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市檢察院組織召開檢委會(擴大)會議,專題學習《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二批指導性案例》。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葉偉忠參加會議並講話,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方永新主持會議。市檢察院檢委會成員、刑檢部門員額檢察官及檢察官助理參加。
週四 | 市檢察院 | 下午 |
主題: | 《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二批指導性案例》 | |
主持人 | 方永新 | |
主講人 | 王奇超 | |
形式 | NO1:主講人分享 NO2:參會人員各作1分鐘發言,15分鐘自由討論 NO3:主持人隨機抽取一人作總結點評 |
主講內容
市檢察院公訴部檢察官助理王奇超主要從正當防衛的法律、政策規定,第十二批指導性案例詳解,明確正當防衛界限的司法價值,指導性案例對檢察司法實踐的啟示四個方面進行講解。
正當防衛的法律、政策規定
第十二批指導性案例詳解
明確正當防衛界限的司法價值
指導性案例對檢察司法實踐的啟示
討論交流
主講環節後,參會人員各作一分鐘發言,紛紛各抒己見,暢所欲言。 在自由討論階段,方永新闡述了自己的觀點。
王奇超的講授非常全面,很精彩。今天學習的四個指導案例主要是為我們辦案提煉了相應的規則,體現在四個方面:
在具有防衛意圖下,攜帶工具或者準備工具不影響正當防衛的認定;
防衛過當的認定,要求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即“手段+結果”;
關於特殊防衛的規定,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才可適用該規定;
認定標準為行為是否足以有效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要考慮不法侵害強度、不法侵害緊迫性、所保護的法益大小等因素。
總結點評
由主持人隨機抽取了公訴部員額檢察官何影為本次專題學習會作總結並選出最佳點評人。
高檢院推出4個指導性案例對正當防衛界限予以具體明確,一方面也是順應了近年來群眾對該問題的較高關注,另一方面也是更好的保障了群眾的合法權益,與保障人權,維護社會治安,保護社會公平正義的現狀息息相關。指導性案例解決了實踐中幾個認定正當防衛的難點問題:
明確了正當防衛要掌握一定的“度”。
明確了特殊正當防衛與一般正當防衛的區別。
明確了一般正當防衛“必要限度”的應以制止不法侵害、保護法益的合理需要為標準。
明確了特殊正當防衛中“暴力犯罪行為”的認定標準。
本次最佳點評人為公訴部員額檢察官陳穎。
葉偉忠分享了幾個感受:
王奇超講授非常吸引人,主要有四個特點:一是全面,既有法律規定又有價值啟示;二是簡練,重點突出明瞭;三是結合,理論和實踐充分結合;四是直觀,利用PPT直觀展示了講授內容。
今天每人針對案例學習情況作一分鐘發言的形式很好,人人積極參與,學習效果顯著。但仍存在1分鐘點評時間把控還不夠好、有的發言條理不夠等問題,我想每個發言觀點一定要精準才能夠有說服力。
幾點建議:一要樹立起彰顯依法防衛者優先保護理念。檢察機關要強化責任擔當,正確貫徹執行正當防衛相關規定;二是指導案例體現了辦案規則,闡釋了正當防衛的界限和把握標準,這些規則要落實到辦案中去;三是指導案例相關文字表述精煉準確,要適用到法律文書製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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