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商行首提設立理財子公司 中小銀行不甘淪為“代銷”渠道

農商行首提設立理財子公司 中小銀行不甘淪為“代銷”渠道

導讀:順德農商銀行設立理財子公司的議案已經獲得該行董事會通過,正等股東大會通過。

資管新規後,資管能力薄弱的中小銀行只能做“代銷”?一些中小銀行對這樣的市場判斷說“不”,也開始籌備設立理財子公司。近日,廣東順德農村商業銀行計劃召開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提案之一為《關於投資設立理財子公司的議案》,但未披露註冊資本和註冊地。

對於中小銀行設立理財子公司,市場一直存在不同意見。

一位華南股份行的分行行長認為,中小銀行特別是中西部地區的城商行、農商行,缺乏構造資產端的能力,也不具備投研能力,中小銀行的優勢可能僅在於地方分支網點較多,募集資金能力較強。未來市場的格局,可能是由少數幾家大型銀行壟斷市場,中小銀行更多的角色在於“代銷”。但中小銀行顯然不願意淪為資管變局下的“代銷”配角。

順德農商行擬設理財子公司

順德農商銀行是首個公開提出設立理財子公司的農村商業銀行。2018年4月 資管新規發佈以來,銀行理財業務監管框架逐步明確,已有20家銀行發佈成立銀行資管子公司的公告或新聞,包括五大國有銀行、9家股份制銀行、5家城商行和1家農商銀行。其中,工行理財子公司的擬定初始註冊資本最高,為160 億元;寧波銀行和杭州銀行擬定初始註冊資本最少,為監管要求的下限10億元。

順德農商銀行設立理財子公司的議案已經獲得該行董事會通過,正等股東大會通過。

順德農商銀行總部位於廣東省佛山市,2009年由順德農信社改製為農商行。截至2017年末,該行資產總額達2957.96億元,較2016年末增加13.97%;負債總額達2715.50億元,較2016年末增加14.79%。

理財業務方面,截至2017年末,表外非保本理財資金餘額為234.32億元,比2016年末下降了17.78%。2017年,累計實現個人理財產品銷售額805.98億元,實現代理開放式基金銷售額14.4億元,代理保險保費9.97億元,代理貴金屬銷售額0.57億元;實現代理理財業務手續費收入4043.68萬元,同比增長38%。累計發行理財產品601期,累計募集金額2264.34億元,同比增長10.39%。

理財業務三種模式

根據現有監管規定,未來商業銀行開展理財業務有三種形式:一是,設立獨立法人的理財子公司。根據資管新第十四條規定,“過渡期後,具有證券投資基金託管業務資質的商業銀行應當設立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開展資產管理業務,該商業銀行可以託管子公司發行的資產管理產品,但應當實現實質性的獨立託管。”

按此規定,目前具有證券投資基金託管資格的27家商業銀行應該設立銀行理財子公司開展理財業務。不過迄今仍有9家銀行未明示設立理財子公司的計劃,大型銀行中的郵儲銀行;股份行中的華夏銀行、浙商銀行、恆豐銀行、渤海銀行;城商行中的上海銀行、包商銀行、江蘇銀行;此外,還有廣州農商銀行。

二是,銀行作為理財業務主體。根據資管新規,其餘商業銀行可以選擇申請設立子公司,也可選擇繼續以銀行自身為主體開展理財業務,但二者只能選其一。如果通過子公司展業後,就不能再通過銀行自身開展理財業務(繼續處置存量理財產品除外)。

三是,銀保監會答記者問中提到,商業銀行也可以選擇不新設理財子公司,而是將理財業務整合到已開展資管業務的其他附屬機構。

目前,銀行系公募基金共有15家,包括工銀瑞信基金、交銀施羅德基金、建信基金、民生加銀、浦銀安盛、農銀匯理、中加基金、興業基金、上銀基金、鑫元基金、永贏基金、恆生前海基金等。

市場人士認為,第三條主要針對目前已有基金子公司的銀行。但如何進行整合,是否在現有基金公司直接銷售理財產品,還是將基金公司相關功能併入理財子公司,仍未明確。

中小銀行資管策略

一位銀行業內人士表示,總資產大概率會影響到理財資產的規模,理財資產規模將決定理財業務收入,從而決定銀行是否值得設立一個單獨的理財子公司。

根據Wind測算,按2017年末資產總額與理財總額規模之比,四大行理財比例在7.5%-11.5%之間,中位數約為9%。股份制銀行表外業務規模較大,一般在20%-35%之間,中位數約為25%。

此前,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也認為,以《信託公司淨資本管理辦法》中信託業務對應的風險資本權重,對銀行子公司理財產品進行測算,則10億資本金大約能支持1500億理財產品的規模(其中沒有計算理財子公司的自營投資業務)。綜合來看,預計子公司的淨資本約能支持100倍左右的理財業務規模。

目前仍不確定的是,中小銀行如何應對理財子公司的設立。一位城商行資管部負責人認為,國有大行和股份行擁有遍佈全國的銷售渠道,這是城商行、農商行所欠缺的。依照資管新規要求,未來可能有一批不具備相應能力的城、農商行退出理財市場。

但中小銀行並不甘心只做“代銷”。該負責人認為,中小銀行理財業務模式,可能將由自主發行產品向代理銷售財富產品轉型,而這可能成為理財產品在各銀行之間的一個合作點。既包括與同業機構的合作開展理財代銷業務,也將本行理財產品作為參與當地同業競爭以及客戶拓展的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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