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凌源監獄長因罪犯越獄事件被免職?

幸福地帶2


這是很正常的處分。作為監獄長,沒有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被免職是很正常的。

一名脫逃罪犯叫王磊,該犯因綁架罪被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判處死緩,2017年12月減為無期徒刑。另外一名脫逃罪犯張貴林,因搶劫罪被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公開資料顯示,該人曾犯過兩次脫逃罪。

對於這樣的罪犯,嚴加看管都不夠,還能讓他們輕鬆越獄,好在沒有造成什麼嚴重的後果,目前這兩位罪犯已經被收監。

不出意外,結局應該是死刑了。


北京冠領民商律師團隊


凌源監獄長因犯罪越獄事件而被免職。顯然是因為自己擅離職守,或者是翫忽職守,不能夠有效的對監獄進行管理,造成了罪犯越獄的事件,負這樣的責任是理所應當的。

作為一個監獄長,首先要對自己的職責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管理嚴格,對各個程序都要有嚴密的監控和執行力。否則,一旦有所疏忽,造成了罪犯逃離,就會給社會給國家的生命和財產構成巨大的損失,而這一切的後果,將是無法估量的。

當然,這些都是因為監獄長的管理,或者是失職而造成的後果,將是非常嚴重的,也是絕對不允許的和不可原諒的。對凌源市監獄長的處罰免職,是在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責任的,也是他理應承擔的責任。所以,是我們許多人都拍手稱快的。

個人觀點,切莫上心,謝謝閱讀,歡迎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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