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茅藥酒——一場失敗的危機公關 ,事件基本過程

大旗說——全是大旗的胡思亂想,我說說,你樂樂。你關注,我樂樂。

17年年底的時候,大旗作為一個一直堅持口頭孝順的孝子,答應老爸送他幾瓶鴻茅藥酒做新年禮物。一個是廣告上宣傳的確實很神奇,另一個是同事的父母有在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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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茅藥酒的廣告

最後沒有買,一是因為確實價格於我不便宜,還有是因為同事提醒我,如果長輩高血壓就不要買了,她爸血壓稍高,喝後有頭暈的反應,而我爸也有血壓高的毛病。沒買酒我爸沒說什麼,但其實還是很遺憾的。終於現在,幾個月之後,我可以理直氣壯的告訴他,幸虧當時沒買。多謝公司的失敗的危機公關,讓大旗更清楚認識了一些東西。

下面是鴻茅藥酒“毒藥”事件的發生基本過程(過程來自網絡報道,大旗整理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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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茅藥酒

1.鴻茅藥酒在各個渠道做了各種廣告。

2.鴻茅藥酒被多家媒體批評廣告有虛假宣傳。

3.網上出現部分群體不適合飲用鴻茅藥酒的信息。


4.2017年12月19日,醫生譚秦東發帖子《中國神酒“鴻毛藥酒”,來自天堂的毒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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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7年12月22日,涼城縣公安局接到內蒙古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報案:互聯網上有人對“鴻茅藥酒”進行惡意抹黑。

6.涼城縣公安局2018年1月2日,立案偵查。(偵查結果:譚文章在網上大量傳播,行為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7.2018年1月10日,內蒙古涼城縣數名便衣警察到譚秦東所在廣州市的家,將其帶走。(對嫌疑人譚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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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5日簽發的逮捕通知書

8.2018年1月14日,譚的妻子在內蒙古涼城縣看守所見到自己丈夫。

9.2018年1月16日,譚妻子關閉原始文章賬號。(原文閱讀量2241,賬號5個粉絲)

10.2018年1月25日,檢察機關做出《逮捕案件繼續偵查取證意見書》。要求涼城縣公安局調查文章發佈後,是否還存在其他因這篇文章而取消訂單的情形。

11. 2018年3月13日,涼城縣公安局做出《起訴意見書》依法偵查查明:譚在微信群連續轉發“毒藥”一文10次左右,網站點擊量2075次,美篇APP有三次訪問,微信好友有250次訪問,微信群有849次訪問,朋友圈有720次訪問,其他訪問253次,被分享120次)

12. 2018年3月23日,涼城縣人民檢察院作出《補充偵查決定書》。要求涼城縣公安局對起訴意見書所提到的文章點擊量和轉發量是如何認定的等6個方面進行補充偵查。

13. 2018年4月9日,涼城縣公安局補查重報。

14. 2018年4月11日,有經辦此案的警官表示:該案已經移送檢察機關。


15. 附錄:鴻茅藥酒所在的內蒙古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報案人員稱:公司所受損失是有兩家醫藥公司退貨,共計57200瓶,涉及貨款3810392元,7名市民共退一箱29瓶。


本來想要批評鴻茅藥酒所在的內蒙古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的,危機公關做的太不到位,給自己造成很惡劣的影響。但是寫著寫著,愈發感覺自己有很嚴重的傾向性,不想寫危機公關,而想一味的批評鴻茅國藥。因為檢察機關和法院還沒有給這個案子定性,也再沒有找到更多的證據和相關資料。為了不影響各位讀者的判斷,今天寫到這兒吧。

等我平靜下來,咱們再看看危機公關。

能得您關注,榮幸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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