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作假「一票否決」!廣東要求不晚於10月10日交自查報告

P2P作假“一票否决”!广东要求不晚于10月10日交自查报告

9月12日,廣東省金融辦發佈關於進一步組織轄內P2P網貸機構做好合規自查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網貸機構最遲不得晚於2018年10月10日向註冊地金融局提交合規自查的報告。

自查報告一旦存在虛假“一票否決”

通知顯示,網貸機構原則上應於2018年9月30日前、最遲不得晚於2018年10月10日,將自查報告(包括紙質版和PDF版)分別提交至註冊地所在市金融局、銀監分局;註冊地在廣州市的,自查報告提交至廣州市金融局(一式兩份)。網貸機構提交的自查報告須加蓋機構公章和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若有)、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管人員簽章,同時出具真實性承諾書。如發現存在內容不真實、故意瞞報、漏報、弄虛作假等情況,要對相關網貸機構實行“一票否決制”。

P2P作假“一票否决”!广东要求不晚于10月10日交自查报告

(廣東省金融辦通知截圖)

此外,網貸機構需同步提交無風險退出方案。無風險退出方案加蓋機構公章和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若有)、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管人員簽章。

值得注意的是,該通知所指“納入專項整治的網貸機構”,是指2016年8月24日前設立並從事P2P網絡借貸業務,並在2018年4月25日前向註冊地市金融局、銀監分局提交了整改驗收申請的網貸機構。而通知強調,對於2016年8月24日之後新成立或新從事網貸業務的網貸機構,以及未在2018年4月25日前提交整改驗收申請的網貸機構,將由各市整治辦組織本地地方金融、銀監、公安、人行等部門,指導督促做好無風險退出工作。

對此,廣州互聯網金融協會會長方頌告訴南都記者,2016年8月24日後加入的新平臺,如果在今年4月25日前仍未提交整改驗收報告和備案申請,其本身就是較小且不規範的平臺,要求他們逐漸退出是合理的監管要求。

各地銀監已成立網貸風險應對工作領導小組

據南都記者瞭解,為貫徹落實銀保監會、國家網貸整治辦對P2P網貸風險應對工作相關要求,廣東、浙江、上海、山東等地銀監局相繼成立網貸風險應對工作領導小組,並要求各地分局參照相關架構,成立工作領導小組,積極配合地方政府開展各項工作。

方頌對此表示,銀監局成立的網貸風險應對工作領導小組,與各省市政府組織成立的領導小組之間是協同合作關係,能夠進一步壓實銀監在網貸風險防治方面的責任。

同時,南都記者獲悉,為進一步做好網貸平臺涉嫌非法集資案件的查處工作,全力保護相關案件投資人的合法權益,及時回應投資人的關切,根據公安部部署,9月10日起,公安機關開始對網貸平臺涉嫌非法集資案件開展集中網上登記。首批上線登記的網貸平臺案件有50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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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公告截圖)

相關投資人可以通過登錄網址http://ecidcwc.mps.gov.cn,按照案件公告要求進行相關信息登記,並可隨時查詢公安機關發佈的最新辦案消息。各辦案單位將通過該登記平臺及時公告案件辦理進展情況,並針對投資人的訴求和意願,有針對性地開展宣傳教育和釋法答疑。

具體可進行登記的平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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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公安機關將繼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執法理念,深入推進“陽光辦案”,全面查清案件事實,全力追贓挽損,希望有關投資人及時進行網上登記,下一步公安機關還將啟動更多網貸平臺涉嫌非法集資案件的網上登記工作。

採寫:南都記者周亮 實習記者 熊潤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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