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2018年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綜合保險保費補貼開始申請!

12月26日,工信部、銀保監會聯合發佈《關於開展2018年度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補償機制試點工作的通知》,符合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補償機制相關要求的企業,可提出保費補貼申請,時間截止至2019年1月25日。

據瞭解,2017年5家非金屬礦物材料類生產企業的高性能無機非金屬礦物填充材料、碳酸鈣、高鋁硅酸鹽蓋板玻璃、硅碳負極材料、石墨烯改性防腐塗料等新材料項目已獲得過“2017年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補償試點工作補助項目”。

具體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有關中央企業:

按照《關於開展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補償機制試點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聯原〔2017〕222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為進一步組織做好2018年度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補償機制試點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生產《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範指導目錄(2017年版)》內新材料產品,且於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25日期間投保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綜合保險,或生產《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範指導目錄(2018年版)》內新材料產品,且於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1月25日前投保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綜合保險的企業,符合《通知》關於首批次的相關要求,可提出保費補貼申請。

《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範指導目錄(2018年版)》收錄的礦物功能材料包括:

高純石墨;

環保型、高穩定摩擦材料;

汽車尾氣處理材料;

高純石英砂。

特種玻璃及高純石英制品包括:

高鋁硅酸鹽蓋板玻璃;

無鹼玻璃基板;

半導體用大尺寸高純石英擴散管;

光掩膜基板用石英玻璃基片;

濾光片;

半導體級電弧石英坩堝。

二、2017年已獲得保險補貼資金的項目,原則上不得提出續保保費補貼申請。用於享受過保險補償政策的首臺套裝備的材料不在本政策支持範圍。

三、符合條件的企業,請於2019年1月25日前向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及所屬中央企業提交保費補貼申請材料(具體要求見附件1)。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或中央企業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後,請於2019年2月15日前將初審意見、本地區申請材料彙總表(紙質版一式三份,另附電子版,見附件2)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業司)。

四、保費補貼資金採取後補助形式安排。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有關部門委託國家新材料產業發展專家諮詢委員會對企業申請材料進行評定,提出擬補助項目名單。保險合同到期後,根據新材料購買使用數量、保險合同執行情況等核算保費補貼金額,按照預算管理規定下達保費補貼資金。

五、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會同同級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切實做好組織協調和宣傳解讀工作,及時對試點工作實施效果進行跟蹤和監督檢查。有關部門將組織第三方機構對試點工作開展抽查,確保財政資金使用效果。對出現騙保騙補等行為的企業和保險公司,要追回財政補助資金,並予以曝光。

聯繫方式:

工業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業司)

蔚力兵 010-68205591

銀保監會(財產保險監管部)

王文靜 010-66286521

附件:

1. 2018年度新材料首批次保費補貼資金有關材料要求

2. 2018年度重點新材料首批次保險補償申請材料彙總表

利好!2018年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綜合保險保費補貼開始申請!

利好!2018年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綜合保險保費補貼開始申請!

利好!2018年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綜合保險保費補貼開始申請!

利好!2018年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綜合保險保費補貼開始申請!


分享到:


相關文章: