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變“專車” 大媽霸佔一輛單車達三個月

原標題:共享單車變“專車” 合肥一大媽霸佔一輛單車長達三個月

三個月前,合肥的丁大媽發現路邊一輛某品牌的單車沒有上鎖,於是將這輛車推回自家院子裡,每天騎車往返家和單位之間,將這輛共享單車變成了自己的“專車”。日前當丁大媽再將這輛車推回院子時,被該單車公司的工作人員當場制止並報警,民警對大媽進行了批評教育,並責令她寫下道歉書。

大媽私佔單車每天騎車上下班

最近一段時間,省城一家共享單車公司的工作人員通過監控平臺,發現一輛編號為0159的車輛,一直固定往返於省城一家單位和木材公司小區宿舍這“兩點一線”之間,而且從未有車輛上鎖的記錄,時間長達三個月之久。工作人員懷疑這輛單車是被人惡意佔用了,於是通過定位,在單位門口和小區宿舍進行了蹲守。

共享单车变“专车” 大妈霸占一辆单车达三个月

大媽正要推車進院子,被工作人員攔下

“經過我們一段時間的蹲守,發現是一位大媽在使用這輛共享單車”。該品牌單車安徽區域公關經理周健告訴記者,大媽在單位做門崗,平時把車輛放在單位院子裡,回家就把車子推回自家院子裡,每天騎車上下班,車輛從不上鎖,這樣就保證了車子是她自己使用。“共享單車是每位市民都可以使用的,而且是付費使用,像這位大媽這樣把單車據為己有,我們公司也是不允許的。”周健說。

11月29日,本網記者根據位置顯示,來到了省城宋鬥灣路附近的木材公司宿舍小區,找到了這位大媽的家。大媽住在一樓,有一個獨門獨戶的小院,她只要把單車推回院子裡,鎖上院門,從外面是無法發現的。記者本想等候大媽下班回家,但時間不湊巧,大媽已經到家,只得改日再來。

警方對其批評教育責令寫下道歉書

30日下午16時許,記者再度來到該小區,提前在這裡等候,單車公司則有工作人員在其單位門口觀察。17時許,記者得到消息,大媽已經從單位下班出發。約一刻鐘後,她騎著這輛單車來到院門前,打開大門,準備再將車子推回院裡,被守候在此的工作人員攔住。

共享单车变“专车” 大妈霸占一辆单车达三个月

大媽寫下的道歉信

“大媽,你怎麼把這輛車子往家裡推?”面對工作人員,大媽有點尷尬,連聲說“不騎了不騎了”。大媽解釋,有天她發現這輛單車放在路邊沒有上鎖,正好家裡缺一輛自行車,就把車子據為己有,每天騎車上下班。當工作人員問她騎這輛車有多長時間的時候,大媽含糊其辭地說,“大概一兩個月吧”。

工作人員告訴大媽,對她的這種行為,公司已經報警了,大媽顯得很驚訝,“不騎了不就算了嘛,還要把警察喊來?”轄區派出所的民警隨後趕到現場,將雙方帶到所裡進行調查。在派出所裡,大媽說,她文化水平不高,也不會用手機開鎖,覺得車子人人都能騎,給誰騎都一樣,就把車子推回了家裡。民警對她這種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大媽當場寫下了一份道歉書,保證以後不會再犯,單車公司也表示了諒解。

省城被私佔單車高達數千輛

在合肥,像這種把共享單車據為己有的情況並不少見。在天門灣公租房小區,這裡租住的多是在附近企業上班的員工。在小區外的草坪上,記者看到大量各種品牌的單車被隨意停放在此,這些車子的車鎖基本上都被人用工具砸開,將鎖孔堵上,有的乾脆就將鎖鋸開,隨後鎖上私鎖,將車輛佔為已有。

記者還發現,很多車輛是三三兩兩被人用一根鏈條一起鎖在小樹上,或者小區鐵柵欄上,“可能是一個宿舍的幾個員工,或者是夫妻倆,他們一起上班下班,就將車子鎖在一起。”周健告訴記者,公司的員工前來清理多次,但是收效甚微。“有一次我們到一個工地上去收這些車子,不僅有人出來推搡,阻攔我們,還甚至放了一條大狗出來嚇唬我們。”公司的運維員工左學成說。據這家單車公司統計,全合肥市有4000輛該品牌的單車存在被人長期佔有的情況。

私佔共享單車或可入刑

共享单车变“专车” 大妈霸占一辆单车达三个月

兩輛被鎖在一起的小藍車,原本的電子鎖已被破壞

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孫承龍律師認為,把共享單車據為己有,導致共享單車無法在市場上正常流通,實際上是對單車所有權人即供應商財產權的侵犯,已經觸犯了法律。當然,要根據具體情節來確定責任的性質和輕重,最終可能會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而如果數額較大的,根據我省盜竊罪數額認定的標準,盜竊財物數額超過2000元以上,就已經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四條立案標準,涉嫌盜竊罪了。(記者 蘇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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