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生「母親」把18歲女兒賣了4次,騙100萬,聲稱:爲還債

為了錢親生母親將自己18歲的女兒買了4次,親手殺死外孫

母親一個偉大的稱呼

她無私的付出

不會為自己的付出

索取索要什麼

可又誰曾想到“母親”當中竟會有

自私自利的人,為了錢不惜傷害

自己親生的子女

母親逼自己的女兒多次出嫁,騙取錢財

警方調查核實發現,在四年中,李母女共犯案4次,非法所得近百萬元。李被捕後,交代其罪行警方聽後都憎恨這狠毒的“母親”。


親生“母親”把18歲女兒賣了4次,騙100萬,聲稱:為還債


李某的女兒小潘一個00後,未曾上過學。女兒14歲後,李某就販賣女兒謀取暴利騙人。根據嫌疑人李某的供詞,她把女兒算作是賺錢的工具,暴力毆打和威脅小潘控制小潘以打到自己的目的。小潘稱,自己只是想好好的過日子不想去騙人,此次自己的逃脫就是為了迴避她的母親。


親生“母親”把18歲女兒賣了4次,騙100萬,聲稱:為還債


小潘和現任的丈夫夏某在一起時,一個誤診說小潘已有了身孕,李某以為是小潘和上一任的丈夫的孩子,李某就求女兒隱瞞不能說出去,想騙取更多的錢。

其實,小潘在和上一任丈夫在一起時有過孩子,可是,為了作案方便沒有負擔,李某在得知後,帶著女兒去了醫院,親手的殺死了自己的親外孫。


親生“母親”把18歲女兒賣了4次,騙100萬,聲稱:為還債


母親李說,一切這些罪孽是因為她的第二次婚姻,小潘出身於她的第二任丈夫。2002,丈夫開了一家汽車美容院,開店德 錢都是兩人出面借的。生意落敗後,丈夫丟棄了他們。結果,債務人威脅她。李擔憂債務人會去學校報復小潘,所以他不敢讓小潘上學。

據李說,因為債務人威脅要傷害她的孩子,為保護女兒她急於將女兒嫁出去,並讓她儘快遠離這個家。至於結婚索要的錢財都被她付了所欠的債務了。不過彩禮的錢不能夠償還所有的債務,債主又逼得緊,無奈自己才讓女兒又嫁了一次。

母親李某雖自己的罪行開拓,可謊言太多連自己到最後都無法自園了。

當警方詢問錢都還給誰了,李某經說不出債主的名字。更說不出錢的去向。

母親本應當是偉大的象徵

沒想到竟被李某給玷汙了

一個純潔的形象

變得這麼齷齪骯髒

翻越自己的詞典

竟沒有合適的語言

形容這狠心的母親

你有什麼語言來形容這位母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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