毆打「拒絕讓座」的乘客,小心被拘留

毆打“拒絕讓座”的乘客,小心被拘留

公交車、地鐵上因讓座發生的事例此起彼伏。近日,南京一公交車上,一男子給老人讓座後不滿旁邊不讓座的年輕人,怒踹年輕人,引發熱議。該男子最終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事情的處理結果還是令人欣慰的。

讓座,不是法定的義務。有能力的年輕人給身邊的“老弱病殘孕”讓座,是一種美德。但是,讓座的人沒有權利指責沒有讓座的人,這和道德綁架有什麼區別,侵犯了沒有讓座乘客的合法權益。正如一位乘客說的:讓座是情分,不讓座是本分。沒有哪一條法律規定,必須給弱勢群體讓座。況且,年輕人上班一天,身體勞累,花錢享受自己買來的“服務”,也是天經地義。

如果毆打、辱罵乘客,應當受到行政處罰。毆打他人的,違反了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應該處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毆打他人,應該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如果一味地遷就,也會縱容這部分人的非理性、藐視法律的行為,對於“讓座”這一美德也是無情的踐踏。

從老年人角度看,國家為老年人提供免費的乘車服務,是政策紅利,體現了國家對於老年人的人文關懷。但是,作為老年人應該合理使用,儘量避開上下班高峰,文明乘車,真正讓國家的“政策紅利”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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