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事業編人員有哪些屬行政事業人員或職位?

凌志218067092


這個問題本身是有很大問題的。行政機關不能使用事業編制,不允許混崗混編。因此,鄉鎮事業編制人員沒有行政事業人員一說,也沒有行政事業人員職位,除了黨委政府機關外,鄉鎮的“七站八所”都是事業單位。

鄉鎮政府中,使用行政編制的除了黨委、政府機關人員,還有鄉鎮人大、政協、武裝、紀委的工作人員。除此之外,其他經濟發展中心、社會事務中心以及財政、國土、環保、司法、公共衛生、工商、食藥監等中心或站所,不管其對應縣上的部門是否是行政部門,還是事業單位,對應在鄉鎮設立的機構,全部是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因為行政級別限制,不能因為對應縣局是行政機關,鄉鎮單位也行使的是行政職能,對應設立的單位就是行政單位,或者是什麼“行政事業單位”。

新一輪黨政機構改革市縣改革定於2019年3月底完成,鄉鎮機構改革會隨之一起完成。鄉鎮機構改革中,機構設置沒有大的變化,只是職能會隨著縣局改革進行劃轉。鄉鎮的自收自支類機構和編制,也會隨著機構改革改製為企業,所有合同制管理人員,也就是所謂的編外人員、臨時工,可以去新改制的企業就業,也可以選擇領取經濟補償後自主擇業。


真寧腔調


  • 鄉鎮基層事業單位由各個區域不同情況決定設立的,一般包括民政所、稅務所、電力所、衛生所、派出所、城管所等等,不一定都相同。

  • 由於中國的實際情況,這些所不一定都是事業單位,還有是公務員編制的單位,還有些是當地自己規定的查補、自籌等類型的事業單位,並且,即便在事業所裡上班的人也不一定都是同一類型的編制人員,有些可能是公務員,有些是事業,有些是差補等,如派出所。
  • 所以,要弄清楚就得找當地工作的人具體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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