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大法官怎麼任命?保守派和自由派如何區分?

靜夜聽雨57865973


在回答問題前,先糾正一下,如果問題中所說的“美國聯邦大法官”是指美國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的話,那麼按照《美國法典》,是可以稱呼為“美國首席大法官”的,而如果是最高法院其他大法官的話,那麼就只能稱之為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而在這個時候提出這樣的問題,應該是與10月7日卡瓦諾宣誓就職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有關,因此這裡所說的“美國聯邦大法官”,並不準確。


美國最高法院正面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們的任命規則,不論是美國首席大法官還是其他最高法院大法官,都是相同的。根據美國1787年憲法規定,

he shall nominate, and by and with the Advice and Consent of the Senate, shall appoint ... Judges of the supreme Court...

包括美國首席大法官在內的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們由總統提名,參議院批准,總統任命。


美國最高法院的內部


提名


一般來說,當新總統選舉後,他的團隊就要開始準備可能的最高法院大法官候選人的檔案了。因為美國憲法和法律並沒有規定最高法院大法官們有什麼任職資格,因此他們準備的候選人不僅僅是法官,還可能是政治家,甚至是其他人。這個名單不僅包括全美周知的全國性人物,也還會包括不那麼知名的。他們通過分析這些候選者的裁決結果、公開文章、演講以及其他相關材料,來了解他們的價值觀和對憲法的認知。除此之外,還要考慮年齡、健康情況、種族、性別,受教育程度以及是否能為參議院接受等因素。一旦最高法院大法官出現空缺,就比如說2018年6月27日,已81歲高齡的最高法院大法官安東尼·肯尼迪宣佈7月31日辭職,大法官出缺,總統就開始與其幕僚討論候選人問題,當然參議員也可以像總統提出建議。反過來,白宮也會遊說關鍵參議員投贊成票。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們的任命程序


當初步名單被擬定後,總統會聯繫可能的候選人,並詢問他(她)對在最高法院任職的意願。總統的幕僚們會給候選人們發一份表格進行填寫。他們也會拜訪候選人以審查他的稅務記錄和僱傭記錄。而聯邦調查局則會對候選人進行全面的調查。在總統會見候選人之前,如果某個候選人從未見過總統那麼首先由白宮官員對其進行面試。當然,這個候選人名單通常會提交給美國律師協會徵求意見。美國律師協會的聯邦司法委員會則對候選人的司法能力進行調查,並給出評估,評估結果為“突出合格”、“很合格”、“合格”以及“不合格”四等,向司法部提出報告。這一報告是總統據以提名的重要參考。一般來說,美國律師協會聯邦司法委員會對下級法院的法官候選人有時候會做出不合格的評價,但對大法官候選人,不論多麼不合格,都不會做出不合格的評價。總統所在黨的領袖、在職大法官都可以對總統的提名產生影響。

在做出最終決定後,總統會通知候選人為總統正式宣佈而做好在媒體面前公開露面的聲明。候選人隨後將會與參議員們會面,並準備聽證會。


美國第14 任首席大法官厄爾·沃倫


多數總統提名的大法官候選人是與其政治立場相近的人。但是被總統任命的大法官在就任後,很可能表現與總統所預期的相反。最典型的就是厄爾·沃倫(Earl Warren)首席大法官,他是由艾森豪威爾提名並任命的,但在沃倫的引導下最高法院裁決公立學校種族隔離違憲時,艾森豪威爾後來稱任命沃倫是

我犯過的最蠢的錯誤。

而老布什任命大衛·蘇特(David Hackett Souter)為大法官時,大家認為他是保守派,但在他任職後,大家卻驚奇的發現,他卻傾向於自由派。但總體來說,總統提名的大法官,多數還是與總統的政治立場相近的。一般來說,相對於共和黨總統來說,民主黨總統的提名中,會出現黑人、婦女、西語裔、猶太人。


大衛·蘇特大法官(任期為1990-2009)


確認與任命


參議院接到總統的提名後,由司法委員會舉行聽證會,並邀請各方人士就被提名者是否適合大法官工作提出意見。一般美國律師協會聯邦司法委員會主席會到會作證。按照慣例,被提名者要避免透漏太多他在有關最高法院可能面臨的案件上的態度。在聽證會結束時,參議院司法委員會會就是否同意將候選人提交參議院大會全院投票。


安倍·福塔斯大法官(任期1965-1969)


一旦司法委員會通過提名,並提交給參議院全體大會,參議院就需要對候選人進行投票了。參議院是否接受總統的提名只要參議院全院大會以簡單多數票批准或者否決總統的提名即可。在參議院全體大會階段否決總統的提名是非常少見的,在美國曆史上參議院全體大會投票否決總統提出的候選人的次數只有12次。最近的一次是在1987年,參議院否決了里根提名的羅伯特·博克(Robert Bork)。


羅伯特·博克


另外,並不是所有總統提名的候選人會在參議院全體大會進行投票。2017年以前,候選人在參議院全院大會投票之前的全院辯論階段可能因為議事拖延而導致未能投票。議事延宕可能會導致辯論的無限延長,從而導致對候選人的投票不能進行。例如林登·約翰遜總統在1968年提名安倍·福塔斯(Abe Fortas)接替厄爾·沃倫擔任首席大法官就因為反對的參議員以議事延宕,無限期延長辯論,從而導致這一提名未能進行投票,自然任命也就失敗了。而2017年共和黨佔多數的參議院通過了決議,改變了參議院任命大法官的議事規則,從而使得在任命大法官的全體會議上,結束辯論所需要的贊同票從60票降低到簡單多數(共和黨人佔51個議席),從而使得戈薩奇(Neil McGill Gorsuch)大法官的任命得以成功。


戈薩奇大法官(2017年至今)


當然,總統在國會參議院全院大會實際確認投票開始之前,是可以撤回提名的。通常總統在這一階段撤回提名是因為參議院很顯然會否決他的提名。最近發生這種情況的是在2005年,小布什總統就是在參議院司法委員會聽證會開始之前就撤回了對哈里特·邁爾斯(Harriet Miers)的提名。


哈里特·邁爾斯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到1981年以前,國會的通過大法官的程序通常進行的很快,從杜魯門到尼克松時期,大法官的提名通常一個月內就可以批准。但是從里根政府開始,參議院通過的過程需要的時間越來越長了。從1975年到今天,從提名到參議院到最終投票的平均天數是67天。其原因一是因為國會認為大法官現在在美國政治中扮演的角色越來越重要了;另一個原因則是因為候選人的選擇的政治化傾向越來越大。1925年以前,候選人從來都沒接受過質詢,而從1955年以來,每位被提名人的參議院司法委員會的聽證會時間變得越來越長。


美國媒體估計的1925年以來花在質詢大法官候選人上的大致時間


總體來說,一旦參議院投票確認通過某位候選人的提名,參議院的秘書就會確認這一決議並將其轉交給白宮。總統在接到參議院的結果後就會簽署任命文件,並在新的大法官上任前蓋上司法部印璽。文件的時間決定了大法官在最高法院的席次。接下來就是候任大法官宣誓就職儀式。只有在宣誓後,新任大法官才能正式開始履行其職務。


卡瓦諾宣誓就任大法官(2018年10月8日)


休會任命(Recess appointments)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們的任命,還有一種特殊情況,這種特殊情況就是美國國會參議院休會期間,大法官出缺。在這種情況下,根據美國1787年憲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

The President shall have Power to fill up all Vacancies that may happen during the Recess of the Senate, by granting Commissions which shall expire at the End of their next Session.

因此,在國會參議院休會期間,總統是可以在沒有參議院的建議與同意的情況下,臨時任命包括最高法院大法官在內的任何需要參議院批准才能任命的官員。而這種休會任命任命的臨時大法官的任期最多隻能在下一屆參議院會期結束之時(也就是說不到兩年時間)。如果想要讓這位被休會任命的大法官能夠繼續擔任大法官,並能夠拿到薪水,這位被休會任命的大法官必須像其他被提名人那樣走一整套正式提名通過並任命的程序。在全部十位被休會任命的大法官(包括兩位美國首席大法官和八位最高法院大法官),只有約翰·拉特利奇(John Rutledge)的首席大法官的提名被拒絕。而且從艾森豪威爾以後,沒有任何總統曾經做過休會任命。而且總統的這種任命引起的爭議也非常大,因此1960年參議院通過一項決議(並沒有法律效力),表達了

參議院在這個問題上的立場,即除非在非常特殊的情況下,參議院不支持這種休會任命。而且在第110屆國會,參議院民主黨曾經使用過形式會期(pro forma sessions)阻止小布什進行休會任命。


最後一位被休會任命的大法官波特·斯圖爾特(Potter Stewart,艾森豪威爾任命)


美國保守派和自由派的區分


如果要釐清美國自由派和保守派的區別,首先要搞明白18世紀在歐洲出現的自由主義和保守主義兩種思想。簡單來說,自由主義尋求改變政治、經濟和社會現狀,從而使所有人都享有良好的生活;而保守主義則反對社會的政治、經濟和社會制度發生重大變革。到了19世紀以後的歐洲,自由派強調個人自由,即不受國家權力干涉的自由;而保守派一開始是指那些反對法國大革命的過激行為,反對強調個人自由,贊成恢復傳統國家、教會和貴族權力的人。但美國的嚴格來說,美國美國只有一種傳統,那就是自由主義傳統,換句話說,美國是以自由主義立國的國家,因此,傑斐遜在《獨立宣言》中,開篇就強調

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that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 that they are among these are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 (我們認為下述真理不言自明,人人生而平等,擁有不可剝奪的生命權、自由權以及追求幸福的權利。)

因此美國崇尚個人主義,強調個人自由、平等,主張個人成敗取決於個人的努力與能力。


被休會任命的大法官統計表


但我們卻會經常在有關美國政治的媒體中聽到“自由派”、“保守派”這樣的稱呼,尤其是在戈薩奇和卡瓦諾兩位大法官的提名到最終任命過程中,我們飽受媒體“自由派”和“保守派”的轟炸。


1935年至今最高法院大法官們的政治傾向(不包括卡瓦諾大法官)


美國現代自由主義和保守主義,也就是所謂自由派和保守派,有時候也稱為新自由主義和新保守主義的分野開始於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的羅斯福“新政”時期,當時民主黨總統富蘭克林·羅斯福用“自由主義”稱呼自己的“新政”,主張國家積極干預經濟和社會生活。到了二十世紀中葉,自由派把政府看做是糾正社會弊端和擴大個人自由的積極力量。而反對活躍的聯邦政府只能的人則開始稱自己為“保守派”。1964年,共和黨總統候選人戈德華特(Barry Morris Goldwater)稱自己是保守派的第一個政治活動家,但他競選失敗。1980年另一個保守派代表里根入主白宮,他的保守主義又被稱為“新保守主義”。


巴里·戈德華特


這時,自由派和保守派的含義與19世紀以前歐洲的自由派和保守派相比,已經完全不同,但卻沒有變的更加確切。在美國現實政治中,有可能同樣自稱自由派的兩個人,一個贊成福利國家和強大的國防;而另一個卻贊成福利國家,同時要求削減軍事開支。而兩個保守派,卻一個可能主張嚴格執行反吸毒法案,而另一個則主張服用什麼是個人自由。而歷史上的保守派在外交上反對捲入國際事務,而今天很多保守派卻主張美國應該在國際事務中發揮積極作用。


里根總統(1981)


既然美國從根本上而言是一個自由主義社會,那麼為什麼會有自由派和保守派的分野?在美國現實政治中,什麼人可以被稱為自由派,而什麼人又可以被稱為自由派呢?兩黨中的自由派和保守派又有什麼不同呢?正如我在對“美國共和黨和民主黨,在政見上到底有什麼區別?”(鏈接為:https://www.wukong.com/answer/6612467280771023107/)的回答中分析兩黨的政治觀念上的區別的時候所提到的,自由派和保守派,與民主黨與共和黨的政治觀念上的分野,源自於美國社會中的不同人對於自由主義的不同理解。


奧巴馬


簡單來說,我們可以按照對於三大類問題的回答來區分自由派和保守派(詹姆斯·威爾遜《美國政府》)。這三大問題是:(1)有關政府經濟政策問題,自由派贊成政府在經濟管理中的積極作用,主張政府應該保障工作機會,提高醫療和教育經費,提高富人納稅率;而保守派則相反。(2)在公民權利和種族問題等社會問題上,自由派主張政府採取行動消除種族隔離,增加少數族裔和婦女的就業幾乎併為他們提供補償計劃,嚴格實施民權法;而保守派則相反。(3)在有關公共和政治行為問題上,自由派容忍抗議性示威,贊成大麻合法化,反對將“無受害者的犯罪行為”當做“刑事犯罪”,強調保護被告的權利,認為解決犯罪的辦法使消除犯罪原因,而非嚴懲犯法者;而保守派的主張則相反。


特朗普


因此,雖然無論是自由派還是保守派,都不反對變革,但一方面保守派要求變革的速度大大慢於自由派,反對激進的根本性變革;另一方面保守派注重政府對於維護道德和宗教價值準則上的作用,不承認某些信仰的合法性,而自由派則認為每個人都有權決定自己如何生活。(格羅弗·斯塔林《瞭解美國政治》)


卡瓦諾就任前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們的政治傾向


以上就是區分美國自由派和保守派的標準。從這個角度上來說,特朗普就是一個典型的保守派人士,而奧巴馬則是一位自由派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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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夲次報道的美國聯邦大法官任命風波可以看出,聯邦法院最高大法官任命程序應是由總統提名再將提名提交國會參眾兩院中眾議院討論,在討論表決通過與否以簡單多數通過為準。從現表決結果為50V48票,事實上選票構成雙數但有優勝票,但若表決為49V49票雖仍為雙數則副總統有一票(儘管他為非國會議員),當然,他理論上可投反對票,但基於正副總統搭班子經營政府,這種可能性極小。在這種激烈的投票過程中,背後反映了共和,民主兩黨的角逐,但最終結果在票數接近時,並不排除某黨議員會背叛夲黨投票的情況發生。這會取決於議員對被表決人的認知,議員自身的道德標準等差異。

另外,自由派與保守派在美國並沒有明確劃分標準。是根據對不同事務的不同認知來確定。如,從大眾關心角度,在經濟上是加稅還是減稅,在公共管理中是鼓勵持槍還是反對持槍,在社會道德或人權上,是支持墜胎還是反對墜胎,是否同意同性戀等等。


手機用戶59480155998


投票關鍵點在一票與否之間?!這次11票與10票之差,免強通過了美國聯邦大法官新決定,可見意見歧顯而易見,不僅僅兩黨之間存在態度差別,最重要的道德與價值取向也存在差別。很可能總統個人喜好情緒扛杆左右了傾向決定,看來這次新任命的大法官,多少向著特朗普總統。


林慶生267



有緣相逢知己人


試說一下。

大法官的的任命一事。經過聽證會以後,通過了。否決理由不成立。在特朗普的提名下,進入國會投票。最終特朗普目的達到。為了中期選舉,增加了籌碼。過程就是特朗普提名、國會投票。

至於保守派也就是共和黨吧,特點是鷹勁十足。自由派,也就是指民主黨吧,堅持經濟全球化、自由化。

謹個人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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