。

首先,防止小農戶成為發展現代農業的“邊緣人”或利益受損者。就總體而言,在今後相當長的時間內,以小規模農戶家庭經營為主體,仍是我國農業的基本國情和無法繞開的選擇。在此背景下,有效防止小農戶被擠向發展現代農業的邊緣地位,導致小農戶成為發展現代農業的利益受損者,越來越成為當務之急。從國內外經驗教訓來看,大致有以下幾方面的原因:第一,在農業政策的制定和執行中,許多地方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支持“過熱”“過猛”,導致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面臨的發展環境相對優越,形成對大量小農戶的“事實歧視”,以及小農戶面臨發展環境的“不公平競爭格局”。第二,在發展實踐中,對小農戶在生產生活中面臨的共性問題和關鍵困難視而不見或估計不足,導致其成為被農業農村政策“遺忘的角落”,也導致面向小農戶的基本公共服務成為農業農村政策的“盲區”。第三,相對於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大多數小農戶容易在市場競爭中陷入弱勢地位,被“邊緣化”的可能性較大。

其次,更好保障糧食安全和農村文化傳承、生態保護、社會穩定。從國內外經驗教訓來看,農戶家庭經營在農業中的比較優勢,往往不一定表現在單純的經濟方面,而是更多地表現為經濟、社會、文化和生態等方面的綜合優勢,是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保護鄉土文化和生態環境,甚至維繫農村社會穩定的重要力量。在當前我國農戶家庭經營多數“小而散”的格局下,推進土地流轉和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有利於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土地生產率和農業經營效益,但土地流轉和農業經營規模到底能夠擴大到什麼程度,不僅要考慮農業生產特點以及不同經營規模下農業勞動生產率、土地生產率和農業經營效益變化趨勢的影響,還要考慮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的發展能夠為農業勞動力提供多大的就業和發展空間。只顧前者,不顧後者,不僅影響農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還會因影響農民就業增收而形成危及農村乃至城鄉社會穩定的隱患。

最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小農戶共商共建共享現代農業發展是題中之義。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必須把維護農民根本利益、促進農民共同富裕作為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相對於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進入農村的工商資本,小農戶實現共商共建共享發展的機會和能力最為欠缺,最容易成為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的薄弱環節。促進小農戶與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可以在這些方面提供有效保障。

基於上述理由,當前我們必須多管齊下,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

積極支持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發達的農業生產性服務業有利於促進小農戶節本增效和降低風險,進而有利於提升農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的發展,還可以發揮專業化的優勢,幫助小農戶減少農業生產過程中的要素投入和資源浪費,更好地推進質量興農、綠色興農。要積極引導農業生產性服務業全程化、協同化發展,鼓勵創新農業生產性服務業支持方式。鑑於面向小農戶的農業生產性服務業往往存在較高的交易成本,為鼓勵發展市場化、經營性的農業生產性服務業,建議對面向小農戶的農業生產性服務收費免徵增值稅。

積極支持工商資本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小農戶與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要結合財稅、金融支持政策的創新,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向農業生產性服務主體轉型,增強面向小農戶提供農業生產性服務的能力。要在鼓勵工商資本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創辦、領辦或參與建設糧食生產功能區、重要農產品市場保護區、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和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業科技園、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示範園的同時,把加強面向小農戶的農業生產性服務能力建設作為這些“區、園”建設的重要內容。以支持這些“區、園”發展為重點,引導農業生產性服務業集聚、集群、集約發展,促進農業生產性服務業標準化、品牌化發展。

引導支持小農戶增強與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的能力。在發展生態農業、體驗農業、定製農業和小眾化、特色化農產品生產方面,小農戶往往具有某些方面的特殊競爭優勢。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特別強調,要完善利益鏈,讓農民合理分享全產業鏈增值收益。從帶動小農戶分享現代農業發展成果的角度看,對完善利益鏈應該從廣義理解。它不僅包括帶動小農戶增收,還應包括帶動小農戶“在幹中學”中增強增收能力。此外,通過引導農民參與合作社,增強農民聯合起來參與市場談判的能力;通過發展農業保險等措施,優化小農戶參與農業發展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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