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兩塊錢買不了吃虧,兩塊錢買不了上當,這話放在過去,是說商品便宜低價出售。可是如今,你可以花兩塊錢買“教訓”,你相信嗎?
對,你沒聽錯,就是“買教訓”。
在淘寶上輸入關鍵詞“買教訓”,就會出現諸多條此“商品”的購物鏈接。商家要價貴賤不一,便宜的兩毛錢,貴的三十塊錢。但是銷售形式都是一樣的,那就是付錢給商家,然後……就沒有然後了。這已是“買教訓”的全部。
視頻走一波
雖然“花錢買教訓”這句話我們再熟悉不過,可是這波操作真的可以嗎?
律師方正宇提示,消費者與電商平臺的賣家會建立一個買賣合同的關係,它一定得有一個買賣的標的物,哪怕在互聯網經濟的時代,這個標的物不是實體產品,那通常也是虛擬的商品。可是“花錢買教訓”,買賣的既不是實體,也非虛擬,僅僅是一種噱頭式的所謂教訓的概念,那這個東西從以往的法律認定來看,恐怕不能作為買賣合同的標的物。
“花錢買教訓”,你會買嗎?
如果買來
你會用來幹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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