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特蘭·羅素,英國哲學家、數學家、邏輯學家、歷史學家、文學家,分析哲學的主要創始人,世界和平運動的倡導者和組織者。和諾貝爾觀點相近,畢生都在關注人類和平與幸福。
羅素曾說:“須知參差多態,乃是幸福本源”。
在他一生的研究與實踐中,他從生活經驗、人性剖析和哲學高度這三個方面,形成了一套屬於自己的全面式幸福觀。即:為什麼人們會不幸福?如何才能幸福?
為什麼人會不幸福
在羅素看來,一個人不幸福主要有四個大的歸因:
1自我沉溺
即自我膨脹、自我優越感十足,並沉浸在其中不能感知,也無可自拔。只對自己感興趣,而看不到他人價值。
2拜倫式憂鬱
即經常性的對生活抱悲觀的態度,將所遇的不順歸為外物或宇宙本質,甚至以此為榮,覺得這是一種對抗世界的理性。
3競爭與忌妒
即過分想要戰勝他人,忌妒他人所得。會讓自己永遠看不到事物的本質,進而越走越遠。
4厭煩與疲勞
即長期的負面情緒的積累、焦慮,讓自身對各種事物處於一種麻木的狀態。久而久之變得對生活失去興趣。
如何才能幸福
1擁有愛與熱情
熱情是幸福的標記,是一種向上的生命能量。而愛則是幸福的必需品,“根本的幸福最有賴於對人和物的友善的關懷”。
2迴歸家庭與工作
家庭是幸福的重要來源地,正如羅素所說,“我早已發覺做父母的幸福大於我所經歷過的任何幸福”。
而工作,是一個人自我社會價值最大的體現,有建設性的工作,是對一個人最大的考驗和獎賞。
3堅持興趣與愛好
當把自己應該做的事情都做好,還要有自己的興趣之事,興趣和愛好可以給人最大的放鬆和最好的迴歸。
4平衡努力與捨棄
人生很多東西都是需要努力去得來,但是生命何時該努力,什麼時候該捨棄需要有一個平衡點,不完美更容易得到幸福。
當我們打開自己,走出狹隘,在與自己、與他人、與世界的關係中找到平衡與和諧,我們自身的幸福能力也就不斷顯現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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